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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点,国外高校后勤事务的运作模式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德、英、法、美、日等五国高校一般不包揽后勤事务,相当比例的后勤事务由社会团体和企业承担。21世纪初,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在中国市场化体制建立的大背景下勃然而兴,这一重大变革标志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时期高校后勤管理体制的骤然转型。
无论建立什么样的后勤实体,对之实行怎样的管理,都应该遵循教育规律,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既要坚持面向大学生服务的公益性的原则,不能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又要坚持教育的有效性原则,为教学科研提供有效的保障服务;还要坚持实体的相对独立性原则,以保证后勤实体能按企业化方式运作,同时又区别于社会企业,无愧于政府给予的特殊性和政策扶持。
一、 坚持公益性原则组建后勤实体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方面。由于教育能够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增进社会公平,是实现社会平等的“最伟大的工具”,因此,世界各发达国家在推进社会平等的过程中,均非常重视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调整来实现教育的公平。高校后勤在与学校分离时组建面向大学生生活服务的实体是否具有公益性,将直接关系到教育公平的目标在现实生活中能否有效地实现。因此,在实现后勤社会化的进程中构建后勤实体管理体制时,必须注意坚持面向大学生服务的公益性原则,合理界定面向大学生提供服务的后勤实体的性质,使这样的实体为大学生提供的服务既是有偿的,同时又带有一定的福利性。假若我们将为大学生服务的后勤实体体制定位在事业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上,则可以从体制上保证公平目标的实现。因为非企业性质的后勤实体并不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目标,并能得到政府通过税收减免、专项投入、资产优惠使用等政策给予的扶持,因而这类后勤实体能够为大学生提供一定的福利性服务,从而实现高等教育的公益性目标。
二、坚持有效性原则组建后勤服务实体
后勤社会化改革前的高校后勤管理体制的最大弊端是人浮于事,运行效率低下,效益不高。因此,在构建新型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时必须坚持有效性原则。在进入信息化社会的今天,效率优先原则已经成为社会的主要价值标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化阶段迅速向大众化阶段迈进,迅速扩大高等学校规模的需求和政府高等教育投入不足的矛盾更为突出。在这一矛盾刺激下,高等教育形成了多元办学格局。与之相应,高校后勤多元化投资体系也在形成之中。面对这种新的形势,新型的后勤服务保障系统的有效性就成为衡量后勤社会化改革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在管理体制方面,影响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有效性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一)公立高等学校后勤体制中小机关与大实体之间的关系不协调
高校后勤经营服务人员从学校行政系统中成建制分离后,高校后勤分成了甲、乙双方。甲方代表学校行使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乙方受学校委托,运用资产、资源进行经营服务。由于后勤管理系统结构的变化、管理层次的增加、运行障碍关节点的增多,必然会导致运行过程中的消耗增大,有效性降低。
(二)社会企业的服务宗旨与公立高校后勤实体服务宗旨的不一致
以社会资金为主投资兴建的大学城的后勤保障体系,是以营利为目标的,与高校后勤的“三服务两育人”的服务宗旨有着较大的差异,这在许多服务保障,陸工作上都有所反映。一方面,高校仍然花费相当大的气力用于后勤服务工作的协调,高校后勤服务既要恪守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又要遵守育人宗旨。
(三)改革过程中的高校后勤管理体制尚不完善
由于高等教育需求扩大,高校规模迅速扩展。与此同时,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正在探索和推进之中。高校后勤管理体制面向迅速增加和数量庞大的高校在校生提供服务的经验准备不足,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这种状况同样抑制了高校后勤服务的有效性。
(四)高校后勤内部管理体制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呈现多头管理的局面,大大降低了有效性
由于高校对于其自身的资源、资产未能实现归口管理,后勤行政管理的权威未能很好建立,院系、部门办后勤现象严重,各个职能部门易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这种现象的大量存在,必然以影响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为代价。在后勤管理体制方面,制约或者影响后勤管理、服务、经营有效性的因素很多,问题在于如何结合实际情况,在重组后勤系统过程中和后勤系统的运行过程中提高有效性。
三、坚持后勤实体相对独立的原则
