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持续增长的制度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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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经济发展中各国和中国的改革实践来看,我们认为选择何种经济体制主要应考虑如下几个因素;首先,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规模和水平及其进一步发展的要求。这是历史地选择经济体制的基本决定因素和最终决定因素。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体制是一定生产关系存在和运动的具体形式。在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规模和水平,反映了其在一定发展阶段的社会分工和经济发展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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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祖智顗(又称智者大师,公元538-597年)是天台宗的实际创始人。“三谛圆融”和“一心三观”是其两个十分重要的思想。一般认为,“一心三观”深受二祖慧文“三智一心”的影响,“三谛圆融”深受三祖慧思诸法实相说的影响,但如就本质而言,它们却是对被奉为天台高祖的印度中观学派奠基人龙树的空、假、中三范畴进行开展的结果。吕激先生就曾指出:“天台宗说他们思想来源于龙树,是有相当根据的。”空、假、中三范畴出自龙树《中论》里的一个名偈,鸠摩罗什将此汉译为:“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
今年是省港大罢工70周年。这是一个富有纪念意义的日子。1840年,英国殖民主义者对我国发动了一场肮脏的鸦片战争后,于1842年侵占了我国神圣领土香港。长期以来,英国殖民主义者从香港攫取了效不清的巨额利润和财富,对香港人民实行了专制式的殖民统治。但是香港人民并不甘心屈服于英国殖民主义者的统治压迫,从来没有停止过反抗斗争。
2021年10月14日,第21届中国国有经济发展论坛在长春举办.本次论坛主题为"新发展阶段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东北振兴",旨在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国有企业发展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深入研究新发展阶段国有经济如何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姜治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革办副主任、一级巡视员曹如民,吉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张志新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由吉林大学党委副书记韩喜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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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艺评论工作.2021年8月2日,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出文艺评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开展专业的、权威的、"有批评精神"的文艺评论,推动社会主义文艺健康繁荣发展.新时代需要文艺大师,新时代需要文艺高峰.2021年1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再次强调"立文之道",对广大文艺工作者如何展示中国文艺新气象、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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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6-17日,中国政治经济学学会第31届年会暨中国海派经济论坛第24次研讨会在长春召开.本届年会主题是"中国共产党百年经济理论创新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征程",由中国政治经济学学会、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上海财经大学海派经济学研究院联合主办,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等单位承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等科研机构和高校的20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届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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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传》中遍布着的"错杂"观念,是"文"的精神的体现.《易传》以"错杂"释"文",不仅意味着充实丰富、开放包容,反对单一纯粹;而且它对异质共存的肯定还为"文"注入了相济相推的动力,促成了"文"的活动性与生命感,从而使之超越单纯的空间性秩序,成为兼具时间性的存在历程;并利用"以他平他"之理,在此时空历程中谋求动态平衡.所以,《易传》之"文"不是现成的或完成的,而是处于"变动不居"的生成过程之中的.它不仅表现为一种错杂的感性形式,而且还是宇宙万物之整体的、变动性的存在.它既
2018年12月修改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维持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之概念和内涵的同时,于第9条引入了“土地承包权”概念。结合立法前后的争议,依据法理分析和体系解释,《农村土地承包法》第9条中的“土地承包权”应被界定为纯剩余财产权,即基于家庭承包而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流转土地经营权之后对承包地享有的剩余财产权能的总和。该权利在内容上包含流转对价获取权、农业用途和地力维持权、处分同意权等十一项权能。《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可以不引入“土地承包权”概念,但应在明确规定土地经营权之权能的同时,进一步明确规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再流转客体具有特定性,特指土地经营权,不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该种特定性是由初次流转的客体被特定化为土地经营权决定的。土地经营权再流转须经承包方书面同意;未经承包方书面同意的再流转合同为有效合同,但承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再流转合同是一种非典型合同,可直接适用《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也可参照适用(类推适用)《合同法》分则中关于租赁合同(转租合同)的规定。不满五年的短期再流转不具有登记能力,故其再流转不具有对抗效力;但五年期以上的长期再流转具有登记能力,经登记后产生对抗效力。
基于SVAR-H-SV模型构建中国货币政策不确定性指数,并以此考察中国货币政策不确定性的变动特征及其宏观经济效应。分析表明:1)我国数量型货币政策不确定性明显高于价格型货币政策不确定性,且在金融去杠杆政策实施之前二者的走势呈现上下交错的波动特征,在金融去杠杆政策实施过程中,二者则呈现同步上升的趋势特征。2)数量型货币政策不确定性对宏观经济变量的影响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数量型货币政策不确定性对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的影响相对较强;而在经济新常态时期,数量型货币政策不确定性对经济增长和通货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