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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和风险防控是其发展过程中永恒的两个话题,金融产品的创新可以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但同时必然伴随着和金融风险。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探讨了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的原则和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产品;风险防控
商業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对于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近些年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造成了巨大挑战,商业银行为了更好应对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挑战,被迫进行转型升级,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但是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其可以更好满足不同客户群体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实现差异化竞争,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金融风险,如果对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将可能导致商业银行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对于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应该本着审慎的态度,加强风险防控。
一、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自主研发能力不足
近些年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均在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并且推出了一系列创新金融产品,但是整体来说这些金融产品同质性较强,自主研发的产品较少。多数创新的金融产品均是对国外已经较为成熟的金融产品进行模仿,因此这类金融产品在市场中竞争力较低,并且容易形成激烈的市场竞争。金融产品的创新应该充分考虑客户的需求,以市场发展为导向,如果在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市场调研不充分,没有深入了解不同客户群体对于金融产品的需求,将可能导致金融产品创新的方向出现偏离,市场定位不准确,难以在市场竞争力中获得竞争优势。
(2)创新动力不足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金融产品创新主要是针对企业的融资需求来创新一些结构性贸易融资产品以及和第三方物流合作的供应链融资等,但是并没有创新形成能够满足企业全面性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导致该现象的主要原因为我国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对于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动力不足,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受到传统经营模式和发展理念的影响,仍然以传统的信贷业务为主,对于金融产品的创新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在金融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必然伴随金融风险,商业银行为了能够有效防控金融风险需要对各种类型凭证进行真伪判定,同时对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核,过于繁琐的工作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商业银行开展金融产品创新的积极性。
二、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的防控原则
(1)成本最低化原则
商业银行开展金融产品创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让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可以更好满足客户的需求,最终是为了占据市场份额,获取经济收益。金融产品的创新过程需要资金的投入,同时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所伴随的风险防控也需要资金的投入,如果资金投入过多,超过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所带来的经济收益,那么金融产品的创新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商业银行在在进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时一定要在保障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控制成本。
(2)效率最高化原则
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类型的金融风险,为了对这些风险进行有效防控要求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效率,即采用一定的风险防控措施可以将尽量多的风险进行预防或者消除。在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过程中人们理想情况是采用最高的风险控制效率,坚决杜绝各项金融风险的发生。但是通常来说金融风险控制效率往往与成本之间呈现正比关系,因此人们在风险防控过程中为了既能够兼顾成本又能够兼顾效率,往往会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要基于自身实际情况来有效平衡效率和成本之间的关系,寻求整体最优策略。
(3)收益保护的原则
不同类型金融风险其性质以及特点各不相同,其中有很多金融风险具有两面性,即这种风险既可能为商业银行带来经济收益,但也可能导致商业银行产生经济损失,在学术研究中通常将这类风险称之为对称性风险。对于这类风险进行防控时应该选取科学合理的策略,尽量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收益的最大化。
三、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风险防控措施
(1)对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加强金融监管
良好的金融监管是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的重要保障,具体来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系统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是金融监管工作能够正常开展的重要基础,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的基础上还应该完善细则,对于部分不宜立法的金融产品可以采用过渡型条例方式。二是加强市场准入机制。只有保障进入金融市场的机构具有充分的资金实力以及技术水平才能够更好保障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处于良好的状态,因此金融监管部门一定要严格市场准入机制。采用有效措施,对各种交易机构的注册、审批进行严格审查,同时还应该对经纪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将金融产品创新风险置于可控范围之内,保障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不同管理机构之间加强沟通和交流,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依然采取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但是这种模式已经难以适应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今天,分业监管模式在对部分金融业务和金融环节进行监管时容易出现重复监管和监管空白现象,这就要求不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应该加强沟通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协同联动机制,从而对金融产品创新风险进行更加全面有效的防控。
(2)基于金融产品创新主体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首先应该加强表外业务的管理工作。商业银行在开展金融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基于自身的资产规模以及技术水平等合理确定表外业务比例,同时还需要准确把握表外头寸。对于表外业务以及表内业务商业银行应该进行分开管理,加强表外业务的统计以及审核工作,对于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该及时进行处理,并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做好充足的应急准备。其次提高商业银行的内科水平,商业银行在形成系统完善内部控制结构的基础上应该明确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董事会、相关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采取严格的责任制度,对于在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的个人进行严厉追责,并采取有效的惩罚措施。商业银行在开展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审核,积极开展管理规则以及管理流程建设,深化内部控制内涵。同时商业银行内部审核人员应该充分发挥其监管职能,定期进行检查,形成不同层次的报告机制,形成系统完善的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体系。
(3)金融行业监管组织和国际协作
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行业的主体,其在进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过程中应该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明确各项硬性原则。此外还应该充分行业协会的作用,对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进行引导和规范,实现商业银行的自律。由于金融产品类型多种多样,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也各种各样,因此仅依靠监管部门难以实现全面的风险防控。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与国际金融业的逐渐接轨,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均具有明显的国际化特征,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时可以积极学习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将其先进的理念以及技术引入到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中来,提高风险防控水平。同时我国金融监管部门还可以与国际金融监管组织或机构进行合作,就一些具有共性的金融产品创新风险进行协同防控,有效预防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金融风险的发生。
四、结束语
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是对新鲜事物的探索过程,在该过程中存在很多的未知,因此必然会伴随着各种类型的金融风险。为了促进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同时又避免各种金融风险的产生,商业银行在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时应该本着成本最低化原则、效率最高化原则和收益保护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形成系统完善的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体系,提高金融风险防控水平。
参考文献
[1]王豪.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商情,2017(10):293-294.
