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结合陕西核工业、核医学和输变电工程多年的环评实践,提出了辐射环境评价工作中应突出的重点。
关键词:辐射环境 核医学 输变电 评价
辐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物。在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中,辐射无处不在。太阳发出的由核反应产生的光和热,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各种电器都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而这些或多或少都会产生辐射,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按照辐射作用于物质所产生效应的不同,人们将辐射分为电离辐射与非电离辐射两类。电离辐射包括宇宙射线,X射线和来自放射性物质的辐射;非电离辐射包括紫外线、热辐射、无线电波和微波,以及输变电工程。
由于辐射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往往辐射显得令人生畏。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等工业都在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这些行业在带给人类巨大利益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某些直接或潜在的危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些项目都应进入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的《辐射环境管理导则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格式》(HJ/T10.1-1995)和《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陕西这几年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还是做到比较好的,其中核燃料加工,铀矿、伴生矿、核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和高压输变电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都比较有特色。结合我们在评价工作及管理工作中的实践,我们认为,应该根据不同的项目,抓住不同的重点,是搞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关键。
一、对有气体、液体和固体废物产生辐射污染项目
1.评价范围的确定
这些项目在我们长期监测的结果看,在厂(矿)区周围0~1.5km范围内是污染较为明显的地段,随着离厂(矿)区距离的增大污染迅速的减弱,2km以为基本接近环境本底。根据这一规律,我们认为,这类建设项目可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以2km为半径的范围作为评价范围[1]。
2.评价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
关键居民组年有效剂量不超过0.5msv。
3.污染源分析
分析气态源项、液态源项、固态源项所产生的污染物的量及流经途径。
4.剂量估算
4.1评价区的人群分布
4.2辐射环境所致各人群组的剂量估算
4.3评价分析,通过模式计算,找出关键人群组,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核医学放射性同位素应用项目
1.评价标准
医用反射性同位素应用属于操作非密封源的范畴,其评价的标准为《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进行控制,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为任何追溯性平均)不超过20mSv;第B1.2款规定,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1mSv。
核医学同位素应用项目评价可取职业工作人员和公众成员剂量限值的四分之一即5mSv和0.25mSv作为各自的剂量管理限值。工作人员体表、内衣、工作服、以及工作场所的设备和地面等表面放射性污染的控制应按表1规定的要求限制。
表1 工作场所的放射性表面污染控制水平
放射性物质向环境排放的控制规定,不得将放射性废液排入普通下水道,除非经审管部门确认是满足下列条件的低放废液,方可直接排入流量大于10倍排放流量的普通下水道,并应对每次排放作好记录。
2.污染源分析
核医学常用的放射性核素有3H、32P、99Tcm、131I等十多种,这些放射性同位素的共同特点是能量低,半衰期短。在这些放射性同位素中,用99Tcm标记的示踪剂占任何医院放射性药物使用量的80%以上。
在对污染源进行分析时,应根据核医学使用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和每种核素的衰变方式,确定污染因子,如β射线、γ射线等。另外,工作人员在对各种药物的操作中,会引起工作台、设备、地面、工作服和手套等的放射性沾污,造成放射性表面污染。核医学同位素应用对环境潜在影响最大的是洗脱出来或购置来未用完但已无医用价值的放射性废(残)液、病人排泄物等对水环境的影响,以及固体废弃物(如一次性注射器等)中沾有或残余的放射性同位素对环境的影响,有时放射工作场所还可能存在放射性气体的污染。
因此,核医学同位素应用对环境污染的因子有:β射线或γ射线,放射性表面污染以及放射性“三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1.实践正当性判断
