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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楚政办发[2011]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