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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这承上启下的关键年份上,政府工作的对内重心还是应以着力改善民众基本生活,努力提高低收入家庭收入,健全全民统筹医疗保障系统,加快政府为“以民为本”执政类型政府的转变。民生是一切改革的最坚强保障,从政府最近的工作报告看出,“十二五”的规划依然延续了“十一五”规划中关切民生的重大主题:“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上报告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政府的施政重心是具有连贯性和长远性的,不仅如此,“民生”问题的重要性和对于党执政稳定的关键性不言自明。
经过中国共产党的不断探索,确立了“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执政新理念,在相继出台了众多的惠民政策和措施之后虽然为解决民生问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这些民生理念和政策只有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这就为政府的执行能力提供了一个难题,而要破解这个难题既要提高各级领导的素质和能力,更要有一套体制机制作为其实施的保障,因为体制机制是一种法制观念的外在形式,它具有公平性和持久性,更为显著的特性是它为全体人民所认可和可被监督,不以单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很大程度上实践了政府“法制治国”的理念。体制、机制不仅决定了政府的行为方向;控制了政府行为的规范程度;同样它对于政策的执行力度有了一套有效的反馈措施。因此笔者拟出体制、机制有待于完善的三个方面。
首先完善公共服务体制,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性、普惠性和社会公平是基本公共服务根本的属性。公平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基石,缺少公平的社会不应该被纳入现代文明社会的章程。目前,对于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来讲,农村与城市在卫生、医疗、教育领域显然还有需要努力去弥补的公平鸿沟;垄断行业的员工和非垄断行业的员工在享受的福利待遇和机会争取的公平性上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基于此,重建公共服务体制需要从以下地点入手:一是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保证就业机会的均等化,只有保证了首先就业,才能谈及一切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社会稳定的构架;二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的公平,缩小垄断行业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差距,提升中间收入比重,努力做到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的一视同仁。努力拉升低收入群体的最低工资标准;三是建立城乡一体的低保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只有放开居民生活的顾虑,才能谈解放国内消费的计划;四是在基本医疗保障和义务教育上实行平等化。加大公共教育的投入,实现“十二五”期间资金投入占国内“GDP”百分之四的承诺。总之,公共服务体制的建设要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其次,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建立以公共事业为导向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尽快完成从投资型政府到鼓励、提倡消费类型的政府的转变。一方面,要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提高财政支出中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比重;另一方面,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不同地区之间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要达到地区之间的服务水平均等化就应充分发挥财税机制的作用,这也是政府进行社会再分配的重要机制。通过财税杠杆有力平衡地区之间的先期差异,倾斜历史薄弱地区,提高发达地方政府的抗压能力。从而全国齐头并进,最终达到公共财政地方上的收支均衡。
再次,建立民众诉求机制,健全民意采集的相关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形成有序、高效、畅达、快速的意见传达渠道,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地区困难群众能够真实地反映民生方面的建议,改变现行体制下民意难以上达的状况。通过完善民主政治制度,扩大群众参与政治的积极性,让不同利益主体都有平等的机会表达自身的诉求,以制度的刚力来保证人们利益诉求渠道通畅,保障人们的话语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使不同的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能够充分和真实的表达。这些体制和机制是解决民生问题的根本问题,只有话语渠道的建立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反馈渠道,使得中央的政策能够充分下达地方,同时也能将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之处传播至政府决策部门供给其他诸如社会保障制度、公正的分配制度等制度的建立提供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十一五”期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有目共睹,但是,国力与“民力”的不协调性之问题也越来越甚嚣尘上。“十二五”期间,笔者认为,良好的体制机制的建设是形,我们还必须修煉内功,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要性和保障促民生两者之中的联系牢牢抓住。利用经济增长推动民生建设,为民生建设提供最根本的保障。
我们必须把目前稍显单一的经济发展方式导向扩大内需消费、投资、外贸“三驾马车”均衡发展;增强金融行业的法制规范建设和透明度同时减少冗杂的政府“三公经费”;为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提供高效、充足的资金支持;继续整顿、关停高耗能、低效益比的污染企业;破除国内不必要的垄断经营,适当给予民营企业在部分原有控制行业的公平竞争机会;推行绿色“GDP”理念,各级政府考核和奖励应倡导废除为“数字论成败”的怪圈,努力增加环境效益比的提高。