根据高校按社会化要求,构建新型的后勤服务系统中的主体部分——面向大学生生活和教学、科研基础设施提供保障性服务的后勤实体,既要依附子学校,又要独立于学校:既要按企业化运作,又不同于社会的企业。这样的实体在法人治理结构的形式上,是一个带有公益性质的事业法人或者民办非企业法人。其最终的归属应属于政府部门牵头,按高校或区域成立的涉教事业法人实体,在政府立法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运作。相对独立的意义在于,首先它是相对独立子学校和社会的法人,按市场化、企业化方式运作,可以提高有效性;同时这种独立又是相对的,它仍然应依附于学校,依附于学校这一服务的市场,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服务,而高校的稳定运行和发展也离不开一个可靠的、熟悉高校情况、懂得教育规律、不以赢利为目的,同时又具有有效性的经济实体构建的后勤服务系统。没有一个这样的涉教后勤系统提供服务保障,要想成功地管理好一个高校似乎是不可能的。这种相对独立性与公益性和有效性是高度相容的。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进程中形成了许多后勤产业,这种产业有别于校办产业,因为校办产业主要应是高科技产业,其发展的方向应当是产、学、研相结合。后勤产业在与学校分离时具有更大程度的独立性,它与涉教后勤实体相互支撑,是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的一大特色。它的独立性对于发展我国第三产业、减轻学校的负担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对如何提高有效性的两点思考
(一)在公立高校的后勤管理体制中,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
甲方职能主要是校园规划、基建大中修计划、房地产及设备资产管理及对后勤服务经营工作的宏观管理与监督。乙方职能主要是按照服务经营人员、相应资源、操作运行成建制剥离的原则,承担后勤服务经营性工作。按照授权经营的思路,在服从、服务于保障学校后勤运行系统的前提下,乙方拥有服务、管理经营决策权、资源使用调度权。只有分工明确,才能减少扯皮,只有相互协作,才能提高效率,提高后勤管理、服务、经营的有效性。
(二)在后勤实体内部减少管理层次,加大用人机制改革的力度
为了提高有效性,根据我国高校后勤的现状,后勤集团内部一般可分为决策层、执行层、操作层三个层次,规模偏小的也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推行扁平式管理,以减少管理层次,减少损耗,提高有效性。能否提高后勤系统运行的有效性,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灵活的用人机制是关键。只有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强各级岗位的责任制,提高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水平,以人为本,后勤系统运行的有效性才能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
目前,高校后勤社会化正在走向理性的思考阶段,如同一个国家在体制转换和经济改革中的摸索、实践一样,高校后勤社会化也有一个不断探索、发展、完善的过程,且这个过程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我们不可固步自封,更不可急于求成,作为学校来说应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由后勤部门去实践,使后勤管理做到在保障公益性目标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后勤服务社会化特色、规模、更好地为学校广大师生提供优质和高效的服务。
无论建立什么样的后勤实体,对之实行怎样的管理,都应该遵循教育规律,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既要坚持面向大学生服务的公益性的原则,不能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又要坚持教育的有效性原则,为教学科研提供有效的保障服务;还要坚持实体的相对独立性原则,以保证后勤实体能按企业化方式运作,同时又区别于社会企业,无愧于政府给予的特殊性和政策扶持。
一、 坚持公益性原则组建后勤实体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方面。由于教育能够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增进社会公平,是实现社会平等的“最伟大的工具”,因此,世界各发达国家在推进社会平等的过程中,均非常重视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调整来实现教育的公平。高校后勤在与学校分离时组建面向大学生生活服务的实体是否具有公益性,将直接关系到教育公平的目标在现实生活中能否有效地实现。因此,在实现后勤社会化的进程中构建后勤实体管理体制时,必须注意坚持面向大学生服务的公益性原则,合理界定面向大学生提供服务的后勤实体的性质,使这样的实体为大学生提供的服务既是有偿的,同时又带有一定的福利性。假若我们将为大学生服务的后勤实体体制定位在事业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上,则可以从体制上保证公平目标的实现。因为非企业性质的后勤实体并不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目标,并能得到政府通过税收减免、专项投入、资产优惠使用等政策给予的扶持,因而这类后勤实体能够为大学生提供一定的福利性服务,从而实现高等教育的公益性目标。
二、坚持有效性原则组建后勤服务实体
后勤社会化改革前的高校后勤管理体制的最大弊端是人浮于事,运行效率低下,效益不高。因此,在构建新型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时必须坚持有效性原则。在进入信息化社会的今天,效率优先原则已经成为社会的主要价值标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化阶段迅速向大众化阶段迈进,迅速扩大高等学校规模的需求和政府高等教育投入不足的矛盾更为突出。在这一矛盾刺激下,高等教育形成了多元办学格局。与之相应,高校后勤多元化投资体系也在形成之中。面对这种新的形势,新型的后勤服务保障系统的有效性就成为衡量后勤社会化改革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在管理体制方面,影响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有效性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一)公立高等学校后勤体制中小机关与大实体之间的关系不协调
