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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股权分置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二次改革”,无疑是我国证券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划时代事件。本文首先分析股权分置问题的由来及不利影响,其次通过总结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和成效,得出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
【关键词】股权分置;改革进程;融资功能;公司治理
一、股权分置的由来
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在20世纪90年代初,改革开放以来持续的经济增长刺激着全社会的投资需求,但作为其外部资金来源的一大融资渠道,银行由于其沉重的历史呆坏账负担难以满足国有企业进一步的融资需求。当时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国企进行股份制改革仍然存在着较大争议,主要体现在:会不会产生私有化,是否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是否会影响到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问题。在这种逻辑和舆论的压力下,国企改制上市采取了“国有存量股份不动,增量募集股份流通”模式。这一制度的设计,一方面保证了国有经济的绝对控股地位,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另一方面,股票市场的诞生,解决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资金难题。
二、股权分置改革进程
(1)前期探索阶段。第一,法人股流通试点阶段。在保持公有股份总体上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让一部分国有资产进入股市,通过股票交易实现公有股份资产增值,增大国有资产存量。第二,和国有股减持阶段。为满足国企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我国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这一阶段的标志性事件包括:1999年11月29日,我国证监会推出了国有股配售试点方案。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始了以存量发行方式,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探索。两办法均以失败而告终。究其原因:一是按市场价格减持国有股有高价“圈钱”嫌疑;二是增发方式减持,使新引进的股东持股成本低于原有流通股持股成本,损害了原有流通股股东的利益。(2)制度变革阶段。2004 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同时提出“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与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至此,解决股权分置改革问题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加以确定。2005年4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启动。2005年9月4日,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改革从试点阶段开始转入积极稳妥地全面铺开的新阶段。截至2006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或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数已达1303家,总市值约为60504.4亿元,约占沪、深A股总市值的98.55%,股权分置改革已取得决定性胜利。
三、股权分置的弊端
从宏观层面而言,股权分置严重制约了资本市场融资功能的有效发挥。股权分置改革中,“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的出现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时,非流通股又以国有股为主,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国有股份占控股地位,而这些国有股基本处于“产权虚置”和“所有者缺位”状态。从微观层面而言,股权分置导致不同股东之间的利益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失效。二者的利益不仅不同质且严重分置,这种利益分置直接导致了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失效:一方面,中小流通股股东由于信息不对称,没有足够的动力和能力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有效的监管,进而导致非流通股股东及其管理层侵害中小流通股股东利益;另一方面,非流通股股东只能从公司资产的增值中获利,无法因公司业绩改善带动的股价上涨中获得资本利得,使其没有动力去对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监管,进而出现市场上非流通股股东恶意圈钱现象。
四、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
(1)从宏观层面而言,使资本市场正常的融资功能得以恢复,也为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了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制度差异,真正实现了“同股同权同利”。对于重塑公平的市场环境和投资者信心,建立规范化的股市有着重要的作用。(2)从微观层面而言,打破了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间的利益分置,巩固了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有利于上市公司治理进一步的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由于股价和市值成为了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会减少;大股东强烈的股权融资偏好将减弱,公司融资行为会在收益与风险的匹配过程中趋于理性。由于支付对价导致股权结构分散,大股东控制权的滥用将受到明显的抑制。
参考文献
[1]魏静芳.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背景及发展趋势[J].经济问题.2005(9)
[2]黄君超.浅议国有股减持问题[J].证券市场.2005(3)
[3]张喜宏.浅析股权分置改革对指数型基金绩效的影响——基于传统绩效评价方法的实证分析[J].企业导报.2009(3):43
[4]任雁.浅析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影响[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6(1)
【关键词】股权分置;改革进程;融资功能;公司治理
一、股权分置的由来
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在20世纪90年代初,改革开放以来持续的经济增长刺激着全社会的投资需求,但作为其外部资金来源的一大融资渠道,银行由于其沉重的历史呆坏账负担难以满足国有企业进一步的融资需求。当时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国企进行股份制改革仍然存在着较大争议,主要体现在:会不会产生私有化,是否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是否会影响到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问题。在这种逻辑和舆论的压力下,国企改制上市采取了“国有存量股份不动,增量募集股份流通”模式。这一制度的设计,一方面保证了国有经济的绝对控股地位,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另一方面,股票市场的诞生,解决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资金难题。
二、股权分置改革进程
(1)前期探索阶段。第一,法人股流通试点阶段。在保持公有股份总体上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让一部分国有资产进入股市,通过股票交易实现公有股份资产增值,增大国有资产存量。第二,和国有股减持阶段。为满足国企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我国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这一阶段的标志性事件包括:1999年11月29日,我国证监会推出了国有股配售试点方案。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始了以存量发行方式,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探索。两办法均以失败而告终。究其原因:一是按市场价格减持国有股有高价“圈钱”嫌疑;二是增发方式减持,使新引进的股东持股成本低于原有流通股持股成本,损害了原有流通股股东的利益。(2)制度变革阶段。2004 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同时提出“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与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至此,解决股权分置改革问题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加以确定。2005年4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启动。2005年9月4日,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改革从试点阶段开始转入积极稳妥地全面铺开的新阶段。截至2006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或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数已达1303家,总市值约为60504.4亿元,约占沪、深A股总市值的98.55%,股权分置改革已取得决定性胜利。
三、股权分置的弊端
从宏观层面而言,股权分置严重制约了资本市场融资功能的有效发挥。股权分置改革中,“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的出现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时,非流通股又以国有股为主,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国有股份占控股地位,而这些国有股基本处于“产权虚置”和“所有者缺位”状态。从微观层面而言,股权分置导致不同股东之间的利益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失效。二者的利益不仅不同质且严重分置,这种利益分置直接导致了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失效:一方面,中小流通股股东由于信息不对称,没有足够的动力和能力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有效的监管,进而导致非流通股股东及其管理层侵害中小流通股股东利益;另一方面,非流通股股东只能从公司资产的增值中获利,无法因公司业绩改善带动的股价上涨中获得资本利得,使其没有动力去对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监管,进而出现市场上非流通股股东恶意圈钱现象。
四、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
(1)从宏观层面而言,使资本市场正常的融资功能得以恢复,也为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了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制度差异,真正实现了“同股同权同利”。对于重塑公平的市场环境和投资者信心,建立规范化的股市有着重要的作用。(2)从微观层面而言,打破了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间的利益分置,巩固了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有利于上市公司治理进一步的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由于股价和市值成为了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会减少;大股东强烈的股权融资偏好将减弱,公司融资行为会在收益与风险的匹配过程中趋于理性。由于支付对价导致股权结构分散,大股东控制权的滥用将受到明显的抑制。
参考文献
[1]魏静芳.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背景及发展趋势[J].经济问题.2005(9)
[2]黄君超.浅议国有股减持问题[J].证券市场.2005(3)
[3]张喜宏.浅析股权分置改革对指数型基金绩效的影响——基于传统绩效评价方法的实证分析[J].企业导报.2009(3):43
[4]任雁.浅析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影响[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