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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事业的发展、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谐社会的构建、法治国家的建设等都要求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而目前环境纠纷案件受理率明显偏低、法官欠缺环境专业知识等问题,导致司法机关对环境纠纷处理不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部分企业的经济利益直接冲突等诸多障碍,可以通过扩大原告资格、设立环保法庭等措施加以解决。环境公益诉讼将是我国环境事业发展的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