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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篇短文,属于古代笔记类。所谓笔记,就是随笔而录,信笔而至,写到哪里是那里的一种杂谈琐语性质的简短散文。现在大多归入杂文类。
我国古代的笔记早在魏晋时期就已经兴起了,到唐宋已经相当成熟了。明清时发展迅速,形成了蔚为大观、璀璨多姿的笔记文苑囿。
由于笔记为杂录、随笔,所记录的大多是正史以外的某些宫廷、名流、艺苑、世情等方面的野史趣闻,或借事说理,或借物抒情,嬉笑怒骂,亦庄亦谐,但地位远不及官修正史,作者行文时也就少了许多框框束缚,随意记写,短小精悍,不拘一格,反倒涉笔成趣,不乏内容丰富、文采可观的佳作,颇有吸引读者的魅力。
《东坡说文》一文主要是借大文豪苏东坡之口,讲述写文章时立意与取材之间的关系。此文妙在毫无抽象说理,而是通过形象的比拟,把各种素材比为店铺里的东西,把意比为购物的钱,钱能买到各种东西,与文意能统领各种素材是一个道理。
文中的第一句话,只是一个引子,交代苏东坡的这段做文立意之说的来源。正因为是熟人之间的随意闲聊,无所顾忌,反倒能在一种轻松自在的漫谈中见出真性情,闪现思想的火花,所谓“吉光片羽”,弥足珍贵。
接下来全是苏东坡之言。也正因为是闲聊,娓娓道来,让人在不觉之间恍然大悟:集市上可供购买的东西很多,但不能白白地随手拿来,唯有用钱去买。所以,钱是很关键的东西。在做文的过程中,立意也很关键。写文章如果能意在笔先,先确立了文意,有了观点与主张,古往今来所有的素材,自然尽可以随意驱谴。“汝若晓得此,便会做文字也。”一句话道尽了多少艰深的道理:会不会写文章,就看你会不会像用钱去买中意的东西一样,用意去取材了。
无独有偶,同样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大文豪,欧阳修的这段《逸马杀犬于道》的掌故,也许会让你在会心一笑或拍案叫绝后,同样能有所思,有所得。
“欧阳公在翰林时,常与同院出游。”交代了故事的主人公与故事发生的大致时间,既是引子,又增加了故事的可信度。
“有奔马毙犬”,交代事情发生的缘由,顺理成章地引出下文欧阳修的一问:“试书其一事。”
接下来两位翰林同院的描绘,其实各有特色。一人是从“犬”的角度着眼:一只狗静静地卧在大道上,忽然,不知从何处奔出一匹马,飞奔而过,再看那只可怜的狗,已被马蹄所杀。另一人是从“马”的角度着眼:一匹脱缰之马在街道上狂奔,马蹄声中,一只躺在道上来不及躲避的狗被踩死了。
“使之修史,万卷未已也。”这是一个假设句。如果没有这个假设,前面两人的描述不可谓不精彩,从某种程度上说,表现了各自的风格,无所不可,难分高下,至少比欧阳修拟记的要明晰得多。但正因为有了“使之修史”这一假设,便有下文欧阳修认为他们的记述失之繁琐,缺乏“春秋之笔”应有的简洁的评述。
“逸马杀犬于道。”短短六个字,既形象生动又简洁明了,且比两位“同院”的描述少了整整一半文字!分体现了欧阳修高超的语言概括能力,不愧为大家手笔,自然值得“相与一笑”。
类似这种短小精悍、质朴自然、富有情趣的文学随笔,在浩如烟海的历代笔记著作中并不少见,读之往往能使人获得精神的愉悦与心智的启迪。
我国古代的笔记早在魏晋时期就已经兴起了,到唐宋已经相当成熟了。明清时发展迅速,形成了蔚为大观、璀璨多姿的笔记文苑囿。
由于笔记为杂录、随笔,所记录的大多是正史以外的某些宫廷、名流、艺苑、世情等方面的野史趣闻,或借事说理,或借物抒情,嬉笑怒骂,亦庄亦谐,但地位远不及官修正史,作者行文时也就少了许多框框束缚,随意记写,短小精悍,不拘一格,反倒涉笔成趣,不乏内容丰富、文采可观的佳作,颇有吸引读者的魅力。
《东坡说文》一文主要是借大文豪苏东坡之口,讲述写文章时立意与取材之间的关系。此文妙在毫无抽象说理,而是通过形象的比拟,把各种素材比为店铺里的东西,把意比为购物的钱,钱能买到各种东西,与文意能统领各种素材是一个道理。
文中的第一句话,只是一个引子,交代苏东坡的这段做文立意之说的来源。正因为是熟人之间的随意闲聊,无所顾忌,反倒能在一种轻松自在的漫谈中见出真性情,闪现思想的火花,所谓“吉光片羽”,弥足珍贵。
接下来全是苏东坡之言。也正因为是闲聊,娓娓道来,让人在不觉之间恍然大悟:集市上可供购买的东西很多,但不能白白地随手拿来,唯有用钱去买。所以,钱是很关键的东西。在做文的过程中,立意也很关键。写文章如果能意在笔先,先确立了文意,有了观点与主张,古往今来所有的素材,自然尽可以随意驱谴。“汝若晓得此,便会做文字也。”一句话道尽了多少艰深的道理:会不会写文章,就看你会不会像用钱去买中意的东西一样,用意去取材了。
无独有偶,同样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大文豪,欧阳修的这段《逸马杀犬于道》的掌故,也许会让你在会心一笑或拍案叫绝后,同样能有所思,有所得。
“欧阳公在翰林时,常与同院出游。”交代了故事的主人公与故事发生的大致时间,既是引子,又增加了故事的可信度。
“有奔马毙犬”,交代事情发生的缘由,顺理成章地引出下文欧阳修的一问:“试书其一事。”
接下来两位翰林同院的描绘,其实各有特色。一人是从“犬”的角度着眼:一只狗静静地卧在大道上,忽然,不知从何处奔出一匹马,飞奔而过,再看那只可怜的狗,已被马蹄所杀。另一人是从“马”的角度着眼:一匹脱缰之马在街道上狂奔,马蹄声中,一只躺在道上来不及躲避的狗被踩死了。
“使之修史,万卷未已也。”这是一个假设句。如果没有这个假设,前面两人的描述不可谓不精彩,从某种程度上说,表现了各自的风格,无所不可,难分高下,至少比欧阳修拟记的要明晰得多。但正因为有了“使之修史”这一假设,便有下文欧阳修认为他们的记述失之繁琐,缺乏“春秋之笔”应有的简洁的评述。
“逸马杀犬于道。”短短六个字,既形象生动又简洁明了,且比两位“同院”的描述少了整整一半文字!分体现了欧阳修高超的语言概括能力,不愧为大家手笔,自然值得“相与一笑”。
类似这种短小精悍、质朴自然、富有情趣的文学随笔,在浩如烟海的历代笔记著作中并不少见,读之往往能使人获得精神的愉悦与心智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