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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初,教育部网站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提出了10项措施治理择校费。意见一出,立即引起社会和家长的普遍关注。人们在表示赞成和欢迎的同时,也表示担忧和怀疑——一纸“禁令”能否根治多年形成的择校痼疾?
择校年年禁,家长年年择
择校早已不是新鲜话题,我国中小学阶段已经陷入了“政府一边禁、家长一边择”而且愈演愈烈的怪圈。
近年来,各级政府屡出治理择校费禁令。2010年4月,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还联合下发了《规范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要求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然而,各种禁令并未遏制家长择校的热情,禁令之下,择校费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存在,由择校费变成“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借读费”。一位学生家长对记者说,给孩子择校报名那一天,家长都握着大把的钱排队,几万块钱交给学校,连收据都没有。“这哪里是自愿捐资助学,分明是‘被自愿’啊!”
当前,虽然我国城乡已经实现免费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但是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却使择校竞争呈现愈演愈烈的局面。北京市民李萍认为,只要学校之间客观存在较大差距,只要家长还有一点能力,择校就不会消失,谁也不会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三至五年期限,能否切断利益链
此次教育部提出10项治理择校费具体措施,家长和社会舆论普遍表示赞成和欢迎。有专家认为,这是教育部首次明确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问题的时间表,表明了教育部门治理择校费的决心。这是对问题的正视,也是一种承诺。
但是,很多人仍感觉3至5年治理择校费的前景不容乐观。人们担心,治理了择校费,会不会还有“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借读费”;面对巨大的利益黑洞,治理目标会不会很快成为泡影;究竟有多少根治措施;3到5年时限之后,会不会出现一批虚假的数字报表……
大家表示担忧的根本原因在于,一直半明半暗存在的择校费,家长和学校心知肚明,又心照不宣。专家认为,择校费的存在,其实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其背后隐藏着一条灰色利益链条。如果不敢触动其背后的利益集团,治理择校费就是一句空话。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学校、教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都是这个链条上的获利者,有的学校把“择校费”直接纳入小金库,上级主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学校则用来改善教学条件,甚至发放教师福利;有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将“择校费”纳入专项账户,参与择校费分成,然后返还给学校,变相抵消教育经费,减轻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
与此同时,由于家长成为这个灰色链条上的弱势群体,使治理择校痼疾缺失了来自社会的监督。北京一位姓肖的学生家长认为,对于择校和其它乱收费,学生家长只能被迫接受,谁也不愿得罪老师和学校,从而影响孩子的升学和未来。
熊丙奇说:“近年来择校费链条为什么不断膨胀,关键是没有解决好权利制衡的关系。希望全国人大加强对教育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投入方面的监督,促进教育均衡,狠下心来,抽丝剥茧,真正切断择校背后的利益链条。”
落实措施打折扣。岂能“老子问责儿子”
教育部此次指导意见针对择校提出10项措施,包括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加快薄弱学校建设、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等,并要求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记者采访到的教育专家普遍认为,目前治理择校问题的路径已经很明确,关键是贯彻落实要不打折、不走样,要坚持执行到位,落实不到位要严厉问责。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家对基层利益群体能否不折不扣地落实措施尚心存疑虑。熊丙奇说:“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明确要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但一些地方义务教育投入不足问题依然客观存在。”
“关键是现有的问责机制仍不健全。”熊丙奇说,让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问责下级,让同级政府问责教育主管部门,等于“老子问责儿子”,结果可想而知。“因此,强化人大的监督问责,完善社会评价体系,是解决当前教育均衡发展、解决择校问题的重要手段。”
择校年年禁,家长年年择
择校早已不是新鲜话题,我国中小学阶段已经陷入了“政府一边禁、家长一边择”而且愈演愈烈的怪圈。
近年来,各级政府屡出治理择校费禁令。2010年4月,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还联合下发了《规范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要求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然而,各种禁令并未遏制家长择校的热情,禁令之下,择校费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存在,由择校费变成“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借读费”。一位学生家长对记者说,给孩子择校报名那一天,家长都握着大把的钱排队,几万块钱交给学校,连收据都没有。“这哪里是自愿捐资助学,分明是‘被自愿’啊!”
当前,虽然我国城乡已经实现免费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但是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却使择校竞争呈现愈演愈烈的局面。北京市民李萍认为,只要学校之间客观存在较大差距,只要家长还有一点能力,择校就不会消失,谁也不会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三至五年期限,能否切断利益链
此次教育部提出10项治理择校费具体措施,家长和社会舆论普遍表示赞成和欢迎。有专家认为,这是教育部首次明确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问题的时间表,表明了教育部门治理择校费的决心。这是对问题的正视,也是一种承诺。
但是,很多人仍感觉3至5年治理择校费的前景不容乐观。人们担心,治理了择校费,会不会还有“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借读费”;面对巨大的利益黑洞,治理目标会不会很快成为泡影;究竟有多少根治措施;3到5年时限之后,会不会出现一批虚假的数字报表……
大家表示担忧的根本原因在于,一直半明半暗存在的择校费,家长和学校心知肚明,又心照不宣。专家认为,择校费的存在,其实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其背后隐藏着一条灰色利益链条。如果不敢触动其背后的利益集团,治理择校费就是一句空话。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学校、教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都是这个链条上的获利者,有的学校把“择校费”直接纳入小金库,上级主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学校则用来改善教学条件,甚至发放教师福利;有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将“择校费”纳入专项账户,参与择校费分成,然后返还给学校,变相抵消教育经费,减轻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
与此同时,由于家长成为这个灰色链条上的弱势群体,使治理择校痼疾缺失了来自社会的监督。北京一位姓肖的学生家长认为,对于择校和其它乱收费,学生家长只能被迫接受,谁也不愿得罪老师和学校,从而影响孩子的升学和未来。
熊丙奇说:“近年来择校费链条为什么不断膨胀,关键是没有解决好权利制衡的关系。希望全国人大加强对教育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投入方面的监督,促进教育均衡,狠下心来,抽丝剥茧,真正切断择校背后的利益链条。”
落实措施打折扣。岂能“老子问责儿子”
教育部此次指导意见针对择校提出10项措施,包括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加快薄弱学校建设、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等,并要求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记者采访到的教育专家普遍认为,目前治理择校问题的路径已经很明确,关键是贯彻落实要不打折、不走样,要坚持执行到位,落实不到位要严厉问责。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家对基层利益群体能否不折不扣地落实措施尚心存疑虑。熊丙奇说:“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明确要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但一些地方义务教育投入不足问题依然客观存在。”
“关键是现有的问责机制仍不健全。”熊丙奇说,让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问责下级,让同级政府问责教育主管部门,等于“老子问责儿子”,结果可想而知。“因此,强化人大的监督问责,完善社会评价体系,是解决当前教育均衡发展、解决择校问题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