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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航空情报业务工作中80%以上的差错是由于习惯性违章而引起。本文从航空情报业务工作中习惯性违章行为入手,通过制定防范措施,减少情报业务工作中的人为因素差错,有效提高航空情报保障能力。
[关键词]习惯性违章;航行通告;原始资料;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4-0362-02
引言
航空情报服务是飞行安全保障链条上的重要组成部门,情报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任何人为因素的差错都将给飞行安全带来事故隐患。本文通过分析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成因,结合识别出的情报业务工作中习惯性违章行为,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情报业务差错的发生。
1 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成因
违章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要求,违反上级指示和要求,违反本单位的规定与程序,违反相关方的协议等行为。此类行为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事故征候或事故的发生。在空管系统中,违反与相关方之间的协议也是一种违章行为。
习惯性违章是指在某项工作中长期形成并被一定群体或个体主观或客观所认可的、经常性的违反相关规定或标准的一种行为。 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成因大体分为以下三种:一是“师傅带徒弟”。在空管系统,见习人员的培训方式多是以“师傅带徒弟”进行,往往“师傅”工作中的违章行为通过“带带相传”,就很容易形成岗位上经常性的违反规定或标准的习惯行为。二是不清楚法规标准条目或违章行为的危害性。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不掌握造成过分相信自己的经验和传统,不知不觉中用自己的习惯性违章行为代替了岗位规范。三是工作的随意性。规章制度是工作过程中的行为准则,任何一项工作都是有一定程序或流程,是约束行为的安全“红线”。而部分人员因存有求快心理、从众心理或侥幸心理有时会在规章制度执行上打折扣[1],造成工作的违章操作,长期以往就形成了工作中的习惯性违章。
2 航空情报业务工作中典型习惯性违章行为
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工作规则中,阐明了航空情报服务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编辑民用航空资料,设计、制作、发布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以及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区域内的航空情报服务产品,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民用航空活动所需的航空情报。2015年上半年,笔者通过统计汇总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结果,收集内部员工安全信息报告,分析区内外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以及发放调查问卷、员工访谈、会议研讨等多种方式识别出情报工作中典型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如表1示:
2014年8月26日,发生在国内某机场一起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航空情报员拍发航行通告前,连续违反《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以航行通告发布的航空情报,应当在生效时间24小时以前提供原始资料”以及《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对不涉及机场飞行程序、起飞着陆最低标准等更改的航行通告,在发布七天后方可施工”两项规定,是造成此次严重事故征候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由此可见,情报工作中,值班员稍有疏忽和工作随意就有可能给飞行安全带来运行风险。治理违章行为,尤其是岗位上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势在必行。
3 防范航空情报业务中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措施与建议
3.1 事前预防
一是规章规范的学习。防范习惯性违章的第一步就需要加强法规的学习。目前,空管系统现今有效的航空情报服务类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计8部。情报人员必须对上述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学习,并作为每年复训培训的一部分,尤其针对本岗位有关的内容必须经过考核方可上岗值班。此外,对本单位、本部门的QSMS运行手册有关的规定和程序,以及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内容应由相关岗位组织学习培训与考核,必须确保岗位值班人员对本岗位规定或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识别违章,完善措施。违章行为识别是组织带领员工共同开展的一项工作,领导重视程度是决定此项工作的关键。民航工作繁重而复杂,尤其落到具体运行岗位,工作更是涉及方方面面,如果仅仅靠员工去识别、去找,有一定困难,而各单位的中层干部(科室主任、带班主任)就是此项工作的中坚力量,因为他们参与运行、又一定的管理经验,只有发动他们的力量,才能更加全面、准确的识别出岗位典型违章行为。通过收集分析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安全专项检查中结果,汇总自愿报告信息,分析区内外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以及发放调查问卷、员工访谈等多种形式对本岗位易发违章行为进行识别,并制定解决或防范措施[2]。
