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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国家旅游局确定的首批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的阳朔县,在自治区和桂林市的关怀指导下,经过积极努力,旅游标准化工作成效显著,他们的经验对其他旅游目的地具有启示作用。
【关键词】旅游标准化;试点;阳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以标准化提升产业素质和发展水平,健全旅游标准化体系,2010年3月,国家旅游局在全行业全面启动了为期两年的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首批确定了1个试点省,10个试点市区县和67家试点企业,广西阳朔县和桂林兴安乐满地度假世界获此殊荣,是广西唯一获得标准化试点县和试点企业。首批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是阳朔县继2007年获得“中国旅游强县”之后的又一重大荣誉,也是推进阳朔旅游产业全面转型升级发展的大好机遇。桂林作为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旅游标准化建设也是试验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阳朔县作为桂林县级旅游目的地率先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通过一年多的创建,2011年底阳朔县旅游标准化工作接受了国家旅游局的评估验收。旅游标准化试点促进旅游发展,阳朔县的经验对其他旅游目的地具有重要的启示。
一、旅游标准化与试点
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称为标准化。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是旅游业持续发展提升的一项重要工作。旅游标准化是一种活动,包括了标准的起草过程、征求意见过程、审查发布过程和实施使用过程。旅游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行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我国旅游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各级标准的对象、使用范围、内容特性要求和审批权限,由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出规定。按约束力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三种;按标准化的对象分,标准可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根据旅游部门的统计,截止2008年底,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11项国家标准和7项行业标准,有21项国家标准和7项行业标准正在编制和修订当中。同时,国家旅游局对2000年初版的《旅游业标准体系表》进行全面修订,新体系从原有的二层构架升为3层构架,标准数量从55项增至104项,包括13个已颁布标准、19个已制定标准和72计划项目。除了旅游部门,其他部门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也制定了一些旅游业相关标准,如GB8408《旅游设施安全规范》、LY/T1863《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评价指标》等。据不完全统计,现行旅游业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43项,其中有16项(含9项国标和7项行标)由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这16项标准是旅游业的核心标准,其中11项是由政府主导起草,企业主导或参与8项。
通过改革开放30年的探索,标准化工作成为促进我国旅游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成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增强产业竞争力、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和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起步较晚,我国旅游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旅游标准体系不够健全,标准覆盖领域有待拓宽;标准化理论研究相对滞后,部分标准质量水平有待提高;旅游标准化推行力度需要加强,运行机制有待创新;标准化政策体制保障乏力,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等。
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是以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和旅游服务质量为核心目标,以加大旅游标准化覆盖领域和完善旅游标准化运行机制为主要内容,是一项为旅游业发展夯实基础和提供技术支撑的探索性、创新性活动。按照《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09-2015)》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程是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突破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完成评估验收后,将形成一批旅游标准化示范地区和企业,它们的经验将被总结和推广,以点带面,以促进旅游标准的推广和普及,进而促进旅游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的提高、旅游品牌的培育。
阳朔山水风光秀美,自古就有“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群峰倒影山浮水,无山无水不入神”的美誉。自1973年阳朔旅游对外开放三十余年来,阳朔旅游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旅游业已成为全县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带动经济发展,推进文化建设,提升环境品质,改善国民生活,做强做大全县经济方面发挥着龙头作用。2007年,阳朔被国家旅游局命名为“中国旅游强县”,成为全国“县域旅游经济的标杆”。
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阳朔旅游产业发展战略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自1987年我国首次制定并颁布实施《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划分和评定》标准以来,阳朔县始终坚持“旅游立县”发展战略不动摇,在发展旅游产业当中一直注意贯彻实施旅游业标准,积极申请有关标准等级评定,并用相关服务质量标准规范旅游服务。近年来,阳朔县实施“旅游强县”战略,紧紧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胜地”发展目标,结合本土品牌培育、城乡风貌改造、乡村旅游、城区旅游功能完善,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趋势呈多元化,已成为富民强县的支柱产业。2010年4月,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0〕40号)及《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阳朔县积极申报并获得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