[2]毕力.我国商业银行金融s产品创新现状及对策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7(20):24-25.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产品;风险防控
商業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对于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近些年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造成了巨大挑战,商业银行为了更好应对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挑战,被迫进行转型升级,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但是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其可以更好满足不同客户群体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实现差异化竞争,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金融风险,如果对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将可能导致商业银行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对于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应该本着审慎的态度,加强风险防控。
一、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自主研发能力不足
近些年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均在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并且推出了一系列创新金融产品,但是整体来说这些金融产品同质性较强,自主研发的产品较少。多数创新的金融产品均是对国外已经较为成熟的金融产品进行模仿,因此这类金融产品在市场中竞争力较低,并且容易形成激烈的市场竞争。金融产品的创新应该充分考虑客户的需求,以市场发展为导向,如果在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市场调研不充分,没有深入了解不同客户群体对于金融产品的需求,将可能导致金融产品创新的方向出现偏离,市场定位不准确,难以在市场竞争力中获得竞争优势。
(2)创新动力不足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金融产品创新主要是针对企业的融资需求来创新一些结构性贸易融资产品以及和第三方物流合作的供应链融资等,但是并没有创新形成能够满足企业全面性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导致该现象的主要原因为我国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对于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动力不足,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受到传统经营模式和发展理念的影响,仍然以传统的信贷业务为主,对于金融产品的创新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在金融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必然伴随金融风险,商业银行为了能够有效防控金融风险需要对各种类型凭证进行真伪判定,同时对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核,过于繁琐的工作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商业银行开展金融产品创新的积极性。
二、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的防控原则
(1)成本最低化原则
商业银行开展金融产品创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让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可以更好满足客户的需求,最终是为了占据市场份额,获取经济收益。金融产品的创新过程需要资金的投入,同时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所伴随的风险防控也需要资金的投入,如果资金投入过多,超过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所带来的经济收益,那么金融产品的创新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商业银行在在进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时一定要在保障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控制成本。
(2)效率最高化原则
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类型的金融风险,为了对这些风险进行有效防控要求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效率,即采用一定的风险防控措施可以将尽量多的风险进行预防或者消除。在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过程中人们理想情况是采用最高的风险控制效率,坚决杜绝各项金融风险的发生。但是通常来说金融风险控制效率往往与成本之间呈现正比关系,因此人们在风险防控过程中为了既能够兼顾成本又能够兼顾效率,往往会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要基于自身实际情况来有效平衡效率和成本之间的关系,寻求整体最优策略。
(3)收益保护的原则
不同类型金融风险其性质以及特点各不相同,其中有很多金融风险具有两面性,即这种风险既可能为商业银行带来经济收益,但也可能导致商业银行产生经济损失,在学术研究中通常将这类风险称之为对称性风险。对于这类风险进行防控时应该选取科学合理的策略,尽量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收益的最大化。
三、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风险防控措施
(1)对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加强金融监管
良好的金融监管是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的重要保障,具体来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系统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是金融监管工作能够正常开展的重要基础,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的基础上还应该完善细则,对于部分不宜立法的金融产品可以采用过渡型条例方式。二是加强市场准入机制。只有保障进入金融市场的机构具有充分的资金实力以及技术水平才能够更好保障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处于良好的状态,因此金融监管部门一定要严格市场准入机制。采用有效措施,对各种交易机构的注册、审批进行严格审查,同时还应该对经纪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将金融产品创新风险置于可控范围之内,保障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不同管理机构之间加强沟通和交流,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依然采取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但是这种模式已经难以适应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今天,分业监管模式在对部分金融业务和金融环节进行监管时容易出现重复监管和监管空白现象,这就要求不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应该加强沟通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协同联动机制,从而对金融产品创新风险进行更加全面有效的防控。
(2)基于金融产品创新主体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首先应该加强表外业务的管理工作。商业银行在开展金融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基于自身的资产规模以及技术水平等合理确定表外业务比例,同时还需要准确把握表外头寸。对于表外业务以及表内业务商业银行应该进行分开管理,加强表外业务的统计以及审核工作,对于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该及时进行处理,并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做好充足的应急准备。其次提高商业银行的内科水平,商业银行在形成系统完善内部控制结构的基础上应该明确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董事会、相关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采取严格的责任制度,对于在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的个人进行严厉追责,并采取有效的惩罚措施。商业银行在开展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审核,积极开展管理规则以及管理流程建设,深化内部控制内涵。同时商业银行内部审核人员应该充分发挥其监管职能,定期进行检查,形成不同层次的报告机制,形成系统完善的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体系。
(3)金融行业监管组织和国际协作
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行业的主体,其在进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过程中应该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明确各项硬性原则。此外还应该充分行业协会的作用,对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进行引导和规范,实现商业银行的自律。由于金融产品类型多种多样,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也各种各样,因此仅依靠监管部门难以实现全面的风险防控。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与国际金融业的逐渐接轨,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均具有明显的国际化特征,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时可以积极学习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将其先进的理念以及技术引入到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中来,提高风险防控水平。同时我国金融监管部门还可以与国际金融监管组织或机构进行合作,就一些具有共性的金融产品创新风险进行协同防控,有效预防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金融风险的发生。
四、结束语
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是对新鲜事物的探索过程,在该过程中存在很多的未知,因此必然会伴随着各种类型的金融风险。为了促进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同时又避免各种金融风险的产生,商业银行在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时应该本着成本最低化原则、效率最高化原则和收益保护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形成系统完善的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体系,提高金融风险防控水平。
参考文献
[1]王豪.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商情,2017(10):293-294.
[2]毕力.我国商业银行金融s产品创新现状及对策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7(20):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