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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安监发[2013]58号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现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许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根据2013年8月1日市卫生局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职业卫生工作职能调整的公告》(京卫法监字[2013]76号),自2013年8月1日起,原由市卫生局负责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