二、成立领导班子,制定创标任务,强化宣传
阳朔县在获得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以后,就立即成立领导班子,创造性地开展试点工作,制定阳朔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的主要任务,力求试点目标落到实处。
1、成立领导班子
自国家旅游局6月份确定阳朔县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县旅游产业组组长为常务副组长,县旅游产业组成员任副组长,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阳朔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旅游局设立办公室,并制定了《阳朔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正式施行。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启动后,全县各试点区域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将试点列入了政府年度工作重点,研究目标任务,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
阳朔县创建标准化工作还得到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旅游业发展的历史功绩与特殊的地理位置,使阳朔旅游业一直受到各级领导的关注。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县后,阳朔县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得到了国家旅游局、自治区旅游局和桂林市委、市政府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在阳朔县启动旅游标准化工作以后,国家旅游局在阳朔县召开了全国性的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座谈会,会上国家旅游局杜江副局长明确指出了阳朔县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目标和方向,要求阳朔要在进行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时,创造性开展试点工作,填补旅游标准化工作中的空白领域,成为标准化试点的领头羊,进而推动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全面发展。广西自治区旅游局也非常重视,在工作步骤和具体技术方面多方指导,并且在广西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的支持下,完成了一批地方旅游标准的起草和制定,为未来旅游品质提升和市场规范管理的提供了经验。广西自治区旅游局陈建军局长、芮宏副局长、苏长高副巡视员,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谢瑾瑜副局长,桂林市李志刚市长、陈丽华副市长等区市领导多次到阳朔县检查指导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
2、确定创标目标和具体工作
2010年9月,中共阳朔县委员会、阳朔县政府根据《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和《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旅游标准化试点县评估计分表》,并结合阳朔县旅游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阳朔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阳朔县创标的总体目标为:以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县域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服务业为目标,加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执行力度,研制地方标准2~3个,以旅游项目开发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带动和创新标准化建设,引导全县旅游企业向标准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培育一批旅游品牌,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逐步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衔接、既能体现阳朔特色又能满足现代旅游服务业发展需要的旅游标准化体系,成功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
方案中明确创标任务:1)建立健全旅游业标准体系。根据阳朔县旅游发展业态、技术和管理创新要求,制定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和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构建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覆盖“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服务功能的地方标准和服务规范。2)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加大投入,加快旅游服务设施的升级和完善,重点加强旅游交通、旅游电子信息、游客咨询、投诉处置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产业竞争力。3)加快打造旅游产品体系。发挥旅游资源优势,丰富和完善以度假为核心的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重点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着力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先进旅游企业,吸引高端客人,延长高端客人在阳朔逗留的时间,增加旅游收入。4)整顿旅游秩序,净化旅游市场。打击非法开设景点、乱摆乱卖、尾随兜售、抢客拉客、飞车拉客等影响阳朔旅游形象的现象。
3、重视宣传,创造浓厚的创标氛围
