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欧盟指令自2003年2月13日公布以来,引起了各国工业界和法律界的高度重视,并纷纷对此做出了自己的反应和积极对策。例如:日本有“家电循环法”“资源有效利用法(3R设计)”“化审法(禁止特定化学物质)”和“PRTP法(生产过程物量报告)”;美国有“加州Proposition65(化学危险信息公示)”六个州的水银规则(含汞标签)“和”加州的SB20(商品再循环和6物质规制)“;中国有”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止管理办法”;韩国有韩国版的RoHS等等。所以,欧盟的RoHS指令不仅仅是一项关于欧盟地区或市场的环保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