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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版权令”使以版权为核心的网络音乐竞争格局初现。
“最严版权令”
2015年7月,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在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业内称为“最严版权令”。
一直以来,网络音乐版权的保护都饱受诟病。国际唱片业协会2015年发布的《数字音乐报告》显示,中国目前在线音乐用户数达6.5亿人,授权数字服务也在持续高速增长中。但由于长期存在的盗版问题以及缺乏付费文化,音乐产业并没有迎来应有的繁荣。传统的唱片工业凋零、网络音乐虽红火但未带来应有的产值与利润等,成为国内音乐产业在互联网时代面临的主要问题。
有分析认为,造成音乐产业困境的原因很多,但归根结底,主要原因是互联网成为音乐传播的主要渠道,颠覆了原有的音乐产业的商业模式,但是新的商业模式又尚未形成,形成转型期的混乱局面,使得网络音乐消费成为免费大餐。
中央音乐学院艺管副教授,资深音乐产业专家宗晓军认为,当互联网用免费资源消解了音乐作品的版权后,音乐作品的价值被抹杀,音乐产业的再生产被阻碍,产业发展缺乏动力。所以音乐产业发展的关键是保护版权,实现版权价值。
“最严版权令”一经推出,便掀起国内音乐平台格局的骤变。在《通知》规定的三个月过渡期满后,包括虾米音乐、网易云音乐、QQ音乐等多家提供内容的数字音乐服务商主动下线未经授权音乐作品220余万首。随后,几大网络音乐服务商都在尝试推出付费音乐、会员制等方式建立盈利模式,中国的网络音乐逐渐进入“付费时代”。
跑马圈地
“付费音乐是趋势。”宗晓军告诉《中国经济信息》记者。其实早在前几年国内网络音乐平台就盛传要进行付费的尝试,但是迟迟未能成行,一是当时并没有严格的版权管理政策,另一方面在于用户几乎没有付费习惯的情况下推行付费模式,也是步履维艰。但是在版权保护以及付费趋势的驱使下,国内各大网络音乐平台并没有停止版权圈地的步伐。
而自从版权更迭之后,形成了以酷狗音乐代表的海洋系、腾讯系、阿里系为主的三大主流互联网音乐平台版权格局。
其中,海洋系和太合麦田、海蝶、丰华、种子音乐等海内外600家版权方达成合作,现有歌曲版权达到2000万首;以QQ音乐为代表的腾讯系独家代理了华纳音乐、索尼音乐、杰威尔音乐、福茂音乐等200多家版权方的内容,拥有1500万首歌曲版权;虾米和天天动听组成的阿里系则拥有滚石、华研、寰亚、BMG等公司的版权,版权歌曲数量目前无官方统计,但应该超过250万首。
宗晓军认为,国内的版权争夺,使一些拥有大量版权的公司实际上成为版权的二级分销商。
从2015年开始,国内各大音乐平台开始通过签署音乐版权授权协议的形式进行合作,并尝试在用户下载涉及版权问题的音乐时进行收费。
最早进行版权合作的是QQ音乐与网易云音乐。2015年初,微信封杀网易云音乐分享接口,2015年底,QQ音乐以预付加分成的方式向网易云音乐转授包括索尼音乐、《我是歌手第三季》等音乐版权150万首,随后,微信对网易云音乐“解封”。
此外,海洋音乐与腾讯QQ音乐之间也达成了音乐版权方面的合作。目前,在海洋音乐拥有的版权中,包括杰威尔音乐、福茂唱片、英皇唱片、韩国YG等音乐转授权,而这些唱片公司的独家版权都在QQ音乐手里。
重构中的音乐产业
宗晓军告诉《中国经济信息》记者,音乐版权作为音乐产业的最末端,并不能从根本上影响到音乐的创作和表演传播,但是反过来,版权的保护能够让更多的音乐创作者的付出产生价值,促进产业的发展。
在版权资源日益成为移动音乐平台吸引用户的核心竞争资源的情况下,版权费用日益飙升,下游网络音乐平台大量的资金投入,正在推动整个音乐产业链的重构,原创音乐人计划,就是其中之一。
酷狗音乐在2015年推出了1亿元扶持音乐人的计划。依托酷狗旗下的直播平台繁星网,为入驻繁星网、符合一定条件的签约艺人提供音乐梦想基金,协助发行音乐专辑、进行推广。QQ音乐的版权战略是跟华纳、索尼等一些大的唱片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当时倾向和有资源的平台进行大曲库合作,是做内容IP。
网易云音乐发起了“理想音乐人扶持计划”,通过音乐人(及作品)征集、选手故事(及作品)展播、线上票选等方式,评选音乐人。其中,前三名音乐人将获得导师指导、资金帮助、长线推广以及线下演出的激励回馈。而以小众为主的豆瓣则早早成立了自己的大福唱片公司,帮助原创音乐人寻找机会。
易观智库分析认为,原创内容在增加平台版权内容总量的基础上,可建立平台差异性,搭建与其他平台的竞争壁垒。
老生常谈的音乐版权保护
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发布的《2016全球音乐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音乐销售额上涨63.8%,达到1.7亿美元,其中数字音乐收入整体上升68.6%,成为近年来中国音乐市场增长最快的一年,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数字音乐收入的飙升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最严版权令”的出台。
