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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在审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时曾有代表提议,重庆雾天较多,希望在该《条例》中增加汽车白天开灯行车的规定,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因为相对于人的生命来说,车灯所消耗的这点能源是值得的。类似的提议还有很多,它们共同体现的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关怀.人的生命高于一切,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在整个审议过程中得到愈加清晰的体现,我们相信,最终出台的《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有着更完善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