“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什么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如此关键?一个是国家的具体的经济领域的政策,一个是国家的长远战略政策,两者的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笔者认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两者之间是互为前提、相互促进的。一方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仅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而且对于我国社会领域的变革能量也是不可低估。每一场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都要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标准,而这一场变革的成功与否的评判者则是我们广大人民。对我们党和社会主义中国而言,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的目的,绝不是单纯的巨额外汇储备,而是不断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只有不断改革国内经济领域才能更好地带动深层次的社会结构向着良性方向的变革。
民生问题解决地出色会带动社会的不断进步向前,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避免出现上文所说的“国强”、实则“积民”,才能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而给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加一份重要的砝码;民生问题解决得不好,则造成社会动荡甚至混乱,社会就不可能和谐。正是基于对上述问题的清醒的认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是解决利益平衡和利益兼顾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五年转眼即过,下一个五年已经向我们不可逆转地奔来。我们应该拿出解决问题的勇气和决心来应对新一轮的挑战。
展望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次代表大会,基于本文的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清晰的预见,民生问题依然会摆在政府工作中重中之重的位置。高度关注民生、致力于改善民生,才能有效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才能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最终能够使广大民众积极地支持改革、支持发展、支持政府的决策和重大提议,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党中央站在同一位置,相互体量与尊重,对于之后的政策的实施的顺利有着天然的润滑作用。重视民生,就能够使广大民众不断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其实际利益同改革发展进程息息相关,让广大人民群众行走在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带来的甜蜜的同时又促进了经济发展这样良性的循环的道路上。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这承上启下的关键年份上,政府工作的对内重心还是应以着力改善民众基本生活,努力提高低收入家庭收入,健全全民统筹医疗保障系统,加快政府为“以民为本”执政类型政府的转变。民生是一切改革的最坚强保障,从政府最近的工作报告看出,“十二五”的规划依然延续了“十一五”规划中关切民生的重大主题:“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上报告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政府的施政重心是具有连贯性和长远性的,不仅如此,“民生”问题的重要性和对于党执政稳定的关键性不言自明。
经过中国共产党的不断探索,确立了“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执政新理念,在相继出台了众多的惠民政策和措施之后虽然为解决民生问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这些民生理念和政策只有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这就为政府的执行能力提供了一个难题,而要破解这个难题既要提高各级领导的素质和能力,更要有一套体制机制作为其实施的保障,因为体制机制是一种法制观念的外在形式,它具有公平性和持久性,更为显著的特性是它为全体人民所认可和可被监督,不以单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很大程度上实践了政府“法制治国”的理念。体制、机制不仅决定了政府的行为方向;控制了政府行为的规范程度;同样它对于政策的执行力度有了一套有效的反馈措施。因此笔者拟出体制、机制有待于完善的三个方面。
首先完善公共服务体制,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性、普惠性和社会公平是基本公共服务根本的属性。公平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基石,缺少公平的社会不应该被纳入现代文明社会的章程。目前,对于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来讲,农村与城市在卫生、医疗、教育领域显然还有需要努力去弥补的公平鸿沟;垄断行业的员工和非垄断行业的员工在享受的福利待遇和机会争取的公平性上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基于此,重建公共服务体制需要从以下地点入手:一是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保证就业机会的均等化,只有保证了首先就业,才能谈及一切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社会稳定的构架;二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的公平,缩小垄断行业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差距,提升中间收入比重,努力做到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的一视同仁。努力拉升低收入群体的最低工资标准;三是建立城乡一体的低保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只有放开居民生活的顾虑,才能谈解放国内消费的计划;四是在基本医疗保障和义务教育上实行平等化。加大公共教育的投入,实现“十二五”期间资金投入占国内“GDP”百分之四的承诺。