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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们夫妻走出大山,从内地到东南沿海一城市打工已经五年多,现在工作稳定,生活安定,用人单位把我们和当地的员工一样看待,对此我们很满足。可有一件事让我们放心不下,就是留在老家由父母照管的快要上学的孩子,我们怕隔代教养,老人把孩子惯坏了。有心把孩子接到身边来,又怕上不了重点学校,去不了重点班,交不起巨额的借读费。对此您能为我们解忧吗?
读者 艳香
艳香读者:
党和政府一直关心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这个“忧”政府为你解了。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第十二条同时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就是说,一、允许流动人口的子女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就近免试入学。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不允许收学费、杂费,也不允许收借读费。另外就你说的重点学校问题,上述教育法第二十二条也有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这就是说,设重点学校、重点班已为法律所禁止。
黑龙江 王景龙 胜秋 春林
我们夫妻走出大山,从内地到东南沿海一城市打工已经五年多,现在工作稳定,生活安定,用人单位把我们和当地的员工一样看待,对此我们很满足。可有一件事让我们放心不下,就是留在老家由父母照管的快要上学的孩子,我们怕隔代教养,老人把孩子惯坏了。有心把孩子接到身边来,又怕上不了重点学校,去不了重点班,交不起巨额的借读费。对此您能为我们解忧吗?
读者 艳香
艳香读者:
党和政府一直关心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这个“忧”政府为你解了。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第十二条同时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就是说,一、允许流动人口的子女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就近免试入学。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不允许收学费、杂费,也不允许收借读费。另外就你说的重点学校问题,上述教育法第二十二条也有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这就是说,设重点学校、重点班已为法律所禁止。
黑龙江 王景龙 胜秋 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