为营造阳朔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工作的浓厚氛围,使创标活动取得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阳朔县加大力度做好了“创标”宣传工作。一是在城乡街上宣传。在县城和乡镇主要街道、沿街各机关单位、旅游停车场、码头设置、悬挂宣传条幅,在旅游景区、宾馆酒店、旅行社、服务部设置、悬挂、张贴了宣传标语。二是利用媒体宣传。在阳朔电视台、《今日阳朔》、阳朔旅游网开辟了创标工作专栏(专题)。报社采用大篇幅报道,电视台采取广而告之等形式,广泛宣传创标工作动态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创标工作的好做法、好典型,形成创标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推动创标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除此还在中国旅游报、腾讯网、乐途网、广东电视台、广西日报、南方都市报开展了有关宣传。三是进行流动宣传。阳朔县旅游局制作了两期板报,率先在本机关车辆上张贴“阳朔人民共创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的标语,利用车载广告的流动性让创标工作深入人心。四是利用活动宣传。如借助漓江渔火节节庆活动的召开,精心组织,积极筹备全县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和导游服务技能大赛,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推动旅游标准化管理进程。五是编制“创标”工作简报。工作简报分别报送国家旅游局、自治区旅游局、桂林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领导和县四家班子领导,及时汇报该县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发送简报电子版到“创标”各成员单位和“创标”试点企业,作为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信息平台,互相交流学习,促进试点单位的工作开展。
三、注重培训,制定标准,整顿旅游基础设施,强化试点企业建设
在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的进程中,阳朔县注意对旅游行业开展培训,制定标准,整顿旅游基础设施,强化试点企业建设。
1、注重培训,宣贯标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阳朔县在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中,开展了一系列的标准宣贯和培训。他们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导游服务、酒店技能、旅游礼宾礼仪、餐饮服务等培训30余次,受训人数达3000多人次,还在所有责任部门和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开展了42项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宣贯培训工作,聘请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等高校专家教授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进行了授课培训。对旅游从业人员,阳朔县先后举办了“阳朔县旅游标准化服务技能大赛”、“十佳导游选拔赛”和“中英文口语大赛”,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学习交流、树立典范的平台,全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在旅游标准化建设当中,阳朔注意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技术部门的优势更好地为“创标”活动服务,形成“政府+企业+科研”的创新模式。他们牵线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与阳朔河畔度假酒店、世外桃源景区进行人才培养合作,建立实习培训基地,发挥高校等单位智力平台优势,加强企业人才培养与培训力量。为了积极拓宽视野,借鉴国内外旅游“创标”工作经验,阳朔先后派遣人员参加国家旅游局组织的四川成都评估标准培训会、赴欧洲学习考察和国内旅游促销、展销会和参加全国专项会议等交流学习机会,学习国内外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经验。还由政协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赴江西婺源、浙江遂昌等同是标准化试点县的地区考察交流,虚心学习他们的创建旅游标准化经验和先进做法。
2、编制旅游业地方标准,完善旅游标准化管理体系
参照《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09-2015)》和《全国旅游业标准体系表》,阳朔县制定了《阳朔县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和《阳朔旅游业标准体系表》。并针对阳朔县特色旅游规范的空白,在自治区质监局和桂林市质监局相关专家的指导下,编制了《阳朔乡村旅游导览员服务规范》、《阳朔徒步、骑行(自行车)旅游服务规范》、《阳朔民居旅馆服务质量要求与等级划分》、《漓江排筏技术条件》、《遇龙河竹筏技术条件》等5项地方标准,这5项地方标准均已通过审定,并由自治区质监局正式发布。
《阳朔乡村旅游导览员服务规范》、《阳朔徒步、骑行(自行车)旅游服务规范》两个地方标准是由县人民政府提出,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桂林桂旅旅游规划设计院、阳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阳朔县旅游局负责起草。这两个标准具有标准特色化、管理规范化、执行制度化特点,对规范乡村旅游导览服务行业发展、规范徒步、骑行(自行车)旅游服务行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漓江排筏技术条件》、《遇龙河竹筏技术条件》两个企业标准由阳朔县人民政府提出,由阳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阳朔县漓江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阳朔溯源遇龙河漂流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标准起草。这两个标准编制的意义在于有效地控制和规范阳朔遇龙河竹筏和漓江排筏的制作,确保竹筏和排筏质量安全可靠,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及旅游方面的负面影响,促进阳朔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2011年9月9日,《阳朔民居旅馆服务质量要求与等级划分》通过自治区审定;2011年9月27日,《阳朔乡村旅游导览员服务规范》、《阳朔徒步、骑行(自行车)旅游服务规范》两个地方标准以及《漓江排筏技术条件》、《遇龙河竹筏技术条件》两个企业标准通过广西自治区质监局审定。
3、重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在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中,阳朔县完成了白沙等四个乡镇共7100米主管网铺设的给水系统改扩建工程,促进旅游小城镇功能进一步完善。同时,投资4亿多元对县城主要建筑和重要节点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和叠石、瀑布、喷泉等景观改造,投资6000万元完成新老城区连接线六十米大道建设进一步拓宽阳朔城市框架;投资6000万元亮化88座山峰打造阳朔夜景工程,成功营造出“银河繁星点点,漓江渔火闪亮,山上碧玉放彩,西街灯火阑珊”的繁华而温馨的意境,更好地发挥旅游中心地的功能。县里还深入实施漓江“四化”工程、生态护岸工程、民居风貌改造工程、源头治污免疫工程、沿岸扶贫攻坚工程、沿岸居民旅游富民工程等六大工程,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