高校后勤经营服务人员从学校行政系统中成建制分离后,高校后勤分成了甲、乙双方。甲方代表学校行使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乙方受学校委托,运用资产、资源进行经营服务。由于后勤管理系统结构的变化、管理层次的增加、运行障碍关节点的增多,必然会导致运行过程中的消耗增大,有效性降低。
(二)社会企业的服务宗旨与公立高校后勤实体服务宗旨的不一致
以社会资金为主投资兴建的大学城的后勤保障体系,是以营利为目标的,与高校后勤的“三服务两育人”的服务宗旨有着较大的差异,这在许多服务保障,陸工作上都有所反映。一方面,高校仍然花费相当大的气力用于后勤服务工作的协调,高校后勤服务既要恪守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又要遵守育人宗旨。
(三)改革过程中的高校后勤管理体制尚不完善
由于高等教育需求扩大,高校规模迅速扩展。与此同时,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正在探索和推进之中。高校后勤管理体制面向迅速增加和数量庞大的高校在校生提供服务的经验准备不足,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这种状况同样抑制了高校后勤服务的有效性。
(四)高校后勤内部管理体制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呈现多头管理的局面,大大降低了有效性
由于高校对于其自身的资源、资产未能实现归口管理,后勤行政管理的权威未能很好建立,院系、部门办后勤现象严重,各个职能部门易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这种现象的大量存在,必然以影响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为代价。在后勤管理体制方面,制约或者影响后勤管理、服务、经营有效性的因素很多,问题在于如何结合实际情况,在重组后勤系统过程中和后勤系统的运行过程中提高有效性。
三、坚持后勤实体相对独立的原则
根据高校按社会化要求,构建新型的后勤服务系统中的主体部分——面向大学生生活和教学、科研基础设施提供保障性服务的后勤实体,既要依附子学校,又要独立于学校:既要按企业化运作,又不同于社会的企业。这样的实体在法人治理结构的形式上,是一个带有公益性质的事业法人或者民办非企业法人。其最终的归属应属于政府部门牵头,按高校或区域成立的涉教事业法人实体,在政府立法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运作。相对独立的意义在于,首先它是相对独立子学校和社会的法人,按市场化、企业化方式运作,可以提高有效性;同时这种独立又是相对的,它仍然应依附于学校,依附于学校这一服务的市场,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服务,而高校的稳定运行和发展也离不开一个可靠的、熟悉高校情况、懂得教育规律、不以赢利为目的,同时又具有有效性的经济实体构建的后勤服务系统。没有一个这样的涉教后勤系统提供服务保障,要想成功地管理好一个高校似乎是不可能的。这种相对独立性与公益性和有效性是高度相容的。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进程中形成了许多后勤产业,这种产业有别于校办产业,因为校办产业主要应是高科技产业,其发展的方向应当是产、学、研相结合。后勤产业在与学校分离时具有更大程度的独立性,它与涉教后勤实体相互支撑,是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的一大特色。它的独立性对于发展我国第三产业、减轻学校的负担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对如何提高有效性的两点思考
(一)在公立高校的后勤管理体制中,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
甲方职能主要是校园规划、基建大中修计划、房地产及设备资产管理及对后勤服务经营工作的宏观管理与监督。乙方职能主要是按照服务经营人员、相应资源、操作运行成建制剥离的原则,承担后勤服务经营性工作。按照授权经营的思路,在服从、服务于保障学校后勤运行系统的前提下,乙方拥有服务、管理经营决策权、资源使用调度权。只有分工明确,才能减少扯皮,只有相互协作,才能提高效率,提高后勤管理、服务、经营的有效性。
(二)在后勤实体内部减少管理层次,加大用人机制改革的力度
为了提高有效性,根据我国高校后勤的现状,后勤集团内部一般可分为决策层、执行层、操作层三个层次,规模偏小的也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推行扁平式管理,以减少管理层次,减少损耗,提高有效性。能否提高后勤系统运行的有效性,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灵活的用人机制是关键。只有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强各级岗位的责任制,提高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水平,以人为本,后勤系统运行的有效性才能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
目前,高校后勤社会化正在走向理性的思考阶段,如同一个国家在体制转换和经济改革中的摸索、实践一样,高校后勤社会化也有一个不断探索、发展、完善的过程,且这个过程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我们不可固步自封,更不可急于求成,作为学校来说应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由后勤部门去实践,使后勤管理做到在保障公益性目标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后勤服务社会化特色、规模、更好地为学校广大师生提供优质和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