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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1982年宪法颁布以前制定的三部宪法均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但1982年宪法却做出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宪法规定上的上述转变是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社会背景的,它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公民权利的平衡问题。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受教育的法律性质有可能再经历一个由“权利和义务”到权利的转变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