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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师》:史教授,您好,您怎么看“女性教育”?
史静寰:女性教育还是性别教育,我认为不是一个概念。从性别角度来看,并不是只有女孩才要接受教育,还是要有一个在社会的层面上对所有社会公民进行的教育。其实人的性别就体现了社会化的角色和对这个角色的认同,所以,从人的社会化本质和人的性别角色、对性别分工的认识和自身的性别角色的定位这几个角度考虑,是能够把人的全面发展放在这一个框架里的。这个应该是我们教育应该关注的一个方面。
《中国教师》:依您的看法,如果是开展此类教育的话,还是以公民的教育为主?
史静寰:对,但是不能理解为它是一门单独的课程。好像咱们现在要重视什么就会单独设门课,其实它不只是用这种知识型的传授方式来讲的,更多的还是通过成人教育吧。所谓“成人教育”就是你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你要做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人,为什么要做这样的社会人。也就是在未来人类发展的更高阶段,作为一个人,他所应该具备的做人的特质。更多的还是从这样一个角度来理解的。
《中国教师》:您觉得什么时候教比较好呢,还是说像女子学院一样,从大学阶段再开始?
史静寰:那就太晚了。从人的社会化角度来讲,社会角色的形成是在儿童阶段,在睁开眼睛看世界的时候就形成了第一认识,比如她所看到的在生活当中所接触的父母、家庭,在社会层面最初所接触的幼儿园、邻里,接着是她在宏观社会里所接触到的人、事、物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然应该从早期开始。但早期教育要不要单独列一门课程或者设一项专题研究,我觉得没必要。就是因为我们过去所形成的定势思维,特别是机构化的学校教育,包括幼儿园,把养成性教育知识变成了一个分门别类的知识系统,好像为人的教育、成人的教育也把它划分成学科型的体系一样,导致现在要加强艺术修养,就把京剧带进课堂;又提出每周要有一节书法课。我觉得这是我们现代教育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按照知识传授的时间,它总是有限的,而成人教育和人的社会性的发展,是无限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对人的养成性教育,应该是弥散性的分布在我们的生活环境和人际交往的整体过程中。所以,如何把女性教育或者性別教育这种养成性教育不是用分门别类的课时教育教学的方式,而是融入到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整体中,可能是更长期、更艰巨、更需要做的一个工作。
《中国教师》:要怎么推动呢?因为这件事可能牵扯到方方面面,不只是局限于学校这一个机构了,还包括家庭和社会。
史静寰:所以我说这是个问题。实际上,教师培训、校本课程或者校外学生兴趣和社会性实践活动,都是机构化教育的重要体现,但整个社会不太关注这方面。所以,我考虑从三个角度来说。
第一个是从正规学校教育的角度。在我们的教师培训和学校的整体活动设计中,必须增加使人具备性别意识和性别视角的内容;在机构化教育的内容里面应该强调为什么对教材和教师培训进行研究,这是机构化系统化教育的一个途径,在这个途径里面加入性别教育的视角,可帮助老师在跟学生交往的过程中,包括上课和指导学生的全过程,形成性别平等、性别公正的意识。
第二个是在更广义的角度。也就是在学校教育的整体环境和制度的安排下,我们在社会实践课、综合实践课或者兴趣等方面所开设的选修课里面增加这些内容,同时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党团、少先队等组织里也设立这个主题。
第三个是载体的角度。包括家长、学校跟社区的互动,以及社会大众传媒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力。
如果在学校里面,包括在大学里开课,算不算就进行了女性教育、性别教育,实现了性别平等?大家肯定不会这么认为,但为什么现在又在推进这个教育,就是因为现在教育制度安排和体系性的课程角度完全没有这个视角。我认为这个事情肯定会做,但绝不是通过开一门课程的方式。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把它当成一个系列而非一件事去做反而更有意义。假设我们要开这个课,还要通过多样性措施,把视角和意识作为将要努力去传递、去培养的方向。
《中国教师》:您怎么看现代教育体制下的“男女平等”导致女性特质无法发挥?
