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西欧各国教师职前教育历史久远而又各具特色,当前西欧各国在深入研究本国社会经济与教育发展关系的基础上,针对本国教师职前教育进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而又影响深远的改革。研习西欧各国教师职前教育的现状和特色,可以为我国解决当前教师教育特别是师范生培养的难题提供一种借鉴和参考,通过采取适当控制师范生招生规模,明确教师的公务员身份等措施,对当前教师职前教育模式进行改革。
关键词:师资培养;教师资格;教师职前教育
西欧各主要国家的教师职前教育研究的历史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17世纪晚期,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各国一方面尊重传统,努力保持自身教育的特色,另一方面又因势利导,不断对教师培养体系进行创新和变革,以满足本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教育事业特别是对高规格、多类型的人才资源所提出的迫切要求,正是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催生出当前西欧主要国家教师职前教育的鲜明特色。
一、高标准的入学资格,保证优质的师范生源质量
西欧各国为保证自身师范生教育的质量,普遍采取从源头上着手,通过高标准、严要求、高规格的师范生入学资格审查,确保师资队伍的生源质量,以应对未来对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要求。
德国政府规定,只有取得完全中学毕业证书的学生才有资格报考师范教育机构。德国完全中学的学生需要经过13年的时间才能顺利获得的毕业资格,其教育质量相当于其他国家大学专科水平。这种高标准的入学门槛,既客观上保证了德国师范生的生源质量,也为德国教师队伍赢得了较高的职业声望。正如德国人认识到的那样:“在大约一百五十年中,德国师范教育的发展为广大德国儿童接受超过国际水平的教育与教学创造了条件。”[1]
法国政府出台《教育方针法》,通过设立专门的大学层次的教师教育培训学院(简称IUFM)来进行教师职前教育。IUFM规定:学生只有完成普通大学前2年的学业并且获得大学普通学习文凭(DEUG)才能报名参加IUFM的学习,以备在将来取得执教资格。另外,IUFM还将对报名者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学生的平时成绩、在校表现及学习档案等。这一方面说明法国教师教育的生源的学历和水平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学生要想成为一名真正的教师往往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
英国的教师职前教育分为教育学士学位(BED)和研究生教育证书(PGCE)两种类型,其中前者主要针对小学师资队伍的培养,后者的培养对象面向英国的各类中学。学生在英国报考高等院校的非师范专业,一般只要求具有10个A级积分点(A Level Points),而报考BED的师范专业往往需要13-14个A级积分点。报考PGCE,除了要求受过非教育专业3年以上本科教育,并已取得学士学位外,还要求报考者申请的PGCE课程的主修科目与已获得的专业学位相一致或相关联。无论是申请BED课程还是PGCE课程的学习,均要求申请者在中等教育普通证书(GCSE)考试中英语和数学的成绩必须在合格(C等)或合格以上。
无论是德国师范生必须接受完全中学教育的要求还是法国IUFM对于普通学习文凭(DEUG)的指标,以及英国针对师范院校看似苛刻的入学规定,各国均为实现一个目的—通过选拔优质师资生源,确保教师较高的培养质量,从而保证未来本国中小学的教育质量,赢得国际人才竞争的先发优势。
二、严格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凸显教师的公务员身份
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是一个国家对于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人员资格的审查、评定和批准的各种规范和要求,它直接关切到一个国家初任教师队伍的知识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技能,也客观上体现着社会对于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同时还与教师的身份定位密切相关,严格规范认定程序能够保证教师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声望。
德国的教师属于国家公务员,享受较高的社会福利和经济待遇。德国不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不存在没有受过规范的教师职前教育而获得执教资格的情况。学生要想取得德国教师执教资格,需要经过以下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学生获得大学师范专业入学资格,并在教育学院进行入学注册。(2)开始理论学习,主要包括教育学科、指教学科和学校实践课三部分。(3)学生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也称“学术考试”。学生一旦通过考试便进入第二阶段,也称“见习阶段”,时间为2年,主要内容是:(1)前半程时间里仍要学习教育学和心理学等基础理论知识,以习明纳小组为学习形式。(2)参加全时教学实习,约为1到1年半的时间,主要包括听课、试讲和参与学校各项活动。(3)见习生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也称“实践性考试”。考试的内容包括论文、试教和口试,其中试教是第二次国家考试的重点,用以保证每个师范生都能“走出学校直接上讲台”。
