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对人民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贡献

来源 :党史文苑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eximi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毛泽东对人民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贡献巨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系统论述人民民主专政思想,将人民民主专政视为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创造性地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思想,将人民代表大会制视为实现人民民主的基本形式;全面阐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思想,将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视为增强和完善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关键词] 毛泽东 人民民主 政治建设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本质的内容。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当代中国人民民主三根最重要的政治制度支柱,而它们分别是在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思想、人民代表大会制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思想指导下建立的。人民民主专政思想、人民代表大会制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思想是毛泽东人民民主政治建设思想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毛泽东对人民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理论贡献。通过对毛泽东在这三个方面的思想理论的系统梳理和分析,可以看出,毛泽东为建立这三个政治制度作出了杰出贡献。
  一、系统论述人民民主专政思想
  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离不开制度保证尤其是政治制度保证。只有建立相应的政治制度,人民当家做主才能有根本保证。在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中,广大劳动人民是无法当家做主的,因为资产阶级专政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民主是一种残缺不全的、贫乏的和虚伪的民主,是只供富人、只供少数人享受的民主。”[1]P248只有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广大人民才能当家做主,人民民主才能真正实现。
  马克思首次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2]P21列宁对此作出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形成了系统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毛泽东的贡献在于,他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把马克思和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发展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在保留无产阶级专政本质的同时,赋予了中国特色。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毛泽东政治民主思想中论述最为系统的部分。
  “人民民主专政”一词的提出,经历了一个历史演变过程。1928年,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毛泽东提到了“工农兵政府”[3]P72。1935年12月,毛泽东在瓦窑堡会议上所作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报告中,首次提出了“人民共和国”的概念,它是“以工农为主体,同时容纳其他反帝国主义反封建势力的阶级”[3]P159的政府。1940年1月,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毛泽东提出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概念,它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4]P675。同年2月,在《新民主主义的宪政》演说中,毛泽东提出了“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动派的专政”的“新民主主义宪政”概念[4]P733。1945年4月,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毛泽东提出了要建立一个“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5]P1056。1948年1月,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的决定草案中,首次提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政府”的概念,“新民主主义的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权。……这个人民大众组成自己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建立代表国家的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政府)”[6]P1272。1948年12月,在《将革命进行到底》一文中,毛泽东首次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6]P1375。1949年6月,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毛泽东对人民民主专政进行较为系统的阐述。至此,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基本形成。1949年的《共同纲领》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把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根本政治制度写进去了。
  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的结合。毛泽东指出:“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这两个方面是分不开的,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或者叫人民民主专政。”[7]P297对人民实行民主是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基础,没有广泛的人民民主就很难建立巩固的阶级基础和统一战线,也就很难有效地对敌人进行专政[6]P1437。对敌人实行专政是对人民实行民主的保障,专政一方面起到镇压那些社会主义建设破坏者的作用,另一方面起到抵御外部敌人的颠覆破坏的作用,从而保障了人民民主政治秩序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8]P207。