史静寰:我觉得这是两回事,男女平等与女性特质在理想的状态不应该是一种矛盾,但为什么我们现在把它们看成是一个矛盾的事情,就因为它们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会有一个侧重,会有一个特别强调的阶段性特质。比如在50年代,我国法律上就颁布了男女平等的条例,大家自然就认为我们已经实现了男女平等,但如今,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法律上的这种平等只是平等的一个层次的实现,更重要的是它的规范层面和文化层面的平等还远远没有达到。
现在法律上的平等只是最基本的平等,属于起点,是公共政策,接下去我们要进一步去推进的就是在规范化、在制度细节性上的安排,以及在文化、心理方面的认同等等。比方过去的“铁姑娘”现象,人们认为男的能做的事情女的都能做,就叫男女平等,而现在看来,人们又认为这种现象忽视了女性的特点,未必是有利于女性的发展。由此可以看出,其实法律的“纲性”特点就决定了它在很多问题上只局限在一个规定上。所以,在今后的发展当中,并不一定男女都一样的就叫男女平等,它还要考虑在社会分工、在社会整体的文化氛围当中,怎样更树立一种既有公共政策上的平等基础,又有基于个性特点发展的特质发展。其实,未必就是男性和女性这么清晰的差别。现在,社会越来越包容也越来越开放,包括“第三性”概念的提出,这就说明,在特定群体性别里头,也有不一定完全按照原来传统的性别意识所形成的性别行为。所以,个性化的发展,这也是社会发展到更高阶段的必然产物,我觉得跟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并不是矛盾的,这是社会发展一个必然的阶段。
《中国教师》:对完善和健全女性的人格,您认为最理想的教育状态是怎样的?
史静寰:刚才我为什么说教师培训特别重要,学校的环境特别重要,就是因为女性在这样一个直观的生存环境当中,她所受到的影响是尊重女性、提倡男女平等,而且不但强调女性的尊重和自立,也在教育女性不能只是扮演弱者的角色、靠着男性来成就自己,更要有自己独立的人格、目标的追求等等。所有这些不是口号,而应该是女性生活环境当中潜移默化的影响因素。目前,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这就是最基本的公共政策规定。然后,培训教师作为教育人的职业操守,让教师有基本的认识,具备性别平等和针对不同孩子能公平对待的意识,能够在教育过程中贯穿因为性别平等而所应该采取的最基本的教育行为,不能因为性别导致的差异影响了自己的未来发展等。如此,我觉得这就是最理想的状态。而让学校每周开一堂性别教育课,然后大家都接受性别教育的学分,我不认为这是最理想的状态。
《中国教师》:有声音认为母亲的角色非常重要,对孩子的影响力深远,是影响家庭和谐发展、社会稳定进步的重要因素。但也有人认为“凡是事业成功的女性,家庭大多是失败的”,如果想做一位好母亲,必定要舍弃对事业成功的追求,做个男主外女主内的“贤妻”,您对此怎么看?
史静寰:母亲对孩子的影响力是谁都替代不了的,这个我同意。现在虽然也强调家庭教育当中父亲角色的缺失问题,寻求怎样能够加强父亲在孩子早期成长当中的责任,我觉得这个都不矛盾。即使我们强调父亲在早期教育中对孩子在决策意识的形成、家庭的承担等方面的影响,这些也都不能替代母亲对孩子的影响,以及对家庭和谐的影响。但不是就应该说“男主外女主内”,我觉得这并不是一个必然的结论。一个真正成功的女性或者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她同时应该担当着一个既有自己事业又有自己家庭,而且还能够很好的平衡这两个方面的角色。其实现在很成功的女性大多都是这样,如果说女性只要事业成功我就必须单身,我就不能有孩子,我觉得这个社会是畸形的。为什么我们现在形成了这种“凡是事业成功的女性,家庭大多是失败的”印象?这恰恰说明是我们社会存在的问题和存在的缺陷,正是因为社会没有能够给女性事业上的发展和家庭上的成功提供一个更好的环境,才会逼得她们必须做出一个非此即彼的决定。我觉得这恰恰是我们要试图去改变的一种状态。
《中国教师》:您说到这儿,我想到了“5分女”,这是社会上以择偶为背景,对学习、能力各方面条件都很强的女性的一种等级称呼。只是由于“结婚生子”的传统观念束缚,令更多女性不敢做“5分女”,也就渐渐缺失了对自我能力的认知和追求人生价值的一个信念。如何才能帮助这些女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从自我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给女性教育的未来指正一条出路?