同时,阳朔县投入资金150万元完成制作和更新了旅游导向标识牌80多个,设置了大型旅游导览地图10块,完善了旅游导向系统。按照新颁布的《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设施及服务》标准,阳朔县投资130万元在旅游停车场和龙头山码头新建了游客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配备并培训了专业旅游咨询员,完善了旅游信息服务设施;为改造城区旅游厕所,阳朔县预算投入510万元资金改造县城的19座旅游公厕,其中达到三星级以上的8座。在此同时,阳朔县还将在除阳朔镇外的8个乡镇各建设一个旅游星级厕所,为发展乡村休闲旅游提供设施保障,极大地方便和满足乡村游客。为推进乡村旅游通道建设,阳朔投资3500多万元完成了葡萄乌龙至白沙富马、福利至白面等9条总长55公里的通乡通村水泥路建设,投入1.6亿元资金完成了总长66公里的八杨路、葡高路、飞机坪至南边山、十里画廊景区道路建设,为乡村徒步、骑行游改善了通行环境。
为了使游客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阳朔县制定了《阳朔县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整治了当前阳朔旅游市场存在的尾随拉客等突出问题。同时完善了旅游酒店协会、旅游餐饮行业协会、导游协会、景点景区协会、旅行社服务网点协会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各旅游协会的作用,积极向协会成员单位宣贯国家、行业、地方旅游标准,加强自律作用,引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规范行业秩序。
4、加强试点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在旅游标准化建设当中,阳朔县积极引导试点企业大力贯彻实施旅游标准和相关国家标准,全力提升服务质量和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树立典型,在一部分基础设施完善、服务质量较好、具有一定先进管理水平的旅游企业先行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以求在旅游标准化建设的逐步推进。经过通盘考虑,他们确定了阳朔县世外桃源景区、升泰旅行社、碧莲江景大酒店、印象·刘三姐等51家试点企业,其中旅游景区8个、旅游酒店9家、旅行社3家、旅游购物点6家、旅游娱乐场所6家、旅游餐饮10家、旅游交通企业1家、民居旅馆8家。同时,“创标”办工作人员积极深入到试点企业帮助他们的标准化试点工作排忧解难,指导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分批次帮助他们解读33个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条款内容。
但是,中期创标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旅游餐饮的金盘级餐馆缺乏;试点购物场所的基础设施及软件还欠缺;旅游客车、汽车公司达不到国家标准,具有地方特色的敞开式电瓶车与国家旅游客车使用标准存在矛盾等,在接受中期验收评估中,国家旅游局评估组提出改进意见: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领会推进旅游标准化的重大意义;加大贯彻实施已有旅游标准的力度,同时根据旅游业发展需求制订完善新的标准;按照旅游标准要求继续改善旅游设施完善旅游产品;认真做好提高游客满意度、迎接全国游客满意度测评有关工作。
四、发布标准,试点企业创标总结,全县努力迎接评估验收
通过进一步的工作,阳朔县根据评审检查意见进行了认真努力,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通过评审的有关地方标准正式发布,试点企业开展了创标总结,全县上下积极迎接评估验收。
1、阳朔5个地方标准批准发布
11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阳朔县《阳朔民居旅馆服务质量要求与等级划分》与《阳朔乡村旅游导览员服务规范》、《阳朔徒步、骑行(自行车)旅游服务规范》、《漓江排筏技术条件》、《遇龙河竹筏技术条件》5个地方标准分别于11月1日、11月10日批准发布。
上述5个地方标准是阳朔县相关部门在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编制技术路线正确,内容全面、结构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符合阳朔旅游的实际情况,并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5个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对规范阳朔县乡村徒步、骑行(自行车)旅游的安全和秩序,使徒步、骑行(自行车)旅游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规范和提升阳朔乡村导览员服务质量,规范阳朔民居旅游的服务和管理,确保遇龙河竹筏和漓江排筏质量和游客安全,对促进阳朔乡村旅游经济的发展和旅游业转型升级有重要意义,为阳朔打造休闲旅游提供重要保障。
2、试点企业迎接评审检查,创标工作初显成效
2011年10月,阳朔县创标试点创建标准化工作进入后期阶段,各个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时积极配合阳朔县创标办做好迎接评估检查工作。在试点酒店方面,碧莲江景大酒店、景假日宾馆、唐人街大酒店、桂福大酒店、新世纪酒店、宝峰大酒店等创标试点酒店就提升酒店创标氛围、完善酒店标识与档案材料、加强酒店内部管理和提升旅游服务技能等方面做好创标工作。在旅游景区方面,图腾古道—聚龙潭奇石景区把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作为创标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善和升级硬件和软件服务设施,优化了景区环境,全面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该景区还定期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及时掌握游客的思想动向,并针对调查结果,及时调整景区的各项服务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游客要求。蝴蝶泉景区将景区标准化建设与创4A景区相结合,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提升景区的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水平,并按照相关旅游标准严格执行;大榕树景区严格按照《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施原则与要求》的行业标准,对景区内部不符合标准的导向标识牌进行全面更新,共制作更新了各种中英文导向牌16块。阳朔顺和嘉国际旅行社和桂林阳朔国际旅行社分社也做好了在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中的制度、体系建立,标准宣贯等工作。
企业是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工作的主体,各试点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的实际不断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和台账建设,对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标准化培训工作,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服务水平,为广大中外游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具有重要影响。阳朔试点企业创建标准化是阳朔县标准化工作的内容之一,试点企业创建标准化取得的成效,大大促进阳朔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
