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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今年六月份以来,江苏省阜宁县农业银行和县供销合作联社从十个方面加强本县供销社系统的资金管理,既有效地控制了有问题资金和有问题商品的发生,又提高了资金的融通效能。他们的具体做法是这样的:一是加强在途商品管理。他们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杜绝应收应付货款混淆使用。省外商品在途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省内进货不得超过一个月;县内进货不得超过二十天,超期在途商品的银行利息一律归经办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