史静寰:我觉得同样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其实在现代社會,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人的选择性的增加。任何人的选择都是基于对自身和社会外界环境的一个判断,就是她做出这一个选择,肯定是平衡了利弊之后而做出的选择。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女性和男性一样,她要选择事业发展,她要选择结婚生子,她必须要考虑这两个方面的选择所带来的她要付出的成本、她要承担的责任以及她所获得的好处等等。为什么任何人的选择都不是纯粹的个人的头脑发热,就在于人是理性动物,她自然是对个体和社会以及社会存在的状态进行判断。所以,为什么要选择读博,除了自己追求知识的好奇、爱好、以及自己事业上的目标之外,肯定还要考虑,在选择了读博以后,自己将要涉及的这条路,在社会上是不是能够给自己带来所期待的收益,是不是能够给自己带来所期待的幸福生活。如果她最后判断这虽然是个很好的目标,但是整体的社会环境不支持,不能给自己带来成就感、愉悦感,那很可能就放弃了。所以,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教育,针对个体的教育,是让大家珍惜自己自我选择的机会和权力,同时在有选择的时候,我们能够有一个目标,而且不管遇到了什么困难,都能够坚持对目标的追求。也就是说,个体教育,是让你树立目标,并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能不懈追求的教育。
另一方面,就不仅仅是教育所能够直接起作用的,而是教育可以间接地起作用,就是教育社会、影响社会、改变社会的传统的价值观、性别观,以及对男女不同角色认同的观念。这个就更复杂,不是单纯的个体教育所能够涉及的,而是跟社会的经济发展、整个社会的法律和制度的完善,以及跟社会文明和民主的程度相关。所以,对我们现在能控制的教育来讲,更多的是对个体的教育,而且要树立一种追求,这种追求不会因为“我是女性”,因为性别特定的因素而受到限制。
对个人来讲,其实选择的痛苦可能有的时候比那个没有选择的痛苦对自己的挑战还要大,因为有的时候人最难办到的不是他没有选择,而是他不会选择。所以,教育实际是提高人的选择能力,是提高人的可行能力。经济学家阿玛蒂亚
史静寰:女性教育还是性别教育,我认为不是一个概念。从性别角度来看,并不是只有女孩才要接受教育,还是要有一个在社会的层面上对所有社会公民进行的教育。其实人的性别就体现了社会化的角色和对这个角色的认同,所以,从人的社会化本质和人的性别角色、对性别分工的认识和自身的性别角色的定位这几个角度考虑,是能够把人的全面发展放在这一个框架里的。这个应该是我们教育应该关注的一个方面。
《中国教师》:依您的看法,如果是开展此类教育的话,还是以公民的教育为主?
史静寰:对,但是不能理解为它是一门单独的课程。好像咱们现在要重视什么就会单独设门课,其实它不只是用这种知识型的传授方式来讲的,更多的还是通过成人教育吧。所谓“成人教育”就是你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你要做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人,为什么要做这样的社会人。也就是在未来人类发展的更高阶段,作为一个人,他所应该具备的做人的特质。更多的还是从这样一个角度来理解的。
《中国教师》:您觉得什么时候教比较好呢,还是说像女子学院一样,从大学阶段再开始?