宗晓军告诉《中国经济信息》记者:“音乐版权的保护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互联网时代给音乐版权的保护提出了更大的挑战,现在国内的音乐版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相当滞后,跟不上技术的发展。”
在互联网时代,大众去分享或者音乐版权产生的价值的体现方式越来越多,音乐获取和使用的渠道也越来越多,音乐的价值被深度挖掘,但是音乐版权的保护思维还处于传统的唱片时代。宗晓军认为,版权的法律保护应该跟上技术的前进步伐。
去年出台的《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是互联网时代国内对网络音乐版权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是宗晓军认为,目前国内对于音乐版权的保护方式比较粗犷,以网络传播为例,往往只限制音乐的上传,对络下载,并没有具体的管控措施,加上国内的用户的法律意识,尤其是版权意识较为薄弱,通过法律的途径对网络音乐版权的保护任重道远。
“版权保护同样要遵守市场规律”,宗晓军告诉《中国经济信息》记者。美国作为版权管理保护体制比较完善的国家,其特点是尊重市场规律,通过多家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竞争与制衡来促使网络音乐版权实现了良好的经营态势。
据《中国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在美国,音乐版权根据用不同可以划分为公共演出权、强制机械复制权和同步权,分别需要从代表音乐作者和艺术家表演权利的表演权利组织获得,主要包括美国作曲家、作词家和出版商协会,广播音乐公司以及欧洲戏剧作家与作曲家团体三个机构,强制复制权则需要通过专门的管理机构福克斯代理公司获得。
而在国内,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目前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宗晓军认为,中国的音乐著作权管理有垄断的嫌疑,缺乏市场竞争,中国要在音乐著作权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价值的收费的体系下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才能适应互联网时代的音乐版权保护管理需求。
“最严版权令”
2015年7月,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在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业内称为“最严版权令”。
一直以来,网络音乐版权的保护都饱受诟病。国际唱片业协会2015年发布的《数字音乐报告》显示,中国目前在线音乐用户数达6.5亿人,授权数字服务也在持续高速增长中。但由于长期存在的盗版问题以及缺乏付费文化,音乐产业并没有迎来应有的繁荣。传统的唱片工业凋零、网络音乐虽红火但未带来应有的产值与利润等,成为国内音乐产业在互联网时代面临的主要问题。
有分析认为,造成音乐产业困境的原因很多,但归根结底,主要原因是互联网成为音乐传播的主要渠道,颠覆了原有的音乐产业的商业模式,但是新的商业模式又尚未形成,形成转型期的混乱局面,使得网络音乐消费成为免费大餐。
中央音乐学院艺管副教授,资深音乐产业专家宗晓军认为,当互联网用免费资源消解了音乐作品的版权后,音乐作品的价值被抹杀,音乐产业的再生产被阻碍,产业发展缺乏动力。所以音乐产业发展的关键是保护版权,实现版权价值。
“最严版权令”一经推出,便掀起国内音乐平台格局的骤变。在《通知》规定的三个月过渡期满后,包括虾米音乐、网易云音乐、QQ音乐等多家提供内容的数字音乐服务商主动下线未经授权音乐作品220余万首。随后,几大网络音乐服务商都在尝试推出付费音乐、会员制等方式建立盈利模式,中国的网络音乐逐渐进入“付费时代”。
跑马圈地
“付费音乐是趋势。”宗晓军告诉《中国经济信息》记者。其实早在前几年国内网络音乐平台就盛传要进行付费的尝试,但是迟迟未能成行,一是当时并没有严格的版权管理政策,另一方面在于用户几乎没有付费习惯的情况下推行付费模式,也是步履维艰。但是在版权保护以及付费趋势的驱使下,国内各大网络音乐平台并没有停止版权圈地的步伐。
而自从版权更迭之后,形成了以酷狗音乐代表的海洋系、腾讯系、阿里系为主的三大主流互联网音乐平台版权格局。
其中,海洋系和太合麦田、海蝶、丰华、种子音乐等海内外600家版权方达成合作,现有歌曲版权达到2000万首;以QQ音乐为代表的腾讯系独家代理了华纳音乐、索尼音乐、杰威尔音乐、福茂音乐等200多家版权方的内容,拥有1500万首歌曲版权;虾米和天天动听组成的阿里系则拥有滚石、华研、寰亚、BMG等公司的版权,版权歌曲数量目前无官方统计,但应该超过250万首。
宗晓军认为,国内的版权争夺,使一些拥有大量版权的公司实际上成为版权的二级分销商。
