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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虽称《金瓶梅》为“人情小说”或“世情书”,但他也指出此书“著此一家, 骂尽诸色”的特点。若就“人情——世情”小说内部深入研究,则从题材及其叙事结构而言 ,《金瓶梅》还可以而且应当称之为“家庭小说”。它影响后世衍出《林兰香》、《醒世姻 缘传》、《红楼梦》、《歧路灯》诸书,构成家庭小说的系列,其规律往往是后来者从前作 反面取材或立意而成新创。这是《周易》之所谓“通变”的体现,在小说史上是普遍的现象 。在承认《金瓶梅》为“人情小说”或“世情小说”代表作的前提下,明清小说分类中应把 《金瓶梅》——《红楼梦》一脉如实称为“家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