史静寰:那就太晚了。从人的社会化角度来讲,社会角色的形成是在儿童阶段,在睁开眼睛看世界的时候就形成了第一认识,比如她所看到的在生活当中所接触的父母、家庭,在社会层面最初所接触的幼儿园、邻里,接着是她在宏观社会里所接触到的人、事、物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然应该从早期开始。但早期教育要不要单独列一门课程或者设一项专题研究,我觉得没必要。就是因为我们过去所形成的定势思维,特别是机构化的学校教育,包括幼儿园,把养成性教育知识变成了一个分门别类的知识系统,好像为人的教育、成人的教育也把它划分成学科型的体系一样,导致现在要加强艺术修养,就把京剧带进课堂;又提出每周要有一节书法课。我觉得这是我们现代教育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按照知识传授的时间,它总是有限的,而成人教育和人的社会性的发展,是无限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对人的养成性教育,应该是弥散性的分布在我们的生活环境和人际交往的整体过程中。所以,如何把女性教育或者性別教育这种养成性教育不是用分门别类的课时教育教学的方式,而是融入到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整体中,可能是更长期、更艰巨、更需要做的一个工作。
《中国教师》:要怎么推动呢?因为这件事可能牵扯到方方面面,不只是局限于学校这一个机构了,还包括家庭和社会。
史静寰:所以我说这是个问题。实际上,教师培训、校本课程或者校外学生兴趣和社会性实践活动,都是机构化教育的重要体现,但整个社会不太关注这方面。所以,我考虑从三个角度来说。
第一个是从正规学校教育的角度。在我们的教师培训和学校的整体活动设计中,必须增加使人具备性别意识和性别视角的内容;在机构化教育的内容里面应该强调为什么对教材和教师培训进行研究,这是机构化系统化教育的一个途径,在这个途径里面加入性别教育的视角,可帮助老师在跟学生交往的过程中,包括上课和指导学生的全过程,形成性别平等、性别公正的意识。
第二个是在更广义的角度。也就是在学校教育的整体环境和制度的安排下,我们在社会实践课、综合实践课或者兴趣等方面所开设的选修课里面增加这些内容,同时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党团、少先队等组织里也设立这个主题。
第三个是载体的角度。包括家长、学校跟社区的互动,以及社会大众传媒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力。
如果在学校里面,包括在大学里开课,算不算就进行了女性教育、性别教育,实现了性别平等?大家肯定不会这么认为,但为什么现在又在推进这个教育,就是因为现在教育制度安排和体系性的课程角度完全没有这个视角。我认为这个事情肯定会做,但绝不是通过开一门课程的方式。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把它当成一个系列而非一件事去做反而更有意义。假设我们要开这个课,还要通过多样性措施,把视角和意识作为将要努力去传递、去培养的方向。
《中国教师》:您怎么看现代教育体制下的“男女平等”导致女性特质无法发挥?
史静寰:我觉得这是两回事,男女平等与女性特质在理想的状态不应该是一种矛盾,但为什么我们现在把它们看成是一个矛盾的事情,就因为它们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会有一个侧重,会有一个特别强调的阶段性特质。比如在50年代,我国法律上就颁布了男女平等的条例,大家自然就认为我们已经实现了男女平等,但如今,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法律上的这种平等只是平等的一个层次的实现,更重要的是它的规范层面和文化层面的平等还远远没有达到。
现在法律上的平等只是最基本的平等,属于起点,是公共政策,接下去我们要进一步去推进的就是在规范化、在制度细节性上的安排,以及在文化、心理方面的认同等等。比方过去的“铁姑娘”现象,人们认为男的能做的事情女的都能做,就叫男女平等,而现在看来,人们又认为这种现象忽视了女性的特点,未必是有利于女性的发展。由此可以看出,其实法律的“纲性”特点就决定了它在很多问题上只局限在一个规定上。所以,在今后的发展当中,并不一定男女都一样的就叫男女平等,它还要考虑在社会分工、在社会整体的文化氛围当中,怎样更树立一种既有公共政策上的平等基础,又有基于个性特点发展的特质发展。其实,未必就是男性和女性这么清晰的差别。现在,社会越来越包容也越来越开放,包括“第三性”概念的提出,这就说明,在特定群体性别里头,也有不一定完全按照原来传统的性别意识所形成的性别行为。所以,个性化的发展,这也是社会发展到更高阶段的必然产物,我觉得跟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并不是矛盾的,这是社会发展一个必然的阶段。
《中国教师》:对完善和健全女性的人格,您认为最理想的教育状态是怎样的?
史静寰:刚才我为什么说教师培训特别重要,学校的环境特别重要,就是因为女性在这样一个直观的生存环境当中,她所受到的影响是尊重女性、提倡男女平等,而且不但强调女性的尊重和自立,也在教育女性不能只是扮演弱者的角色、靠着男性来成就自己,更要有自己独立的人格、目标的追求等等。所有这些不是口号,而应该是女性生活环境当中潜移默化的影响因素。目前,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这就是最基本的公共政策规定。然后,培训教师作为教育人的职业操守,让教师有基本的认识,具备性别平等和针对不同孩子能公平对待的意识,能够在教育过程中贯穿因为性别平等而所应该采取的最基本的教育行为,不能因为性别导致的差异影响了自己的未来发展等。如此,我觉得这就是最理想的状态。而让学校每周开一堂性别教育课,然后大家都接受性别教育的学分,我不认为这是最理想的状态。
《中国教师》:有声音认为母亲的角色非常重要,对孩子的影响力深远,是影响家庭和谐发展、社会稳定进步的重要因素。但也有人认为“凡是事业成功的女性,家庭大多是失败的”,如果想做一位好母亲,必定要舍弃对事业成功的追求,做个男主外女主内的“贤妻”,您对此怎么看?