核医学同位素应用具有:1)先进性,表现在极高的灵敏度,已成为微量和超微量物质分析的重要手段;2)不可取代性,核医学同位素的应用被视为“流动型原子显微镜”,使医学对疾病的诊断治疗深入到亚细胞、分子、亚分子的水平,对挽救生命起着其他技术不可取代的作用,因此,核医学同位素应用一般是正当可行的。但在评价时须指出,医生必须遵守医疗道德,清楚哪些疾病适用于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诊断或治疗,对那些可用其他手段(如B超)可做的诊断,即使癌症患者,也不该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2.工作场所的分级
核医学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属于操作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范畴,非密封源工作场所应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的大小分为甲、乙、丙三级,日等效操作量计算公式为:
在评价时应关注辐射工作场所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可以划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各区是否有相应的防护、隔离设施等。
3.剂量限制
评价时,应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成员的受照剂量进行估算,估算公式根据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UNSCEAR)-2000年报告附录A, X或γ射线产生的外照射人均年有效剂量当量计算公式如下:
H = 0.7×10-6 Dr t
其中:H为X或γ射线外照射人均年有效剂量当量,mSv;Dr为X或γ射线空气吸收剂量率,nGy/h,可采用估算或类比监测得到;t为X或γ射线照射时间,h;0.7为剂量换算系数,Sv/Gy。
剂量估算结果如若满足剂量限制的要求,评价时还应考虑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是否做到可合理达到尽量低(ALARA)的原则,以尽可能减少工作人员或公众成员的受照剂量。绝不能把个人剂量限值作为设计和安排工作的出发点,也不能把个人剂量限值作为评价的主要标准,也就是说,在不超过个人剂量限值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照射水平,但“尽可能低”不是无限制的,它是“合理”的低。
4.放射性废液(废水)
评价时,可采用定量定性的分析方法,估算储存池是否能够满足最大使用量、最长半衰期核素的排放标准。需要指出的是,为减少环境污染,核医学放射性同位素废液(废水)是严禁使用稀释排放的。
5.放射性固体废弃物
放射性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措施目前也采用集中收贮衰变的方法,一般要求衰变10个半衰期后可与其他非放射性固体废弃物一起分类处理。评价时,重点关注核医学使用单位是否根据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含量、半衰期、浓度以及废物的体积和其他物理与化学性质的差别,对不同类型的放射性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分别处理,是否有利于废物管理的最优化。
四、输变电工程项目
这类项目属于非电离辐射项目,表现为电磁辐射。近年来,高压输变电引起的电磁污染所受到国内外群众的强烈关注。国内各地临近居民区的变电站或变压输电线路的建设,往往受到居民的反对,如:陕西泾阳池桥输变电,引起线路沿线居民的强烈不满,当地环保局举行多次听证会,才得以解决。所以,搞好这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能为政府的决策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1.评价范围的确定
1.1变电站 以变电站站址为中心,半径为500m范围内区域
1.2输电线路 以输电线路走廊两侧30m带状区域
2.保护目标
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确定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为项目环境影响的保护目标
3.评价标准
目前,由于我国没有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标准,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推荐标准被普遍应用为解决电磁辐射的适用标准。
HJ/T24-1998中规定:以离地面1.5m高度处4kv/m作为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推荐限值;采用国际辐射保护协会关于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作为工频磁感应强度的推荐限值。这一标准限值远小于大多数国家和组织的公众暴露推荐限值。这一事实较充分地证明了我国目前采用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是足够安全的。
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制按执行。其他项目的评价标准按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复的标准执行。
4.评价分析
通过类比和模式计算,重点看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值在不在标准范围之内,如果超标就得提出经济实用的污染防治措施。
抓住了这些重点,解决好评价区内保护目标的各种矛盾,辐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就能顺利地通过。
参考文献:
[1]曾一兵、张宗让、门蒙、张鹏《重点放射性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的探讨》。中国辐射卫生 2005年3月第14卷第1期.
[2]Azuwuike Owunwanne,Mohan Patel,Samy Sadek,等,著,夏振民,卢玉楷,钟建国,等,译. 放射性药物手册[M]. 北京:原子能出版社,2000.中文版前言.