  其二,人民民主专政具有阶级性,在本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毛泽东看来,所谓超阶级的全民民主是不存在的。“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在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有了剥削阶级剥削劳动人民的自由,就没有劳动人民不受剥削的自由。有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民主。”[8]P208资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都是如此。资产阶级的政府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向人民实行专政的政府。它的一切都和人民政府相反,对于资产阶级内部是有所谓民主的,对于人民则是独裁的”[6]P1503。在人民民主专政中,人民的主体也是有特定范围的,在不同时期它有不同的含义。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它是对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的民主;在社会主义社会,它是对一切拥护社会主义的阶级和个人的民主。毛泽东指出,“工人阶级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有革命的彻底性”,所以,“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6]P1479。因此,人民民主专政在本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7]P297。
  其三,人民民主专政比资本主义民主和资产阶级专政更具有优越性。列宁曾指出,“无产阶级民主比任何资产阶级民主要民主百万倍”[1]P634。毛泽东和列宁的看法相同。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认为,资产阶级民主已经过时[4]P675。在《新民主主义的宪政》演说中,毛泽东指出,“像现在的英、法、美等国,所谓宪政,所谓民主政治,实际上都是吃人政治。”[4]P736在毛泽东看来,与资本主义民主相比,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民主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其一,人民民主是真实的民主。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是虚伪的民主,而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民主则是真实的。“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府,对于人民内部来说,不是专政或独裁的,而是民主的。这个政府是人民自己的政府。”[6]P1503其二,人民民主是广泛的民主。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只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民主则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民主。“我们的这个社会主义的民主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广大的民主。”[8]P207其三,人民民主能够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有利于国家的各项建设[9]P50。   其四,在人民内部要实行高度的民主。首先,毛泽东认为,人民民主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在他看来,如果不在人民内部充分发扬民主,就不能在人民中间集思广益,因而也就不能把正确的意见汇集起来,因而很难形成有效的集中。缺乏高度的集中,社会主义经济就很难建立起来。而社会主义经济不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就会转化为资产阶级专政[7]P296-297。其次,毛泽东指出,人民民主是人民对自由和公民权的内在要求。“没有人民的自由,就没有真正民选的国民大会,就没有真正民选的政府。”“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这几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5]P1070共产党人以追求人民的自由解放为宗旨,维护人民的政治权利是其内在要求。同时,人民民主也是公民权的内在要求。“所谓有公民权,在政治方面,就是说有自由和民主的权利。”[8]P208再次,人民民主是保障人民其他权利的基础。1959年12月至1960年1月,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指出,管理国家、军队、企业、文化教育的权利是劳动者最大的权利和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些权利,他们的工作权、休息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就很难保障[7]P129。
  其五,人民民主的实现可以有多种方式。在毛泽东看来,除了制度化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外,人民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参与政治生活。其中,毛泽东多次谈到,人民可通过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游行示威的方式来参与政治生活,并为此强调要保护人民的政治自由权。例如,1937年,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报告中指出,要赋予人民言论、集会和结社的自由[3]P256-257。1947年,毛泽东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提出,要“废除蒋介石统治的独裁制度,实行人民民主制度,保障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项自由”[6]P1237-1238。1949年《共同纲领》和1954宪法都规定了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
  其六,民主与集中应当平衡。民主集中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组织形式。列宁曾批判蒲鲁东和巴枯宁只要“民主”不要“集中”,主张采取“民主集中制”[1]P216。但是,列宁并没有对民主集中制做出具体论述。毛泽东则系统阐述了民主集中制理论。1928年11月,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毛泽东首次使用了“民主集中主义的制度”的概念[3]P72。1937年10月,在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毛泽东指出,“民主和集中之间,并没有不可越过的深沟”[4]P383。1957年2月,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较为系统地阐述了民主集中制理论,强调民主和集中必须保持平衡。在他看来,民主并不是最终目的,“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8]P208-209。因此,民主本身具有一定的限度,不能无限制地追求民主而损害集中。毛泽东表达了这样一种希望,“我希望造成这么一种局面:就是又集中统一,又生动活泼,就是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8]P451。
  其七,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内也存在着矛盾,主要包括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在大规模的阶级斗争结束后,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那么如何解决好人民内部矛盾便成为政治生活中的重要问题。毛泽东指出,人民内部矛盾有对抗性矛盾,也有非对抗性矛盾,要尽量避免把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矛盾变为对抗性矛盾,要使人民内部的对抗性矛盾尽量转变为非对抗性矛盾。总之,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方法与解决敌我矛盾的方法不同,它不能采取针对敌我矛盾而使用的强制与独裁的方法,而要采取民主的方法,即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去解决[8]P205-211。在毛泽东看来,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中的重要方面,官僚主义是造成干部与群众矛盾的主要原因,为此毛泽东多次提出要反对官僚主义。“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9]P326
