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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3年12月我国有《公司法》以来,公司对外担保产生的纠纷就从未间断。尽管2005年修订《公司法》明确将公司对外担保的决定权赋予董事会、股东(大)会,但是并没有规定其性质及违反的法律后果。遗憾的是2013年修订《公司法》也并未对此问题进行明确,这给我国的司法审判带来了极大困惑。基于此,有必要对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明晰,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