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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农业部承担联合国粮农组织“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框架下的“南南合作”项目以来,我省已选派14名农业技术人员(另有4人将于近日内派出)赴尼日利亚开展工作。通过执行项目,展示了我省农业科技人员的技术水平,促进了当地农业生产发展,增进了我省与尼日利亚的友好关系,派出人员也达到了开阔视野和锻炼提高的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要求和整体外交的统一部署,今后农业部将继续执行“南南合作”项目,并将项目扩大到安哥拉、蒙古、塞拉利昂、马里、马拉维、利比亚、赞比亚等国家。
一、援外人员选派原则及条件
援外人员选派的原则及条件是:本人自愿、单位支持、主管部门推荐、有一定外语基础、具有符合“南南合作”项目所需专业技能。
专家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学本科)或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具有较丰富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规划设计能力和熟练的外语交流能力,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技术员应具大学专科(含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含5年),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较熟练的外语交流能力,年龄在50岁以下。
二、专业需求
“南南合作”项目主要涉及专业有: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简易农机设备和工具,农产品加工、水资源管控、渔业(水产养殖)、养蜂、养蚕、蘑菇生产、沼气和兽医等。
三、待遇
根据农业部、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联合国框架下农业领域“南南合作”工作的函》(农外函[2009]14号)文件精神和中方、尼方及联合国签订的“三方协议”有关规定,援外期间,援外人员的国外生活待遇实行生活津贴制度,派人单位应保留外派人员出国期间的国内工资及福利待遇,并在外派人员合同期满回国后恢复其工作。
根据“三方协议”规定,赴尼日利亚人员将享受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东道国政府支付的国外各项待遇(包括工作与生活条件、津贴、休假、探亲、医疗和保险)。其中,专家生活津贴为1500美元/月,技术员生活津贴为900美元/月,一次性支付安置费450美元。
四、境外工作期限
专家任期为2年,如果业绩令人满意,可续期3年,技术员的工作期限是2年。专家和技术员在工作期间每月有2.5天休假。专家可在工作每满24个月之后安排回国休假,休假时间最多49天,技术员可在工作期满后利用尚未使用的积攒的假期提前回国,时间最多49天,且包括往返路途时间在内。
五、报名
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将通知内容在本单位及管辖范围内进行传达。各单位在申报人提出申请后,要严格把关,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主管单位意见栏)上报省农委。
报名工作结束后,省农委将对申报人员进行外语水平测试以及综合能力考核,合格者将纳入“南南合作”人才储备库。根据每批受援国提出的所需专业及人数,省农委将相关专业人员推荐给农业部项目实施机构。
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5日。
联系方式:省农委对外经济处
联系人:尹宝靖
电话及传真:0431—82710342
电子邮箱:yinbaojing1984@163.com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邮编:130051
(省农委对外经济处 供稿)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要求和整体外交的统一部署,今后农业部将继续执行“南南合作”项目,并将项目扩大到安哥拉、蒙古、塞拉利昂、马里、马拉维、利比亚、赞比亚等国家。
一、援外人员选派原则及条件
援外人员选派的原则及条件是:本人自愿、单位支持、主管部门推荐、有一定外语基础、具有符合“南南合作”项目所需专业技能。
专家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学本科)或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具有较丰富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规划设计能力和熟练的外语交流能力,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技术员应具大学专科(含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含5年),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较熟练的外语交流能力,年龄在50岁以下。
二、专业需求
“南南合作”项目主要涉及专业有: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简易农机设备和工具,农产品加工、水资源管控、渔业(水产养殖)、养蜂、养蚕、蘑菇生产、沼气和兽医等。
三、待遇
根据农业部、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联合国框架下农业领域“南南合作”工作的函》(农外函[2009]14号)文件精神和中方、尼方及联合国签订的“三方协议”有关规定,援外期间,援外人员的国外生活待遇实行生活津贴制度,派人单位应保留外派人员出国期间的国内工资及福利待遇,并在外派人员合同期满回国后恢复其工作。
根据“三方协议”规定,赴尼日利亚人员将享受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东道国政府支付的国外各项待遇(包括工作与生活条件、津贴、休假、探亲、医疗和保险)。其中,专家生活津贴为1500美元/月,技术员生活津贴为900美元/月,一次性支付安置费450美元。
四、境外工作期限
专家任期为2年,如果业绩令人满意,可续期3年,技术员的工作期限是2年。专家和技术员在工作期间每月有2.5天休假。专家可在工作每满24个月之后安排回国休假,休假时间最多49天,技术员可在工作期满后利用尚未使用的积攒的假期提前回国,时间最多49天,且包括往返路途时间在内。
五、报名
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将通知内容在本单位及管辖范围内进行传达。各单位在申报人提出申请后,要严格把关,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主管单位意见栏)上报省农委。
报名工作结束后,省农委将对申报人员进行外语水平测试以及综合能力考核,合格者将纳入“南南合作”人才储备库。根据每批受援国提出的所需专业及人数,省农委将相关专业人员推荐给农业部项目实施机构。
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5日。
联系方式:省农委对外经济处
联系人:尹宝靖
电话及传真:0431—82710342
电子邮箱:yinbaojing1984@163.com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邮编:130051
(省农委对外经济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