总之,公共服务体制的建设要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其次,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建立以公共事业为导向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尽快完成从投资型政府到鼓励、提倡消费类型的政府的转变。一方面,要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提高财政支出中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比重;另一方面,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不同地区之间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要达到地区之间的服务水平均等化就应充分发挥财税机制的作用,这也是政府进行社会再分配的重要机制。通过财税杠杆有力平衡地区之间的先期差异,倾斜历史薄弱地区,提高发达地方政府的抗压能力。从而全国齐头并进,最终达到公共财政地方上的收支均衡。
再次,建立民众诉求机制,健全民意采集的相关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形成有序、高效、畅达、快速的意见传达渠道,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地区困难群众能够真实地反映民生方面的建议,改变现行体制下民意难以上达的状况。通过完善民主政治制度,扩大群众参与政治的积极性,让不同利益主体都有平等的机会表达自身的诉求,以制度的刚力来保证人们利益诉求渠道通畅,保障人们的话语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使不同的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能够充分和真实的表达。这些体制和机制是解决民生问题的根本问题,只有话语渠道的建立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反馈渠道,使得中央的政策能够充分下达地方,同时也能将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之处传播至政府决策部门供给其他诸如社会保障制度、公正的分配制度等制度的建立提供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十一五”期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有目共睹,但是,国力与“民力”的不协调性之问题也越来越甚嚣尘上。“十二五”期间,笔者认为,良好的体制机制的建设是形,我们还必须修煉内功,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要性和保障促民生两者之中的联系牢牢抓住。利用经济增长推动民生建设,为民生建设提供最根本的保障。
我们必须把目前稍显单一的经济发展方式导向扩大内需消费、投资、外贸“三驾马车”均衡发展;增强金融行业的法制规范建设和透明度同时减少冗杂的政府“三公经费”;为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提供高效、充足的资金支持;继续整顿、关停高耗能、低效益比的污染企业;破除国内不必要的垄断经营,适当给予民营企业在部分原有控制行业的公平竞争机会;推行绿色“GDP”理念,各级政府考核和奖励应倡导废除为“数字论成败”的怪圈,努力增加环境效益比的提高。
“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什么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如此关键?一个是国家的具体的经济领域的政策,一个是国家的长远战略政策,两者的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笔者认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两者之间是互为前提、相互促进的。一方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仅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而且对于我国社会领域的变革能量也是不可低估。每一场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都要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标准,而这一场变革的成功与否的评判者则是我们广大人民。对我们党和社会主义中国而言,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的目的,绝不是单纯的巨额外汇储备,而是不断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只有不断改革国内经济领域才能更好地带动深层次的社会结构向着良性方向的变革。
民生问题解决地出色会带动社会的不断进步向前,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避免出现上文所说的“国强”、实则“积民”,才能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而给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加一份重要的砝码;民生问题解决得不好,则造成社会动荡甚至混乱,社会就不可能和谐。正是基于对上述问题的清醒的认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是解决利益平衡和利益兼顾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五年转眼即过,下一个五年已经向我们不可逆转地奔来。我们应该拿出解决问题的勇气和决心来应对新一轮的挑战。
展望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次代表大会,基于本文的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清晰的预见,民生问题依然会摆在政府工作中重中之重的位置。高度关注民生、致力于改善民生,才能有效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才能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最终能够使广大民众积极地支持改革、支持发展、支持政府的决策和重大提议,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党中央站在同一位置,相互体量与尊重,对于之后的政策的实施的顺利有着天然的润滑作用。重视民生,就能够使广大民众不断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其实际利益同改革发展进程息息相关,让广大人民群众行走在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带来的甜蜜的同时又促进了经济发展这样良性的循环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