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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2012年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按照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关于“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的讲话要求,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总结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单位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进行了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制度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工作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