3、创标工作培训交流
2011年11月7日至9日,由自治区旅游局组织的旅游标准化省级试点单位培训班学员,在阳朔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初审期间,观摩学习阳朔县创标工作。阳朔县四家班子领导对创标工作的重视与投入,阳朔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的指导思路等创标工作思路和方法,对省级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提供了启示,也为广西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广西另一全国标准化试点单位——桂林乐满地度假世界在桂林兴安县,2011年11月22日至23日,兴安县为开展好旅游标准化省级试点工作,推进兴安县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由兴安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张福垣,副县长徐建强带队,专门组织了30余人的旅游考察团到阳朔县考察了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乘着桂林建设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东风,阳朔县通过实施“旅游立县”战略,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胜地”发展目标,紧密结合品牌培育、城乡风貌改造、乡村旅游、城区旅游功能完善、行业监管等,不断推动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这样的做法值得兴安县借鉴学习。兴安县副县长徐建强表示,今后兴安县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应紧紧抓住兴安深厚的历史文化,围绕湘江源和漓江源及红色之旅作文章,通过学习和汲取阳朔县创建旅游标准化工作经验,结合兴安县实际,以严谨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旅游标准化省级试点工作当中。
阳朔县在创建全国标准化后期工作中,坚持与其他地区进行培训交流,虚心听取领导、专家意见,为阳朔创建全国标准化示范县积累成功经验。
4、迎接评估验收
2011年12月,阳朔县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县进入后期工作。阳朔县自行组织了实行相关标准化建设工作后的游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满意度达95%以上。另外,阳朔县还持续做好相关工作,如:继续抓好企业的创标工作,督促完善企业创标材料;加强宣传,尤其是本县主要媒体到企业进行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细致布置迎捡工作,并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全县各责任部门齐心协力,全力做好创标后期工作,并对当前工作进行细致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整改工作在12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同时,重点抓好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加大对旅游环境秩序、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加强创标工作在报社、电视台、公园长廊、车站大屏幕等载体的宣传力度。各责任单位则按照创标工作的责任分工,对照本职工作,尽快完善,以高质量、高标准的工作要求迎接国家旅游局的评估验收。
五、阳朔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
通过旅游标准化试点建设,阳朔县旅游发展引擎强劲,规模不断壮大,旅游经济效益和社会综合效益不断提高。目前,阳朔拥有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4个;现有宾馆饭店500多家,其中在建的5星级酒店4家,以5星级标准建设投入营业的4家,其中碧莲江景大酒店已通过了国家星评委五星级酒店的终审,4星级3家,3星级2家,现有登记在册的床位14000多张,农家乐及民居旅馆临时床位10000多张;旅行社及服务网点34家;酒吧、咖啡店160多家;拥有大小旅游船126艘;旅游观光车500多辆,出租自行车20000多辆;地方导游600多人,旅游间接和直接从业人员达8万多人。2011年1-10月份,全县接待旅游总人数811万人次,同比增长20%;住宿人数255万人次,同比增长15.5%;实现旅游收入33.5亿元,同比增长23%,入境游客125万人次,同比增长9.1%。
由于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旅游业已成为阳朔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动力产业。2011年“十·一”黄金周的游客满意度调查,到阳朔县的国内外游客满意率达95%。这一年阳朔县还获评“2011广东人最喜爱的旅游目的地(线路)”和“2011中国最具幸福感休闲城市(县级)”。体现了旅游标准化建设促进着游客满意度的大幅度提高。
阳朔县开展旅游标准化建设的经验和成效,充分展示了旅游标准化对旅游服务活动规范和质量提升的促进作用,也展现了标准化工作在旅游产业发展当中的重要意义。从阳朔和其它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的实践当中,其他旅游目的地区域和广大旅游企业应该可以得到有益的启示,以他们为旅游业发展的标杆积极看齐,将有力地促进我国旅游产业的更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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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旅游标准化;试点;阳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以标准化提升产业素质和发展水平,健全旅游标准化体系,2010年3月,国家旅游局在全行业全面启动了为期两年的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首批确定了1个试点省,10个试点市区县和67家试点企业,广西阳朔县和桂林兴安乐满地度假世界获此殊荣,是广西唯一获得标准化试点县和试点企业。首批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是阳朔县继2007年获得“中国旅游强县”之后的又一重大荣誉,也是推进阳朔旅游产业全面转型升级发展的大好机遇。桂林作为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旅游标准化建设也是试验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阳朔县作为桂林县级旅游目的地率先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通过一年多的创建,2011年底阳朔县旅游标准化工作接受了国家旅游局的评估验收。旅游标准化试点促进旅游发展,阳朔县的经验对其他旅游目的地具有重要的启示。
一、旅游标准化与试点
