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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届人大以来,我们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始终把预算审查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一些实效。
加强预算草案的初审工作。几年来,我们均安排委员会办事机构提前介入预算工作,在预算编制阶段就与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参加有关会议,了解有关情况,交换预算编制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财政部门在预算草案形成后,即将预算草案初稿提交财经委员会进行初审。委员会有重点地听取几个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汇报,在此基础上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建议,财政部门根据这些建议再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加强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实行部门预算是近年来财政综合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必然要求。几年来,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不断深入。2003年9月,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四个部门的预算发给每位与会的常委会委员。从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始,我们又将这四个部门的预算发给各代表团。2006年提交代表大会的部门预算数量将增加到40个。还要求财政部门在向常委会报告上年决算的时候,将四个部门的决算按照预算编制口径编制,同时报送常委会。届初,针对部门预算批复较晚的问题,委员会与省财政厅进行沟通并提出要求,省财政厅加以改进。2004年以来,省财政厅都能在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一个月内,及时批复各部门预算。
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做好决算审查工作。为增强审计工作报告的时效性,及时纠正和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们将常委会听取报告的时间由原来的9月份提前到7月份,并由省审计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2005年,建议省审计厅在开展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时,对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四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审计,以解决部门预算执行中追加过多、部门决算和预算脱节的问题。委员会结合审计情况展开调研,向省财政厅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工作的意见。
积极开展对专项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为了增强监督实效,除程序性工作外,委员会还注重对预算执行中關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专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近两年,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不断深入,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为此,2004年5月,委员会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了解到,虽然我省失业保险工作在制度建设、机构设置、基金管理等方面日趋完善,但是,失业保险工作还存在着保障能力弱、统筹层次低、动态管理差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参保意识,建立失业和再就业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动态管理,从体制上理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关系等意见。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开展科技三项费用、省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等专题调研。
开展全省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交流。为总结交流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相互沟通情况,增强监督实效,2005年6月,我们又召开了委员会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省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座谈会。会议简要回顾了我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发展过程,认真总结了省十届人大以来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出了意见。九个市、州人大财经委的负责同志分别做了大会发言,对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为便于各地从事人大财经工作的同志学习了解财政和审计方面的知识和最新工作动态,省人大财经委分别从省审计厅和省财政厅请专业人员在会上做了专题发言,对今后进一步做好预算监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加强预算草案的初审工作。几年来,我们均安排委员会办事机构提前介入预算工作,在预算编制阶段就与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参加有关会议,了解有关情况,交换预算编制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财政部门在预算草案形成后,即将预算草案初稿提交财经委员会进行初审。委员会有重点地听取几个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汇报,在此基础上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建议,财政部门根据这些建议再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加强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实行部门预算是近年来财政综合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必然要求。几年来,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不断深入。2003年9月,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四个部门的预算发给每位与会的常委会委员。从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始,我们又将这四个部门的预算发给各代表团。2006年提交代表大会的部门预算数量将增加到40个。还要求财政部门在向常委会报告上年决算的时候,将四个部门的决算按照预算编制口径编制,同时报送常委会。届初,针对部门预算批复较晚的问题,委员会与省财政厅进行沟通并提出要求,省财政厅加以改进。2004年以来,省财政厅都能在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一个月内,及时批复各部门预算。
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做好决算审查工作。为增强审计工作报告的时效性,及时纠正和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们将常委会听取报告的时间由原来的9月份提前到7月份,并由省审计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2005年,建议省审计厅在开展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时,对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四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审计,以解决部门预算执行中追加过多、部门决算和预算脱节的问题。委员会结合审计情况展开调研,向省财政厅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工作的意见。
积极开展对专项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为了增强监督实效,除程序性工作外,委员会还注重对预算执行中關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专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近两年,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不断深入,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为此,2004年5月,委员会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了解到,虽然我省失业保险工作在制度建设、机构设置、基金管理等方面日趋完善,但是,失业保险工作还存在着保障能力弱、统筹层次低、动态管理差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参保意识,建立失业和再就业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动态管理,从体制上理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关系等意见。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开展科技三项费用、省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等专题调研。
开展全省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交流。为总结交流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相互沟通情况,增强监督实效,2005年6月,我们又召开了委员会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省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座谈会。会议简要回顾了我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发展过程,认真总结了省十届人大以来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出了意见。九个市、州人大财经委的负责同志分别做了大会发言,对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为便于各地从事人大财经工作的同志学习了解财政和审计方面的知识和最新工作动态,省人大财经委分别从省审计厅和省财政厅请专业人员在会上做了专题发言,对今后进一步做好预算监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