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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伴生的"社会问题",不仅仅折射出中国公民法治意识的淡薄,也凸显出立法规范的不足,在权利赋予、权力授权的基础上,对可能出现的相应不当行使权利或滥用权利以及权力监督缺失的法律后果并未予以全面系统的规范。有鉴于此,本文就以广场舞涉及的主体权利与责任、权力与责任来构建与规范"权责孪生体",为以后更好地处理广场舞现象以及其他社会现象提供法律路径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