  二、创造性地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思想
  虽然人民民主专政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制度保证,但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只是一种抽象的制度,它需要依赖于更为具体的制度去落实。正如列宁所言,“如果没有代议机构,那我们就很难想象什么民主,即使是无产阶级民主”[1]P211。在马克思和列宁的政治理论中,都没有出现过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概念。列宁提出了苏维埃概念,“实际上已经形成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即俄国的苏维埃政权,德国的苏维埃制度……以及其他国家中类似的苏维埃机关”[1]P724。毛泽东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发展了列宁的苏维埃思想,创造性地提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思想。
  在1940年的《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毛泽东区分了“国体”和“政体”两个概念,指出政体是体现国体的政权组织形式,并首次提出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概念。不过,在表述上毛泽东并没有将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政体称为人民代表大会制,而是称为“民主集中制”[4]P677。之后,毛泽东对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又作了多次论述。他的这一思想最终在1949年《共同纲领》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确认下来。
  毛泽东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实现人民民主的基本形式。在毛泽东看来,人民代表大会制是落实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形式。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阐述了“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所谓国体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所谓政体就是“政权构成的形式”,指的是“一定的社会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在毛泽东看来,“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进而他指出,中国宜“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至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4]P677。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但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在完成政权巩固和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后,毛泽东提出尽快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久,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通过《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明确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时间与方法[10]P16-17。   其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最高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既然人民代表大会制是落实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形式,那么就必须赋予人民代表大会以最重要的权力。1948年,毛泽东在《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力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各级政府”[6]P1272毛泽东主持起草的1949年《共同纲领》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两个文件都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权力机关”。
  再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1937年,在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毛泽东就清晰阐述了政权机构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当人民要求的政策一经通过民意机关而交付于自己选举的政府的时候,即由政府去执行,只要执行时不违背曾经民意通过的方针,其执行必能顺利无阻。”[4]P383此后,毛泽东又多次阐述这一原则。在毛泽东看来,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负责,其他政府机构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对它负责,“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5]P1057。二是,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执行机构权力集中化,能够及时果断地处理事情。
  最后,人民代表大会制依赖于普遍平等的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的主要机构,若要真正发挥作用,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行使人民代表大会权力的人大代表必须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而要使人大代表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必须使他们的权力真正来源于人民的授权,这就要求要实行普遍平等的选举。毛泽东一直主张实行普遍平等的选举。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就指出,要想使人民真正掌握国家权力当家做主,就“必须实行无男女、信仰、财产、教育等差别的真正普遍平等的选举制”[4]P677。1954年全国一届人大召开之前,在毛泽东的推动下,普遍平等的选举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在进行人口普查和选民登记的基础上,广大人民进行投票。在全国基层单位进行的人大代表的选举中,共有278093100人参加了投票,占登记选民总数的85.88%[11]P312。为了使人大代表更好地反映民意,毛泽东还指出,在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时,不能把政府高官都选成人大代表,多数代表应来自下层[12]P260。
  三、全面阐发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思想
  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后,如何处理无产阶级政党与其他政党的关系,是摆在无产阶级政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列宁有过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实行多党合作的想法,但在建立政权后,因形势所迫,取缔了其他政党。中国与苏联情况不同,在推翻国民党黑暗统治的斗争中,民主党派始终与中国共产党一起并肩作战,因而成为中共的友党。新中国成立前后,毛泽东多次表述了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想法,从而形成了较为丰富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思想。
