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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创业板公司普遍存在股权高度集中、决策监督及激励机制残缺和利益相关者有效治理不足等问题。本文对国内外学术界相关公司治理结构理论进行述评,将公司治理结构理论归纳为以委托代理、内部治理和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指出应该从完善委托代理关系、提升内部治理效率、实施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和强化法律体系及监管机制着手,为优化深圳创业板公司治理结构提供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