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称为标准化。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是旅游业持续发展提升的一项重要工作。旅游标准化是一种活动,包括了标准的起草过程、征求意见过程、审查发布过程和实施使用过程。旅游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行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我国旅游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各级标准的对象、使用范围、内容特性要求和审批权限,由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出规定。按约束力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三种;按标准化的对象分,标准可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根据旅游部门的统计,截止2008年底,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11项国家标准和7项行业标准,有21项国家标准和7项行业标准正在编制和修订当中。同时,国家旅游局对2000年初版的《旅游业标准体系表》进行全面修订,新体系从原有的二层构架升为3层构架,标准数量从55项增至104项,包括13个已颁布标准、19个已制定标准和72计划项目。除了旅游部门,其他部门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也制定了一些旅游业相关标准,如GB8408《旅游设施安全规范》、LY/T1863《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评价指标》等。据不完全统计,现行旅游业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43项,其中有16项(含9项国标和7项行标)由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这16项标准是旅游业的核心标准,其中11项是由政府主导起草,企业主导或参与8项。
通过改革开放30年的探索,标准化工作成为促进我国旅游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成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增强产业竞争力、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和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起步较晚,我国旅游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旅游标准体系不够健全,标准覆盖领域有待拓宽;标准化理论研究相对滞后,部分标准质量水平有待提高;旅游标准化推行力度需要加强,运行机制有待创新;标准化政策体制保障乏力,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等。
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是以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和旅游服务质量为核心目标,以加大旅游标准化覆盖领域和完善旅游标准化运行机制为主要内容,是一项为旅游业发展夯实基础和提供技术支撑的探索性、创新性活动。按照《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09-2015)》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程是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突破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完成评估验收后,将形成一批旅游标准化示范地区和企业,它们的经验将被总结和推广,以点带面,以促进旅游标准的推广和普及,进而促进旅游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的提高、旅游品牌的培育。
阳朔山水风光秀美,自古就有“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群峰倒影山浮水,无山无水不入神”的美誉。自1973年阳朔旅游对外开放三十余年来,阳朔旅游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旅游业已成为全县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带动经济发展,推进文化建设,提升环境品质,改善国民生活,做强做大全县经济方面发挥着龙头作用。2007年,阳朔被国家旅游局命名为“中国旅游强县”,成为全国“县域旅游经济的标杆”。
在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阳朔旅游产业发展战略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自1987年我国首次制定并颁布实施《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划分和评定》标准以来,阳朔县始终坚持“旅游立县”发展战略不动摇,在发展旅游产业当中一直注意贯彻实施旅游业标准,积极申请有关标准等级评定,并用相关服务质量标准规范旅游服务。近年来,阳朔县实施“旅游强县”战略,紧紧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胜地”发展目标,结合本土品牌培育、城乡风貌改造、乡村旅游、城区旅游功能完善,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趋势呈多元化,已成为富民强县的支柱产业。2010年4月,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0〕40号)及《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阳朔县积极申报并获得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
二、成立领导班子,制定创标任务,强化宣传
阳朔县在获得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以后,就立即成立领导班子,创造性地开展试点工作,制定阳朔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的主要任务,力求试点目标落到实处。
1、成立领导班子
自国家旅游局6月份确定阳朔县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县旅游产业组组长为常务副组长,县旅游产业组成员任副组长,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阳朔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旅游局设立办公室,并制定了《阳朔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正式施行。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启动后,全县各试点区域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将试点列入了政府年度工作重点,研究目标任务,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