从2015年开始,国内各大音乐平台开始通过签署音乐版权授权协议的形式进行合作,并尝试在用户下载涉及版权问题的音乐时进行收费。
最早进行版权合作的是QQ音乐与网易云音乐。2015年初,微信封杀网易云音乐分享接口,2015年底,QQ音乐以预付加分成的方式向网易云音乐转授包括索尼音乐、《我是歌手第三季》等音乐版权150万首,随后,微信对网易云音乐“解封”。
此外,海洋音乐与腾讯QQ音乐之间也达成了音乐版权方面的合作。目前,在海洋音乐拥有的版权中,包括杰威尔音乐、福茂唱片、英皇唱片、韩国YG等音乐转授权,而这些唱片公司的独家版权都在QQ音乐手里。
重构中的音乐产业
宗晓军告诉《中国经济信息》记者,音乐版权作为音乐产业的最末端,并不能从根本上影响到音乐的创作和表演传播,但是反过来,版权的保护能够让更多的音乐创作者的付出产生价值,促进产业的发展。
在版权资源日益成为移动音乐平台吸引用户的核心竞争资源的情况下,版权费用日益飙升,下游网络音乐平台大量的资金投入,正在推动整个音乐产业链的重构,原创音乐人计划,就是其中之一。
酷狗音乐在2015年推出了1亿元扶持音乐人的计划。依托酷狗旗下的直播平台繁星网,为入驻繁星网、符合一定条件的签约艺人提供音乐梦想基金,协助发行音乐专辑、进行推广。QQ音乐的版权战略是跟华纳、索尼等一些大的唱片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当时倾向和有资源的平台进行大曲库合作,是做内容IP。
网易云音乐发起了“理想音乐人扶持计划”,通过音乐人(及作品)征集、选手故事(及作品)展播、线上票选等方式,评选音乐人。其中,前三名音乐人将获得导师指导、资金帮助、长线推广以及线下演出的激励回馈。而以小众为主的豆瓣则早早成立了自己的大福唱片公司,帮助原创音乐人寻找机会。
易观智库分析认为,原创内容在增加平台版权内容总量的基础上,可建立平台差异性,搭建与其他平台的竞争壁垒。
老生常谈的音乐版权保护
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发布的《2016全球音乐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音乐销售额上涨63.8%,达到1.7亿美元,其中数字音乐收入整体上升68.6%,成为近年来中国音乐市场增长最快的一年,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数字音乐收入的飙升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最严版权令”的出台。
宗晓军告诉《中国经济信息》记者:“音乐版权的保护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互联网时代给音乐版权的保护提出了更大的挑战,现在国内的音乐版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相当滞后,跟不上技术的发展。”
在互联网时代,大众去分享或者音乐版权产生的价值的体现方式越来越多,音乐获取和使用的渠道也越来越多,音乐的价值被深度挖掘,但是音乐版权的保护思维还处于传统的唱片时代。宗晓军认为,版权的法律保护应该跟上技术的前进步伐。
去年出台的《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是互联网时代国内对网络音乐版权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是宗晓军认为,目前国内对于音乐版权的保护方式比较粗犷,以网络传播为例,往往只限制音乐的上传,对络下载,并没有具体的管控措施,加上国内的用户的法律意识,尤其是版权意识较为薄弱,通过法律的途径对网络音乐版权的保护任重道远。
“版权保护同样要遵守市场规律”,宗晓军告诉《中国经济信息》记者。美国作为版权管理保护体制比较完善的国家,其特点是尊重市场规律,通过多家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竞争与制衡来促使网络音乐版权实现了良好的经营态势。
据《中国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在美国,音乐版权根据用不同可以划分为公共演出权、强制机械复制权和同步权,分别需要从代表音乐作者和艺术家表演权利的表演权利组织获得,主要包括美国作曲家、作词家和出版商协会,广播音乐公司以及欧洲戏剧作家与作曲家团体三个机构,强制复制权则需要通过专门的管理机构福克斯代理公司获得。
而在国内,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目前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宗晓军认为,中国的音乐著作权管理有垄断的嫌疑,缺乏市场竞争,中国要在音乐著作权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价值的收费的体系下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才能适应互联网时代的音乐版权保护管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