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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打车软件”成为了年轻一族新型的出行方式,但是在此软件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加价”的功能,使得司机可以对乘客进行“挑选”,此行为引发了公众的诸多质疑.虽然各地都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规制此软件,但是治标不治本,没有解决当下的打车难问题.如何解决此现象,本人将从强制缔约的角度切入,为当下“打车软件”的法律规制实践提供有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