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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是一种专业化的、全过程的工程施工,是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对建筑施工从专业技术和施工制度上的补充和完善。本文分析了建筑智能化实施特点、程序、要求和施工技术要求。要全方位、全过程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掌握和提高技能,才能做好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作。
1、建筑智能化系统
建筑智能化技术是现代建筑技术与通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逐渐发展和充实,它的技术基础是现代建筑技术、现代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图像显示技术,即所谓的“A+4C”技术。“A+4C”的发展,推动着智能建筑不断集成化发展的进程,并在一些现代建筑中形成一种崭新形式的建筑弱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和任务的共享与综合管理,充分体现智能化建筑投资合理、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灵活的目标,这也是人们追求建筑智能化的目的。
建筑智能化系统包括通信网络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建筑设备自动监控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
2、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特点
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A+4C”以及管理科学、施工管理技术等知识的全面支持。同时,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首先是一项建设工程,必须科学地进行投资、决策、工期规划,并按建设总目标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但是,作为一项新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在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行业监管方式上,都与传统的建筑机电系统有所不同。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间、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其它机电系统、土建和装饰都有一系列相关的配合与协调。因此,在系统实施过程中,对系统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管理的人员在工程技术、管理经验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建筑智能化工程实施程序
建筑结构、用途和用户需求的研究→智能化系统方案的设计与评审→工程招标文件的制定→设备供应商与工程承包商的确定→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智能化系统工程检测→智能化系统管理人员培训→智能化系统验收开通→智能化系统投入运行。
4、建筑智能化工程实施要求
(1)工程实施前应进行施工工序交接,做好与建筑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采暖、通风与空调和电梯等分部工程的接口确认。
(2)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应包括前期工程项目的交接和工程施工条件准备,进场设备和材料的验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程安装质量检查,系统自检和试运行等。
(3)在设备、材料的选购中要确定智能化系统设备供应商和被监控的设备供应商之间的界面划分;明确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标准和国家标准,各子系统的设备接口必须相匹配。
(4)智能化工程的各个子系统应具有开放式结构,协议和接口都应标准化和规范化,使用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集成到互相关联的系统中。
(5)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由消防局统一验收,安全防范系统由公安部门统一验收,自成一个系统。因此,独立建设的系统可以通过接口、协议相互开放,交换数据。
5、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智能化工程施工主要内容有深化设计、工程实施、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
5.1 一般施工技术要求
(1)按照合同文件和工程设计的要求,对设备和材料进行进场验收。设备和材料的质量检查重点应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等项目。
(2)智能化设备的安装应在土建和装饰工程完工并合格后进行,各种探测器、传感器的安装应与建筑装饰和机电施工协调定位。
(3)施工单位在安装完成后,应依据合同文件和设计要求,以及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和检测方法对系统进行自检。
(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检测应以系统功能及性能检测为主,同时对现场的安装质量、设备性能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记录进行抽查和复核。
5.2 机房环境、电源及接地施工要点
(1)机房应敷设架空防静电地板,地板高度能满足地下管线的敷设;机房高度有足够的配线空间,满足配线架装设。工作面水平照度不小于国家规范标准。
(2)供电应为两路电源,并在末端自动切换。
(3)弱电系统的接地应采用等电位连结。弱电竖井应设有单独接地干线,弱电设备的接地应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5.3 设备、元件安装要点
(1)现场控制器的位置应安装在便于调试和维护的地方。
(2)各类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装在能正确反映其检测性能的位置,并便于调试和维护。管道上传感器的开孔与焊接,必须在被测量管道的压力试验、清洗、防腐和保温前进行。
(3)各类探测器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及保护警戒范围的要求进行安装。
(4)设备安装应整齐牢靠,便于维护和管理。
5.4 线缆、光缆施工技术要点
(1)线缆和光缆的型号、规格应符合合同文件和设计要求。综合布线系统所选用的线缆、连接硬件、跳接线等类别必须一致。
(2)多模光缆和单模光缆到施工现场时,要测试光纤衰减常数和光纤长度。
(3)综合布线的对绞线缆端接时,每对对绞线应尽量保持扭绞状态,非扭绞长度要小于规范规定的长度。
5.5 系统檢测要求
(1)系统检测应待系统已安装完成,进行了初步调试,并有相应的技术文件和检测方案后实施。产品功能、性能等项目的检测应按国家标准进行;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可按合同约定或设计要求进行。
(2)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与其他系统具备联动关系时,其检测应依据合同文件和设计文件,以及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和检测方法,制定系统检测方案。
(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装完成后,系统承包商要对传感器、执行器、控制器及系统功能进行现场测试。
(4)综合布线系统性能检测,光纤布线应全部检测,对绞线缆布线以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抽样点必须包括最远布线点。
(5)通信系统的测试包括初验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测试。
(6)安全防范系统的检测应包括重点防范部位和要害部门的设防情况,有无防范盲区,安全防范设备的运行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7)系统集成检测应检查系统的接口、通信协议和传输的信息等是否达到系统集成要求。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检测应包括连通性检测、路由检测、容错功能检测、网络管理功能检测。
5.6 智能化系统竣工要点
系统竣工验收应按“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的顺序进行。系统验收方式有分项、分部验收;交工、交付验收。