[3]肖伦. 放射性同位素技术[M]. 北京:原子能出版社,2000.4~7.
关键词:辐射环境 核医学 输变电 评价
辐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物。在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中,辐射无处不在。太阳发出的由核反应产生的光和热,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各种电器都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而这些或多或少都会产生辐射,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按照辐射作用于物质所产生效应的不同,人们将辐射分为电离辐射与非电离辐射两类。电离辐射包括宇宙射线,X射线和来自放射性物质的辐射;非电离辐射包括紫外线、热辐射、无线电波和微波,以及输变电工程。
由于辐射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往往辐射显得令人生畏。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等工业都在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这些行业在带给人类巨大利益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某些直接或潜在的危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些项目都应进入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的《辐射环境管理导则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格式》(HJ/T10.1-1995)和《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陕西这几年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还是做到比较好的,其中核燃料加工,铀矿、伴生矿、核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和高压输变电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都比较有特色。结合我们在评价工作及管理工作中的实践,我们认为,应该根据不同的项目,抓住不同的重点,是搞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关键。
一、对有气体、液体和固体废物产生辐射污染项目
1.评价范围的确定
这些项目在我们长期监测的结果看,在厂(矿)区周围0~1.5km范围内是污染较为明显的地段,随着离厂(矿)区距离的增大污染迅速的减弱,2km以为基本接近环境本底。根据这一规律,我们认为,这类建设项目可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以2km为半径的范围作为评价范围[1]。
2.评价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
关键居民组年有效剂量不超过0.5msv。
3.污染源分析
分析气态源项、液态源项、固态源项所产生的污染物的量及流经途径。
4.剂量估算
4.1评价区的人群分布
4.2辐射环境所致各人群组的剂量估算
4.3评价分析,通过模式计算,找出关键人群组,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核医学放射性同位素应用项目
1.评价标准
医用反射性同位素应用属于操作非密封源的范畴,其评价的标准为《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进行控制,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为任何追溯性平均)不超过20mSv;第B1.2款规定,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1mSv。
核医学同位素应用项目评价可取职业工作人员和公众成员剂量限值的四分之一即5mSv和0.25mSv作为各自的剂量管理限值。工作人员体表、内衣、工作服、以及工作场所的设备和地面等表面放射性污染的控制应按表1规定的要求限制。
表1 工作场所的放射性表面污染控制水平
放射性物质向环境排放的控制规定,不得将放射性废液排入普通下水道,除非经审管部门确认是满足下列条件的低放废液,方可直接排入流量大于10倍排放流量的普通下水道,并应对每次排放作好记录。
2.污染源分析
核医学常用的放射性核素有3H、32P、99Tcm、131I等十多种,这些放射性同位素的共同特点是能量低,半衰期短。在这些放射性同位素中,用99Tcm标记的示踪剂占任何医院放射性药物使用量的80%以上。
在对污染源进行分析时,应根据核医学使用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和每种核素的衰变方式,确定污染因子,如β射线、γ射线等。另外,工作人员在对各种药物的操作中,会引起工作台、设备、地面、工作服和手套等的放射性沾污,造成放射性表面污染。核医学同位素应用对环境潜在影响最大的是洗脱出来或购置来未用完但已无医用价值的放射性废(残)液、病人排泄物等对水环境的影响,以及固体废弃物(如一次性注射器等)中沾有或残余的放射性同位素对环境的影响,有时放射工作场所还可能存在放射性气体的污染。
因此,核医学同位素应用对环境污染的因子有:β射线或γ射线,放射性表面污染以及放射性“三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1.实践正当性判断
核医学同位素应用具有:1)先进性,表现在极高的灵敏度,已成为微量和超微量物质分析的重要手段;2)不可取代性,核医学同位素的应用被视为“流动型原子显微镜”,使医学对疾病的诊断治疗深入到亚细胞、分子、亚分子的水平,对挽救生命起着其他技术不可取代的作用,因此,核医学同位素应用一般是正当可行的。但在评价时须指出,医生必须遵守医疗道德,清楚哪些疾病适用于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诊断或治疗,对那些可用其他手段(如B超)可做的诊断,即使癌症患者,也不该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2.工作场所的分级
