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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子不住,也不对外出租,这叫空置房。空置房在咱们中国一直存在。
挑近的说,民国十六年上海工人大罢工,市面萧条,北四川路和宁波路附近新开发的商铺和住宅几乎无人问津。商界风云人物黄楚九斥巨资开发的二十多幢商住两用楼。两年内没能卖出去一幢,成了超级烂尾楼。
挑远的说,早在唐宋时期,士大夫阶层流行在正宅之外另置“别业”,像王维在长安有房,又去蓝田买辋川别墅;司马光在洛阳有房,又去嵩山建叠石别馆。岑参有南溪别业,杜牧有樊川别墅,李德裕有平泉山庄,叶梦得有卧峰山堂。這些“别业”、“别墅”、“山庄”,无一例外都是第二套房子抑或第三套房子,士大夫们一般不住,白白地浪费了土地资源。所以白居易写诗感叹:“多少朱门锁空宅,主人到老不曾归。”
一方面是房屋空置。另一方面是住房紧张。上至唐宋,下迄民国,都有大批居民买不起房子甚至租不起房子。唐末和五代时期,一家三代住一小房子,地方不够,不得不自己动手改成小复式。民国时期,天津和上海两地的小白领常年跟人拼租房屋,小小一栋公寓,七十二家房客。同时,有钱的人家坐拥几处房产,华厦林立,却空无一人。
对于这些占据资源并造成住房市场供求紧张的空置房产,历代政策不一。两宋时代一般不作干涉,政府一不征用,二不征税。民国某些年盼的某些匠域则对空置房加征“空房捐”,这样可以逼着那些拥有多套房产的富人把部分房子卖掉或出租,增加住房市场上的有效供应。
从打压房价的角度看,民国时的做法是对的;从道德角度分析,倒是唐宋时的无为政策更接近公平和正义,因为按照现代正义理论。一个有产者在不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由处置其,财产,国家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强迫他跟别人共享财富。
幸好现代正义理论里还有一个前提:可供自由处置的财产必须来路正当。我们不敢说那些拥有多套房产的业主都不清白,但至少有一部分半清不混。比方骗购经适房的富人,只要他们名下的经适房长期空置,只要他们的车库里停着奔驰宝马,就可以断定其财产来路不正,就有一万个理由对他们的空房征收房产税。
挑近的说,民国十六年上海工人大罢工,市面萧条,北四川路和宁波路附近新开发的商铺和住宅几乎无人问津。商界风云人物黄楚九斥巨资开发的二十多幢商住两用楼。两年内没能卖出去一幢,成了超级烂尾楼。
挑远的说,早在唐宋时期,士大夫阶层流行在正宅之外另置“别业”,像王维在长安有房,又去蓝田买辋川别墅;司马光在洛阳有房,又去嵩山建叠石别馆。岑参有南溪别业,杜牧有樊川别墅,李德裕有平泉山庄,叶梦得有卧峰山堂。這些“别业”、“别墅”、“山庄”,无一例外都是第二套房子抑或第三套房子,士大夫们一般不住,白白地浪费了土地资源。所以白居易写诗感叹:“多少朱门锁空宅,主人到老不曾归。”
一方面是房屋空置。另一方面是住房紧张。上至唐宋,下迄民国,都有大批居民买不起房子甚至租不起房子。唐末和五代时期,一家三代住一小房子,地方不够,不得不自己动手改成小复式。民国时期,天津和上海两地的小白领常年跟人拼租房屋,小小一栋公寓,七十二家房客。同时,有钱的人家坐拥几处房产,华厦林立,却空无一人。
对于这些占据资源并造成住房市场供求紧张的空置房产,历代政策不一。两宋时代一般不作干涉,政府一不征用,二不征税。民国某些年盼的某些匠域则对空置房加征“空房捐”,这样可以逼着那些拥有多套房产的富人把部分房子卖掉或出租,增加住房市场上的有效供应。
从打压房价的角度看,民国时的做法是对的;从道德角度分析,倒是唐宋时的无为政策更接近公平和正义,因为按照现代正义理论。一个有产者在不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由处置其,财产,国家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强迫他跟别人共享财富。
幸好现代正义理论里还有一个前提:可供自由处置的财产必须来路正当。我们不敢说那些拥有多套房产的业主都不清白,但至少有一部分半清不混。比方骗购经适房的富人,只要他们名下的经适房长期空置,只要他们的车库里停着奔驰宝马,就可以断定其财产来路不正,就有一万个理由对他们的空房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