6、结束语
随着城市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有了蓬勃发展的机遇,但智能建筑工程起步较晚,相关的施工配套机制不够完善,本文从智能建筑施工的技术要求方面抛砖引玉,为规范智能建筑市场提供一些借鉴,有不当之处,望专家予以批评指正。
1、建筑智能化系统
建筑智能化技术是现代建筑技术与通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逐渐发展和充实,它的技术基础是现代建筑技术、现代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图像显示技术,即所谓的“A+4C”技术。“A+4C”的发展,推动着智能建筑不断集成化发展的进程,并在一些现代建筑中形成一种崭新形式的建筑弱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和任务的共享与综合管理,充分体现智能化建筑投资合理、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灵活的目标,这也是人们追求建筑智能化的目的。
建筑智能化系统包括通信网络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建筑设备自动监控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
2、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特点
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A+4C”以及管理科学、施工管理技术等知识的全面支持。同时,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首先是一项建设工程,必须科学地进行投资、决策、工期规划,并按建设总目标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但是,作为一项新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在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行业监管方式上,都与传统的建筑机电系统有所不同。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间、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其它机电系统、土建和装饰都有一系列相关的配合与协调。因此,在系统实施过程中,对系统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管理的人员在工程技术、管理经验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建筑智能化工程实施程序
建筑结构、用途和用户需求的研究→智能化系统方案的设计与评审→工程招标文件的制定→设备供应商与工程承包商的确定→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智能化系统工程检测→智能化系统管理人员培训→智能化系统验收开通→智能化系统投入运行。
4、建筑智能化工程实施要求
(1)工程实施前应进行施工工序交接,做好与建筑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采暖、通风与空调和电梯等分部工程的接口确认。
(2)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应包括前期工程项目的交接和工程施工条件准备,进场设备和材料的验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程安装质量检查,系统自检和试运行等。
(3)在设备、材料的选购中要确定智能化系统设备供应商和被监控的设备供应商之间的界面划分;明确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标准和国家标准,各子系统的设备接口必须相匹配。
(4)智能化工程的各个子系统应具有开放式结构,协议和接口都应标准化和规范化,使用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集成到互相关联的系统中。
(5)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由消防局统一验收,安全防范系统由公安部门统一验收,自成一个系统。因此,独立建设的系统可以通过接口、协议相互开放,交换数据。
5、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智能化工程施工主要内容有深化设计、工程实施、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
5.1 一般施工技术要求
(1)按照合同文件和工程设计的要求,对设备和材料进行进场验收。设备和材料的质量检查重点应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等项目。
(2)智能化设备的安装应在土建和装饰工程完工并合格后进行,各种探测器、传感器的安装应与建筑装饰和机电施工协调定位。
(3)施工单位在安装完成后,应依据合同文件和设计要求,以及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和检测方法对系统进行自检。
(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检测应以系统功能及性能检测为主,同时对现场的安装质量、设备性能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记录进行抽查和复核。
5.2 机房环境、电源及接地施工要点
(1)机房应敷设架空防静电地板,地板高度能满足地下管线的敷设;机房高度有足够的配线空间,满足配线架装设。工作面水平照度不小于国家规范标准。
(2)供电应为两路电源,并在末端自动切换。
(3)弱电系统的接地应采用等电位连结。弱电竖井应设有单独接地干线,弱电设备的接地应与接地干线相连接。
5.3 设备、元件安装要点
(1)现场控制器的位置应安装在便于调试和维护的地方。
(2)各类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装在能正确反映其检测性能的位置,并便于调试和维护。管道上传感器的开孔与焊接,必须在被测量管道的压力试验、清洗、防腐和保温前进行。
(3)各类探测器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及保护警戒范围的要求进行安装。
(4)设备安装应整齐牢靠,便于维护和管理。
5.4 线缆、光缆施工技术要点
(1)线缆和光缆的型号、规格应符合合同文件和设计要求。综合布线系统所选用的线缆、连接硬件、跳接线等类别必须一致。
(2)多模光缆和单模光缆到施工现场时,要测试光纤衰减常数和光纤长度。
(3)综合布线的对绞线缆端接时,每对对绞线应尽量保持扭绞状态,非扭绞长度要小于规范规定的长度。
5.5 系统檢测要求
(1)系统检测应待系统已安装完成,进行了初步调试,并有相应的技术文件和检测方案后实施。产品功能、性能等项目的检测应按国家标准进行;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可按合同约定或设计要求进行。
(2)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与其他系统具备联动关系时,其检测应依据合同文件和设计文件,以及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和检测方法,制定系统检测方案。
(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装完成后,系统承包商要对传感器、执行器、控制器及系统功能进行现场测试。
(4)综合布线系统性能检测,光纤布线应全部检测,对绞线缆布线以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抽样点必须包括最远布线点。
(5)通信系统的测试包括初验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测试。
(6)安全防范系统的检测应包括重点防范部位和要害部门的设防情况,有无防范盲区,安全防范设备的运行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7)系统集成检测应检查系统的接口、通信协议和传输的信息等是否达到系统集成要求。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检测应包括连通性检测、路由检测、容错功能检测、网络管理功能检测。
5.6 智能化系统竣工要点
系统竣工验收应按“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的顺序进行。系统验收方式有分项、分部验收;交工、交付验收。
6、结束语
随着城市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有了蓬勃发展的机遇,但智能建筑工程起步较晚,相关的施工配套机制不够完善,本文从智能建筑施工的技术要求方面抛砖引玉,为规范智能建筑市场提供一些借鉴,有不当之处,望专家予以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