核医学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属于操作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范畴,非密封源工作场所应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的大小分为甲、乙、丙三级,日等效操作量计算公式为:
在评价时应关注辐射工作场所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可以划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各区是否有相应的防护、隔离设施等。
3.剂量限制
评价时,应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成员的受照剂量进行估算,估算公式根据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UNSCEAR)-2000年报告附录A, X或γ射线产生的外照射人均年有效剂量当量计算公式如下:
H = 0.7×10-6 Dr t
其中:H为X或γ射线外照射人均年有效剂量当量,mSv;Dr为X或γ射线空气吸收剂量率,nGy/h,可采用估算或类比监测得到;t为X或γ射线照射时间,h;0.7为剂量换算系数,Sv/Gy。
剂量估算结果如若满足剂量限制的要求,评价时还应考虑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是否做到可合理达到尽量低(ALARA)的原则,以尽可能减少工作人员或公众成员的受照剂量。绝不能把个人剂量限值作为设计和安排工作的出发点,也不能把个人剂量限值作为评价的主要标准,也就是说,在不超过个人剂量限值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照射水平,但“尽可能低”不是无限制的,它是“合理”的低。
4.放射性废液(废水)
评价时,可采用定量定性的分析方法,估算储存池是否能够满足最大使用量、最长半衰期核素的排放标准。需要指出的是,为减少环境污染,核医学放射性同位素废液(废水)是严禁使用稀释排放的。
5.放射性固体废弃物
放射性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措施目前也采用集中收贮衰变的方法,一般要求衰变10个半衰期后可与其他非放射性固体废弃物一起分类处理。评价时,重点关注核医学使用单位是否根据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含量、半衰期、浓度以及废物的体积和其他物理与化学性质的差别,对不同类型的放射性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分别处理,是否有利于废物管理的最优化。
四、输变电工程项目
这类项目属于非电离辐射项目,表现为电磁辐射。近年来,高压输变电引起的电磁污染所受到国内外群众的强烈关注。国内各地临近居民区的变电站或变压输电线路的建设,往往受到居民的反对,如:陕西泾阳池桥输变电,引起线路沿线居民的强烈不满,当地环保局举行多次听证会,才得以解决。所以,搞好这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能为政府的决策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1.评价范围的确定
1.1变电站 以变电站站址为中心,半径为500m范围内区域
1.2输电线路 以输电线路走廊两侧30m带状区域
2.保护目标
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确定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为项目环境影响的保护目标
3.评价标准
目前,由于我国没有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标准,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推荐标准被普遍应用为解决电磁辐射的适用标准。
HJ/T24-1998中规定:以离地面1.5m高度处4kv/m作为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推荐限值;采用国际辐射保护协会关于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作为工频磁感应强度的推荐限值。这一标准限值远小于大多数国家和组织的公众暴露推荐限值。这一事实较充分地证明了我国目前采用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是足够安全的。
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制按执行。其他项目的评价标准按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复的标准执行。
4.评价分析
通过类比和模式计算,重点看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值在不在标准范围之内,如果超标就得提出经济实用的污染防治措施。
抓住了这些重点,解决好评价区内保护目标的各种矛盾,辐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就能顺利地通过。
参考文献:
[1]曾一兵、张宗让、门蒙、张鹏《重点放射性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的探讨》。中国辐射卫生 2005年3月第14卷第1期.
[2]Azuwuike Owunwanne,Mohan Patel,Samy Sadek,等,著,夏振民,卢玉楷,钟建国,等,译. 放射性药物手册[M]. 北京:原子能出版社,2000.中文版前言.
[3]肖伦. 放射性同位素技术[M]. 北京:原子能出版社,2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