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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内地律师业有了很大发展,律师地位也有所提升。但对比包括香港地区在内的许多法治国家、地区,内地律师地位仍然偏低,社会民众及有关部门对律师的不了解与偏见,一些司法机关的歧视等使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遭遇重重困难,较低的社会地位已经严重制约了律师的正常执业开展。文章拟通过香港地区与内地律师地位的比较,为提升内地律师地位提供一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