学生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后,便成为一名“候补教师”。一旦获得聘用,便进入教师职业试用期,满三年后,所有教师要参加一次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中期考核,只有通过考核,教师才能终身任职,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
法国的教师属于公务员序列,同时实行严格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1989年,法国政府公布的《关于教育指导法的附加报告草案》中规定[2]:自1992年起,IUFM取代各个学区以往所有的教师培训机构,成为法国培养中小学教师(包括学前教育教师)的专门机构,教师将在学士水平上招聘,分为内部与外部考试。内部考试是为公立学校中现任的正式或非正式的教务工作人员取得其他层次的教师从业资格而由国家组织的考试,外部考试即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考试。
法国教师招聘考试分为初等和中等两种。初等教师资格考试由各学区自行组织,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法文和数学两门基础学科,复试分为教育专业、综合能力口试和笔试以及体育方向测试四部分,考试合格者可以继续IUFM第二年的学习。中等教师资格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考试类型。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程序与初等教师资格考试相似,复试则在巴黎统一进行,主要包括口试、实践考试以及一次模拟教学考核,各项考试成绩经加权后算出总分,由教育部长审核并予以公示。
法国教师资格考试素来以高淘汰率闻名,2004年,小学教师资格外部考试的通过率仅为19.6%,中等教师资格考试中,理科外部考试通过率为20.9%,文科为17.4%。[3]法国宁缺毋滥的教师认证理念,既保证法国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质量,也为法国教师赢得崇高的社会地位,使得教师成为一个享有较高社会声望的职业。
三、西欧主要国家职前教师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研习西欧诸国教师职前教育的特色,同时结合我国当前教师职前教育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启示:
(一)控制师范生招生规模,建立二次选拔制度
我国教师教育已经进入从数量满足到质量提升的新时期,中小学生数量的减少,使得压缩师范生招生规模、提升师范教育质量成为必然。此种情势要求我们对原有制度进行必要调整:一方面控制师范生规模,另一方面在部分地区可以进行师范生二次选拔试点改革。所谓师范生“二次选拔”,是指学生只有在经过大学两年或三年的普通(非师范)学科的学习,并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师范生资格考核认定,才有资格获得师范生资格,以备在将来取得执教资格。
师范生招生规模的减少与“二次选拔制度”提高了师范生的入学门槛,既能保证未来师资队伍的生源质量,也能提升广大师范生自信心和荣誉感,帮助他们在学习期间及未来就业方面更加偏向教师职业。
(二)明确教师身份,逐步实现教师国家考试制度
199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4]:“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具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可以取得教师资格。”实践证明,这项规定缺乏对于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的关照,忽视教师专业准入标准的设立,致使教师身份难以确认。一方面,教育事业属于国家公共服务事业,教师应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严格的准入标准,导致教师资格的评定缺乏足够的公信力,再加上国家在立法方面缺乏对教师公务员身份的明确界定,使得教师职业显得不伦不类。
教师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主要参与者和实施者,本应获得国家公务人员的资格和待遇,只有明确教师的身份,才能为教师全身心的投入到自身专业化发展提供精神依托和物质保障,实现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明确教师的公共服务者的身份,必须首先制定严格可行的教师职业准入标准和程序,借鉴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对当前“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5]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进行必要改革,采取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考试初试全国统考,复试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的制度,给与教师职业应有的尊重,真正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分析他国在教师职前教育方面的长处和经验,进而诊断当前我国教师教育存在的问题,通过提升师范生入学资格标准,改革当前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使教师职业享有崇高的声誉,是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P.Matinkoeder,Lehrerbildung und Bildungsreform, Padagogische Rundschau, 1984, H.1, S.19.
[2]吕达,周满生.当代外国教育改革著名文献(德国、法国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336.