阳朔县创建标准化工作还得到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旅游业发展的历史功绩与特殊的地理位置,使阳朔旅游业一直受到各级领导的关注。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县后,阳朔县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得到了国家旅游局、自治区旅游局和桂林市委、市政府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在阳朔县启动旅游标准化工作以后,国家旅游局在阳朔县召开了全国性的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座谈会,会上国家旅游局杜江副局长明确指出了阳朔县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目标和方向,要求阳朔要在进行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时,创造性开展试点工作,填补旅游标准化工作中的空白领域,成为标准化试点的领头羊,进而推动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全面发展。广西自治区旅游局也非常重视,在工作步骤和具体技术方面多方指导,并且在广西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的支持下,完成了一批地方旅游标准的起草和制定,为未来旅游品质提升和市场规范管理的提供了经验。广西自治区旅游局陈建军局长、芮宏副局长、苏长高副巡视员,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谢瑾瑜副局长,桂林市李志刚市长、陈丽华副市长等区市领导多次到阳朔县检查指导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
2、确定创标目标和具体工作
2010年9月,中共阳朔县委员会、阳朔县政府根据《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和《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旅游标准化试点县评估计分表》,并结合阳朔县旅游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阳朔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阳朔县创标的总体目标为:以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县域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服务业为目标,加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执行力度,研制地方标准2~3个,以旅游项目开发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带动和创新标准化建设,引导全县旅游企业向标准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培育一批旅游品牌,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逐步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衔接、既能体现阳朔特色又能满足现代旅游服务业发展需要的旅游标准化体系,成功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
方案中明确创标任务:1)建立健全旅游业标准体系。根据阳朔县旅游发展业态、技术和管理创新要求,制定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和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构建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覆盖“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服务功能的地方标准和服务规范。2)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加大投入,加快旅游服务设施的升级和完善,重点加强旅游交通、旅游电子信息、游客咨询、投诉处置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产业竞争力。3)加快打造旅游产品体系。发挥旅游资源优势,丰富和完善以度假为核心的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重点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着力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先进旅游企业,吸引高端客人,延长高端客人在阳朔逗留的时间,增加旅游收入。4)整顿旅游秩序,净化旅游市场。打击非法开设景点、乱摆乱卖、尾随兜售、抢客拉客、飞车拉客等影响阳朔旅游形象的现象。
3、重视宣传,创造浓厚的创标氛围
为营造阳朔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工作的浓厚氛围,使创标活动取得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阳朔县加大力度做好了“创标”宣传工作。一是在城乡街上宣传。在县城和乡镇主要街道、沿街各机关单位、旅游停车场、码头设置、悬挂宣传条幅,在旅游景区、宾馆酒店、旅行社、服务部设置、悬挂、张贴了宣传标语。二是利用媒体宣传。在阳朔电视台、《今日阳朔》、阳朔旅游网开辟了创标工作专栏(专题)。报社采用大篇幅报道,电视台采取广而告之等形式,广泛宣传创标工作动态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创标工作的好做法、好典型,形成创标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推动创标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除此还在中国旅游报、腾讯网、乐途网、广东电视台、广西日报、南方都市报开展了有关宣传。三是进行流动宣传。阳朔县旅游局制作了两期板报,率先在本机关车辆上张贴“阳朔人民共创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的标语,利用车载广告的流动性让创标工作深入人心。四是利用活动宣传。如借助漓江渔火节节庆活动的召开,精心组织,积极筹备全县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和导游服务技能大赛,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推动旅游标准化管理进程。五是编制“创标”工作简报。工作简报分别报送国家旅游局、自治区旅游局、桂林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领导和县四家班子领导,及时汇报该县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发送简报电子版到“创标”各成员单位和“创标”试点企业,作为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信息平台,互相交流学习,促进试点单位的工作开展。
三、注重培训,制定标准,整顿旅游基础设施,强化试点企业建设
在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县的进程中,阳朔县注意对旅游行业开展培训,制定标准,整顿旅游基础设施,强化试点企业建设。