三是加强班组资源管理。绝大多数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完全可能通过班组其他成员的监督和提醒得到及时纠正,为充分发挥班组资源的安全管理效能,需要根据情报岗位实际,对班组资源配置不断加以优化[3]。加强带班主任对现场工作的监控与管理力度,做好现场管理的最后一道屏障。
3.2 事后治理
提起“违章行为的治理”我们更多的联想到的是通报批评或处罚,这往往会引起员工的抵触与反感,而且通过堵、塞都不可能发挥长效作用。违章治理工作更重要的是发挥组织的作用、领导的作用,不能当发生违章行为的时候只知道处罚违章行为人就了事,这样不但解决不能实际问题,而且将矛盾激化。以情报航行通告岗位为例,按照《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以航行通告发布的航空情报,应当在生效时间24小时以前提供原始资料”,如果发生情报值班员在生效前不足24小时接收到此类原始资料,并发布了此份航行通告。发生这种违章行为,就不能单单针对当日值班员进行治理,重要的是分析产生原因,或是上级领导授意、或是当日值班员不清楚法规条目又或是带班主任未履行监管责任。无论是上述任何原因,都需要从机制建设、责任落实、制度建设、人员资质、监督管理等方面自查与完善,以防止今后再次发生类似行为。所以说,违章治理工作的“矛头”不是针对人,而是针对“行为”即事。违章治理处罚不是最终目的,不再发生类似行为才是重点。
3.3法规标准的持续更新
规章制度作为约束值班员行为的准则,是保障空管安全的的根本,但目前情报专业的规章制度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是规章制度应该根据行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做出及时的更新和调整,2001年颁布实施的《民航航行情报工作定期汇报制度》虽未失效,但其中要求的定期报告内容早已过时,对情报实际工作已没有任何指导意义,类似这些亟待更新、完善、作废的现行有效的法规不但不能指导运行,反而会降低规章标准的权威性。二是对指导情报运行工作的制度建设还存在一定盲区,导致情报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理解不一致,或造成误解,影响实际运行。所以法规标准的完善是消除习惯性违章的重要环节之一。为此,建议上级机构能从情报业务长远规划上制定法规标准,并适时根据运行环境变化及时修改完善现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到法规标准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确保运行单位有章可循、有法可依[4]。
4 结束语
消除航空情报业务工作中的习惯性违章行为不可能一蹴而就,而防范违章的措施也不仅仅局限于以上内容,它需要情报人员长期的总结、摸索与实践,但我们坚信,通过动员全员力量,用制度来约束行为,用培训来提高技能,用安全文化来提高意识,将有效地铲除滋生习惯性违章的土壤,提高航空情报业务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 李宗翼.西南空管局无后果违章管理初探[J]. 中国民用航空,2012,02:23-24.
[2] 劉德懿.从管制角度看无后果违章[J]. 中国民用航空,2013,08:48-49.
[3] 靳光新.班组人员习惯性违章的防范对策研究[J]. 新疆石油科技,2010,03:78-80.
[4] 胡志峰.关于空中交通管制员遵守规章制度的思考[J]. 科技展望,2015,11:253.
[关键词]习惯性违章;航行通告;原始资料;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4-0362-02
引言
航空情报服务是飞行安全保障链条上的重要组成部门,情报人员在工作中出现任何人为因素的差错都将给飞行安全带来事故隐患。本文通过分析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成因,结合识别出的情报业务工作中习惯性违章行为,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情报业务差错的发生。
1 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成因
违章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要求,违反上级指示和要求,违反本单位的规定与程序,违反相关方的协议等行为。此类行为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事故征候或事故的发生。在空管系统中,违反与相关方之间的协议也是一种违章行为。
习惯性违章是指在某项工作中长期形成并被一定群体或个体主观或客观所认可的、经常性的违反相关规定或标准的一种行为。 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成因大体分为以下三种:一是“师傅带徒弟”。在空管系统,见习人员的培训方式多是以“师傅带徒弟”进行,往往“师傅”工作中的违章行为通过“带带相传”,就很容易形成岗位上经常性的违反规定或标准的习惯行为。二是不清楚法规标准条目或违章行为的危害性。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不掌握造成过分相信自己的经验和传统,不知不觉中用自己的习惯性违章行为代替了岗位规范。三是工作的随意性。规章制度是工作过程中的行为准则,任何一项工作都是有一定程序或流程,是约束行为的安全“红线”。而部分人员因存有求快心理、从众心理或侥幸心理有时会在规章制度执行上打折扣[1],造成工作的违章操作,长期以往就形成了工作中的习惯性违章。
2 航空情报业务工作中典型习惯性违章行为
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工作规则中,阐明了航空情报服务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编辑民用航空资料,设计、制作、发布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以及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区域内的航空情报服务产品,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民用航空活动所需的航空情报。2015年上半年,笔者通过统计汇总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结果,收集内部员工安全信息报告,分析区内外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以及发放调查问卷、员工访谈、会议研讨等多种方式识别出情报工作中典型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如表1示:
2014年8月26日,发生在国内某机场一起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航空情报员拍发航行通告前,连续违反《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以航行通告发布的航空情报,应当在生效时间24小时以前提供原始资料”以及《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对不涉及机场飞行程序、起飞着陆最低标准等更改的航行通告,在发布七天后方可施工”两项规定,是造成此次严重事故征候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由此可见,情报工作中,值班员稍有疏忽和工作随意就有可能给飞行安全带来运行风险。治理违章行为,尤其是岗位上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势在必行。
3 防范航空情报业务中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措施与建议
3.1 事前预防
一是规章规范的学习。防范习惯性违章的第一步就需要加强法规的学习。目前,空管系统现今有效的航空情报服务类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计8部。情报人员必须对上述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学习,并作为每年复训培训的一部分,尤其针对本岗位有关的内容必须经过考核方可上岗值班。此外,对本单位、本部门的QSMS运行手册有关的规定和程序,以及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内容应由相关岗位组织学习培训与考核,必须确保岗位值班人员对本岗位规定或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识别违章,完善措施。违章行为识别是组织带领员工共同开展的一项工作,领导重视程度是决定此项工作的关键。民航工作繁重而复杂,尤其落到具体运行岗位,工作更是涉及方方面面,如果仅仅靠员工去识别、去找,有一定困难,而各单位的中层干部(科室主任、带班主任)就是此项工作的中坚力量,因为他们参与运行、又一定的管理经验,只有发动他们的力量,才能更加全面、准确的识别出岗位典型违章行为。通过收集分析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安全专项检查中结果,汇总自愿报告信息,分析区内外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以及发放调查问卷、员工访谈等多种形式对本岗位易发违章行为进行识别,并制定解决或防范措施[2]。
三是加强班组资源管理。绝大多数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完全可能通过班组其他成员的监督和提醒得到及时纠正,为充分发挥班组资源的安全管理效能,需要根据情报岗位实际,对班组资源配置不断加以优化[3]。加强带班主任对现场工作的监控与管理力度,做好现场管理的最后一道屏障。
3.2 事后治理
提起“违章行为的治理”我们更多的联想到的是通报批评或处罚,这往往会引起员工的抵触与反感,而且通过堵、塞都不可能发挥长效作用。违章治理工作更重要的是发挥组织的作用、领导的作用,不能当发生违章行为的时候只知道处罚违章行为人就了事,这样不但解决不能实际问题,而且将矛盾激化。以情报航行通告岗位为例,按照《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以航行通告发布的航空情报,应当在生效时间24小时以前提供原始资料”,如果发生情报值班员在生效前不足24小时接收到此类原始资料,并发布了此份航行通告。发生这种违章行为,就不能单单针对当日值班员进行治理,重要的是分析产生原因,或是上级领导授意、或是当日值班员不清楚法规条目又或是带班主任未履行监管责任。无论是上述任何原因,都需要从机制建设、责任落实、制度建设、人员资质、监督管理等方面自查与完善,以防止今后再次发生类似行为。所以说,违章治理工作的“矛头”不是针对人,而是针对“行为”即事。违章治理处罚不是最终目的,不再发生类似行为才是重点。
3.3法规标准的持续更新
规章制度作为约束值班员行为的准则,是保障空管安全的的根本,但目前情报专业的规章制度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是规章制度应该根据行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做出及时的更新和调整,2001年颁布实施的《民航航行情报工作定期汇报制度》虽未失效,但其中要求的定期报告内容早已过时,对情报实际工作已没有任何指导意义,类似这些亟待更新、完善、作废的现行有效的法规不但不能指导运行,反而会降低规章标准的权威性。二是对指导情报运行工作的制度建设还存在一定盲区,导致情报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理解不一致,或造成误解,影响实际运行。所以法规标准的完善是消除习惯性违章的重要环节之一。为此,建议上级机构能从情报业务长远规划上制定法规标准,并适时根据运行环境变化及时修改完善现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到法规标准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确保运行单位有章可循、有法可依[4]。
4 结束语
消除航空情报业务工作中的习惯性违章行为不可能一蹴而就,而防范违章的措施也不仅仅局限于以上内容,它需要情报人员长期的总结、摸索与实践,但我们坚信,通过动员全员力量,用制度来约束行为,用培训来提高技能,用安全文化来提高意识,将有效地铲除滋生习惯性违章的土壤,提高航空情报业务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 李宗翼.西南空管局无后果违章管理初探[J]. 中国民用航空,2012,02:23-24.
[2] 劉德懿.从管制角度看无后果违章[J]. 中国民用航空,2013,08:48-49.
[3] 靳光新.班组人员习惯性违章的防范对策研究[J]. 新疆石油科技,2010,03:78-80.
[4] 胡志峰.关于空中交通管制员遵守规章制度的思考[J]. 科技展望,2015,1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