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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5日,国际内固定研究协会(AO)创伤高级教育学习班在江苏常州举行。《骨折治疗AO原则(第2版)》主编之一、加拿大Calgary大学Richard Buckley教授就肢体毁损伤究竞应该选择保肢还是截肢的问题作了一个精彩演讲,笔者有幸为他翻译,受益匪浅。受中国医师协会骨科医师分会会长曾炳芳教授的委托,并征得Buckley教授的同意,现将他的演讲整理成文,以飨广大骨科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