[3]王晓辉.法国教师的新使命与教师教育改革[J].外国教育研究,2006(10):55―60.
[4]参见:《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
[5]参见:《教师资格条例》第五章第十三条.
关键词:师资培养;教师资格;教师职前教育
西欧各主要国家的教师职前教育研究的历史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17世纪晚期,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各国一方面尊重传统,努力保持自身教育的特色,另一方面又因势利导,不断对教师培养体系进行创新和变革,以满足本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教育事业特别是对高规格、多类型的人才资源所提出的迫切要求,正是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催生出当前西欧主要国家教师职前教育的鲜明特色。
一、高标准的入学资格,保证优质的师范生源质量
西欧各国为保证自身师范生教育的质量,普遍采取从源头上着手,通过高标准、严要求、高规格的师范生入学资格审查,确保师资队伍的生源质量,以应对未来对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要求。
德国政府规定,只有取得完全中学毕业证书的学生才有资格报考师范教育机构。德国完全中学的学生需要经过13年的时间才能顺利获得的毕业资格,其教育质量相当于其他国家大学专科水平。这种高标准的入学门槛,既客观上保证了德国师范生的生源质量,也为德国教师队伍赢得了较高的职业声望。正如德国人认识到的那样:“在大约一百五十年中,德国师范教育的发展为广大德国儿童接受超过国际水平的教育与教学创造了条件。”[1]
法国政府出台《教育方针法》,通过设立专门的大学层次的教师教育培训学院(简称IUFM)来进行教师职前教育。IUFM规定:学生只有完成普通大学前2年的学业并且获得大学普通学习文凭(DEUG)才能报名参加IUFM的学习,以备在将来取得执教资格。另外,IUFM还将对报名者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学生的平时成绩、在校表现及学习档案等。这一方面说明法国教师教育的生源的学历和水平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学生要想成为一名真正的教师往往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
英国的教师职前教育分为教育学士学位(BED)和研究生教育证书(PGCE)两种类型,其中前者主要针对小学师资队伍的培养,后者的培养对象面向英国的各类中学。学生在英国报考高等院校的非师范专业,一般只要求具有10个A级积分点(A Level Points),而报考BED的师范专业往往需要13-14个A级积分点。报考PGCE,除了要求受过非教育专业3年以上本科教育,并已取得学士学位外,还要求报考者申请的PGCE课程的主修科目与已获得的专业学位相一致或相关联。无论是申请BED课程还是PGCE课程的学习,均要求申请者在中等教育普通证书(GCSE)考试中英语和数学的成绩必须在合格(C等)或合格以上。
无论是德国师范生必须接受完全中学教育的要求还是法国IUFM对于普通学习文凭(DEUG)的指标,以及英国针对师范院校看似苛刻的入学规定,各国均为实现一个目的—通过选拔优质师资生源,确保教师较高的培养质量,从而保证未来本国中小学的教育质量,赢得国际人才竞争的先发优势。
二、严格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凸显教师的公务员身份
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是一个国家对于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人员资格的审查、评定和批准的各种规范和要求,它直接关切到一个国家初任教师队伍的知识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技能,也客观上体现着社会对于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同时还与教师的身份定位密切相关,严格规范认定程序能够保证教师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声望。
德国的教师属于国家公务员,享受较高的社会福利和经济待遇。德国不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不存在没有受过规范的教师职前教育而获得执教资格的情况。学生要想取得德国教师执教资格,需要经过以下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学生获得大学师范专业入学资格,并在教育学院进行入学注册。(2)开始理论学习,主要包括教育学科、指教学科和学校实践课三部分。(3)学生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也称“学术考试”。学生一旦通过考试便进入第二阶段,也称“见习阶段”,时间为2年,主要内容是:(1)前半程时间里仍要学习教育学和心理学等基础理论知识,以习明纳小组为学习形式。(2)参加全时教学实习,约为1到1年半的时间,主要包括听课、试讲和参与学校各项活动。(3)见习生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也称“实践性考试”。考试的内容包括论文、试教和口试,其中试教是第二次国家考试的重点,用以保证每个师范生都能“走出学校直接上讲台”。
学生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后,便成为一名“候补教师”。一旦获得聘用,便进入教师职业试用期,满三年后,所有教师要参加一次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中期考核,只有通过考核,教师才能终身任职,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
