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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聂树斌、杜培武等案件的发生,侵犯了公民的基本人权,损害了民众对司法的信心。究其原因无不是在司法实践中坚持有罪推定思想,当前,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已经提上日程,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这一起起冤假错案带给我们的教训,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无罪推定原则。本文拟从无罪推定含义出发,分析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和实践中无罪推定的缺失,提出完善我国无罪推定原则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