  毛泽东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思想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中国的多党合作制度既不同于西方的多党制,也不同于苏联的一党制。在毛泽东看来,一方面,中国的多党合作制不同于西方的多党制。中国的多党合作制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是为广大劳动人民服务的,这是中国多党合作制的最本质特征;而在西方国家多党制下,各党派轮流执政,表面看似很民主,但究其本质而言,它“不过是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方法,它绝不能保障劳动人民的自由权利”[8]P208。另一方面,中国的多党合作制也不同于苏联的一党制。在苏联,只有苏联共产党可以合法存在,而在中国,除了共产党领导之外,其他民主党派不但合法,而且给予他们特定的政治地位。
  其次,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应长期合作。早在1941年11月,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毛泽东就指出,“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的这个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5]P809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再次指出,“我党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思想上和工作上确定下来”[6]P1437。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即将完成,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后,多党合作的局面还能不能维持,这是萦绕在不少民主党派人士头脑中的问题。这年4月,毛泽东作《论十大关系》的讲话,其中有一部分专门谈到了“党和非党关系”。他指出,多个党存在比一个党好,并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8]P34。1957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中,毛泽东再次强调,中共与民主党派应当长期共存[8]P235。
  在毛泽东看来,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应当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一是因为,民主党派是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和得到人民信任的党派,这是双方长期合作的政治基础[8]P235;二是因为,同民主党派的长期合作有利于团结最广大的人民,从而有利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6]P1437;三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执政需要听到来自各方面的声音,需要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有利于中国共产党更好地领导国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但是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8]P235
  再次,政协应当继续存在,其性质是统一战线组织。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全国人大正式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政协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对此,毛泽东的回答是,政协应当继续存在。同年,毛泽东在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谈话时指出,政协还是需要的,可以通过政协来容纳多人以商量国事。政协参与的协商国事包括:协商国际问题,商量各级人大与各级政协候选人名单,对国内重大问题提意见,协调各民族、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民主人士与领导人员之间的关系。同时,毛泽东又指出,虽然政协继续存在,但政协的性质发生变化,不再是国家权力机关,而成了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在他看来,如果还把政协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就会造成“一国二公”的局面,对国家是不利的[12]P384-387。○
  参考文献:
  [1]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4]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6]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7]毛泽东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8]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9]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10]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11]逄先知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
  [12]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责任编辑 彭月才
其他文献
<正> 黑龙江省國营农場管理厅所屬农牧場的农工組长,过去根据所領导的人数多寡,发給不同比例的組长津貼。如規定領导10人以下者,按組长本人当月实际收入的2%发給津貼;10人以上
福禄公司(Ferro)无机特殊品部门将在芝加哥举办的国际家居用品博览会上展出两项最新创新的珐琅涂料产品。
<正> 不用人力,不用畜力,不用电力,使河水自动地流上岸来,有人会说是一种幻想。但是现在劳动部工作人员王梭明同志(共产党员)却在业余时间里研究发明了这种水车,并送全国农业
<正>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太原市劳动力的需要最大大增加。据102个生产建設单位統計,1958年需要增加的劳动力为1957年的7倍,为1956年的5.25倍,如果再加上园林、水利等方
<正> 石景山钢铁厂1957年计划草案编制结果,劳动生产率计划较1956年实际降低11.17%(全员),工人劳动生产率降低12.07%,职工人数计划较1956年实际增加835人,较钢铁局颁发指标超
<正> 大冶铁矿从去年三月份大力推行计件工资以来,截至十一月底止,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已占本工种人数的86.6%,占全矿生产工人的42.6%。通过推行计件工资,已有如下效果:(1)改
8月1日,是一个光荣的日子,伟大的日子。中国共产党历来十分重视这个日子,称它为打响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1933年,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央政府。规定每年8月1日为中国工农
<正> 重庆建设机床厂食堂,在党委的重視和支持下,发揮了群众的智慧和干劲,在短短的时间里,实現了炊事工具机械化、自动化,粗粮粗菜精制細作,价錢便宜,服务周到,购买便利,并使
过去一段时间,我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已取得一系列成效。2019年9月,国务院金融委提出要进一步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政策性金融主要解决市场缺位、
自2019年3月启动评议璧山区政府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以来,璧山区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深入调研,在开展好评议工作、督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有效解决问题的同时,不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