史静寰:母亲对孩子的影响力是谁都替代不了的,这个我同意。现在虽然也强调家庭教育当中父亲角色的缺失问题,寻求怎样能够加强父亲在孩子早期成长当中的责任,我觉得这个都不矛盾。即使我们强调父亲在早期教育中对孩子在决策意识的形成、家庭的承担等方面的影响,这些也都不能替代母亲对孩子的影响,以及对家庭和谐的影响。但不是就应该说“男主外女主内”,我觉得这并不是一个必然的结论。一个真正成功的女性或者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她同时应该担当着一个既有自己事业又有自己家庭,而且还能够很好的平衡这两个方面的角色。其实现在很成功的女性大多都是这样,如果说女性只要事业成功我就必须单身,我就不能有孩子,我觉得这个社会是畸形的。为什么我们现在形成了这种“凡是事业成功的女性,家庭大多是失败的”印象?这恰恰说明是我们社会存在的问题和存在的缺陷,正是因为社会没有能够给女性事业上的发展和家庭上的成功提供一个更好的环境,才会逼得她们必须做出一个非此即彼的决定。我觉得这恰恰是我们要试图去改变的一种状态。
《中国教师》:您说到这儿,我想到了“5分女”,这是社会上以择偶为背景,对学习、能力各方面条件都很强的女性的一种等级称呼。只是由于“结婚生子”的传统观念束缚,令更多女性不敢做“5分女”,也就渐渐缺失了对自我能力的认知和追求人生价值的一个信念。如何才能帮助这些女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从自我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给女性教育的未来指正一条出路?
史静寰:我觉得同样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其实在现代社會,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人的选择性的增加。任何人的选择都是基于对自身和社会外界环境的一个判断,就是她做出这一个选择,肯定是平衡了利弊之后而做出的选择。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女性和男性一样,她要选择事业发展,她要选择结婚生子,她必须要考虑这两个方面的选择所带来的她要付出的成本、她要承担的责任以及她所获得的好处等等。为什么任何人的选择都不是纯粹的个人的头脑发热,就在于人是理性动物,她自然是对个体和社会以及社会存在的状态进行判断。所以,为什么要选择读博,除了自己追求知识的好奇、爱好、以及自己事业上的目标之外,肯定还要考虑,在选择了读博以后,自己将要涉及的这条路,在社会上是不是能够给自己带来所期待的收益,是不是能够给自己带来所期待的幸福生活。如果她最后判断这虽然是个很好的目标,但是整体的社会环境不支持,不能给自己带来成就感、愉悦感,那很可能就放弃了。所以,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教育,针对个体的教育,是让大家珍惜自己自我选择的机会和权力,同时在有选择的时候,我们能够有一个目标,而且不管遇到了什么困难,都能够坚持对目标的追求。也就是说,个体教育,是让你树立目标,并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能不懈追求的教育。
另一方面,就不仅仅是教育所能够直接起作用的,而是教育可以间接地起作用,就是教育社会、影响社会、改变社会的传统的价值观、性别观,以及对男女不同角色认同的观念。这个就更复杂,不是单纯的个体教育所能够涉及的,而是跟社会的经济发展、整个社会的法律和制度的完善,以及跟社会文明和民主的程度相关。所以,对我们现在能控制的教育来讲,更多的是对个体的教育,而且要树立一种追求,这种追求不会因为“我是女性”,因为性别特定的因素而受到限制。
对个人来讲,其实选择的痛苦可能有的时候比那个没有选择的痛苦对自己的挑战还要大,因为有的时候人最难办到的不是他没有选择,而是他不会选择。所以,教育实际是提高人的选择能力,是提高人的可行能力。经济学家阿玛蒂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