法国的教师属于公务员序列,同时实行严格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1989年,法国政府公布的《关于教育指导法的附加报告草案》中规定[2]:自1992年起,IUFM取代各个学区以往所有的教师培训机构,成为法国培养中小学教师(包括学前教育教师)的专门机构,教师将在学士水平上招聘,分为内部与外部考试。内部考试是为公立学校中现任的正式或非正式的教务工作人员取得其他层次的教师从业资格而由国家组织的考试,外部考试即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考试。
法国教师招聘考试分为初等和中等两种。初等教师资格考试由各学区自行组织,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法文和数学两门基础学科,复试分为教育专业、综合能力口试和笔试以及体育方向测试四部分,考试合格者可以继续IUFM第二年的学习。中等教师资格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考试类型。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程序与初等教师资格考试相似,复试则在巴黎统一进行,主要包括口试、实践考试以及一次模拟教学考核,各项考试成绩经加权后算出总分,由教育部长审核并予以公示。
法国教师资格考试素来以高淘汰率闻名,2004年,小学教师资格外部考试的通过率仅为19.6%,中等教师资格考试中,理科外部考试通过率为20.9%,文科为17.4%。[3]法国宁缺毋滥的教师认证理念,既保证法国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质量,也为法国教师赢得崇高的社会地位,使得教师成为一个享有较高社会声望的职业。
三、西欧主要国家职前教师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研习西欧诸国教师职前教育的特色,同时结合我国当前教师职前教育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启示:
(一)控制师范生招生规模,建立二次选拔制度
我国教师教育已经进入从数量满足到质量提升的新时期,中小学生数量的减少,使得压缩师范生招生规模、提升师范教育质量成为必然。此种情势要求我们对原有制度进行必要调整:一方面控制师范生规模,另一方面在部分地区可以进行师范生二次选拔试点改革。所谓师范生“二次选拔”,是指学生只有在经过大学两年或三年的普通(非师范)学科的学习,并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师范生资格考核认定,才有资格获得师范生资格,以备在将来取得执教资格。
师范生招生规模的减少与“二次选拔制度”提高了师范生的入学门槛,既能保证未来师资队伍的生源质量,也能提升广大师范生自信心和荣誉感,帮助他们在学习期间及未来就业方面更加偏向教师职业。
(二)明确教师身份,逐步实现教师国家考试制度
199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4]:“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具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可以取得教师资格。”实践证明,这项规定缺乏对于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的关照,忽视教师专业准入标准的设立,致使教师身份难以确认。一方面,教育事业属于国家公共服务事业,教师应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严格的准入标准,导致教师资格的评定缺乏足够的公信力,再加上国家在立法方面缺乏对教师公务员身份的明确界定,使得教师职业显得不伦不类。
教师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主要参与者和实施者,本应获得国家公务人员的资格和待遇,只有明确教师的身份,才能为教师全身心的投入到自身专业化发展提供精神依托和物质保障,实现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明确教师的公共服务者的身份,必须首先制定严格可行的教师职业准入标准和程序,借鉴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对当前“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5]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进行必要改革,采取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考试初试全国统考,复试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的制度,给与教师职业应有的尊重,真正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分析他国在教师职前教育方面的长处和经验,进而诊断当前我国教师教育存在的问题,通过提升师范生入学资格标准,改革当前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使教师职业享有崇高的声誉,是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P.Matinkoeder,Lehrerbildung und Bildungsreform, Padagogische Rundschau, 1984, H.1, S.19.
[2]吕达,周满生.当代外国教育改革著名文献(德国、法国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336.
[3]王晓辉.法国教师的新使命与教师教育改革[J].外国教育研究,2006(10):55―60.
[4]参见:《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
[5]参见:《教师资格条例》第五章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