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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阜阳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意见》。《意见》规定,市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各县、市、区拿出800万元,充实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专项资金。实行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零成本”注册,允许农民工以实物、债权、股权、资本公积金、非专利技术或专利权、商标权等出资,非货币出资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意见》要求,返乡创业农民工投资项目纳入招商引资范围,与外来投资客商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