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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2年1月16日证监许可[2012]66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陈轶劭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国泰君安司发[2011]54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陈轶劭(身份证号:362502198403082099)保荐代表人资格。二、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