1、注重培训,宣贯标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阳朔县在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中,开展了一系列的标准宣贯和培训。他们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导游服务、酒店技能、旅游礼宾礼仪、餐饮服务等培训30余次,受训人数达3000多人次,还在所有责任部门和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开展了42项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宣贯培训工作,聘请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等高校专家教授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进行了授课培训。对旅游从业人员,阳朔县先后举办了“阳朔县旅游标准化服务技能大赛”、“十佳导游选拔赛”和“中英文口语大赛”,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学习交流、树立典范的平台,全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在旅游标准化建设当中,阳朔注意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技术部门的优势更好地为“创标”活动服务,形成“政府+企业+科研”的创新模式。他们牵线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与阳朔河畔度假酒店、世外桃源景区进行人才培养合作,建立实习培训基地,发挥高校等单位智力平台优势,加强企业人才培养与培训力量。为了积极拓宽视野,借鉴国内外旅游“创标”工作经验,阳朔先后派遣人员参加国家旅游局组织的四川成都评估标准培训会、赴欧洲学习考察和国内旅游促销、展销会和参加全国专项会议等交流学习机会,学习国内外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经验。还由政协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赴江西婺源、浙江遂昌等同是标准化试点县的地区考察交流,虚心学习他们的创建旅游标准化经验和先进做法。
2、编制旅游业地方标准,完善旅游标准化管理体系
参照《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09-2015)》和《全国旅游业标准体系表》,阳朔县制定了《阳朔县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和《阳朔旅游业标准体系表》。并针对阳朔县特色旅游规范的空白,在自治区质监局和桂林市质监局相关专家的指导下,编制了《阳朔乡村旅游导览员服务规范》、《阳朔徒步、骑行(自行车)旅游服务规范》、《阳朔民居旅馆服务质量要求与等级划分》、《漓江排筏技术条件》、《遇龙河竹筏技术条件》等5项地方标准,这5项地方标准均已通过审定,并由自治区质监局正式发布。
《阳朔乡村旅游导览员服务规范》、《阳朔徒步、骑行(自行车)旅游服务规范》两个地方标准是由县人民政府提出,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桂林桂旅旅游规划设计院、阳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阳朔县旅游局负责起草。这两个标准具有标准特色化、管理规范化、执行制度化特点,对规范乡村旅游导览服务行业发展、规范徒步、骑行(自行车)旅游服务行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漓江排筏技术条件》、《遇龙河竹筏技术条件》两个企业标准由阳朔县人民政府提出,由阳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阳朔县漓江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阳朔溯源遇龙河漂流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标准起草。这两个标准编制的意义在于有效地控制和规范阳朔遇龙河竹筏和漓江排筏的制作,确保竹筏和排筏质量安全可靠,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及旅游方面的负面影响,促进阳朔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2011年9月9日,《阳朔民居旅馆服务质量要求与等级划分》通过自治区审定;2011年9月27日,《阳朔乡村旅游导览员服务规范》、《阳朔徒步、骑行(自行车)旅游服务规范》两个地方标准以及《漓江排筏技术条件》、《遇龙河竹筏技术条件》两个企业标准通过广西自治区质监局审定。
3、重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在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中,阳朔县完成了白沙等四个乡镇共7100米主管网铺设的给水系统改扩建工程,促进旅游小城镇功能进一步完善。同时,投资4亿多元对县城主要建筑和重要节点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和叠石、瀑布、喷泉等景观改造,投资6000万元完成新老城区连接线六十米大道建设进一步拓宽阳朔城市框架;投资6000万元亮化88座山峰打造阳朔夜景工程,成功营造出“银河繁星点点,漓江渔火闪亮,山上碧玉放彩,西街灯火阑珊”的繁华而温馨的意境,更好地发挥旅游中心地的功能。县里还深入实施漓江“四化”工程、生态护岸工程、民居风貌改造工程、源头治污免疫工程、沿岸扶贫攻坚工程、沿岸居民旅游富民工程等六大工程,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
同时,阳朔县投入资金150万元完成制作和更新了旅游导向标识牌80多个,设置了大型旅游导览地图10块,完善了旅游导向系统。按照新颁布的《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设施及服务》标准,阳朔县投资130万元在旅游停车场和龙头山码头新建了游客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配备并培训了专业旅游咨询员,完善了旅游信息服务设施;为改造城区旅游厕所,阳朔县预算投入510万元资金改造县城的19座旅游公厕,其中达到三星级以上的8座。在此同时,阳朔县还将在除阳朔镇外的8个乡镇各建设一个旅游星级厕所,为发展乡村休闲旅游提供设施保障,极大地方便和满足乡村游客。为推进乡村旅游通道建设,阳朔投资3500多万元完成了葡萄乌龙至白沙富马、福利至白面等9条总长55公里的通乡通村水泥路建设,投入1.6亿元资金完成了总长66公里的八杨路、葡高路、飞机坪至南边山、十里画廊景区道路建设,为乡村徒步、骑行游改善了通行环境。
为了使游客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阳朔县制定了《阳朔县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整治了当前阳朔旅游市场存在的尾随拉客等突出问题。同时完善了旅游酒店协会、旅游餐饮行业协会、导游协会、景点景区协会、旅行社服务网点协会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各旅游协会的作用,积极向协会成员单位宣贯国家、行业、地方旅游标准,加强自律作用,引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规范行业秩序。
4、加强试点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在旅游标准化建设当中,阳朔县积极引导试点企业大力贯彻实施旅游标准和相关国家标准,全力提升服务质量和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树立典型,在一部分基础设施完善、服务质量较好、具有一定先进管理水平的旅游企业先行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以求在旅游标准化建设的逐步推进。经过通盘考虑,他们确定了阳朔县世外桃源景区、升泰旅行社、碧莲江景大酒店、印象·刘三姐等51家试点企业,其中旅游景区8个、旅游酒店9家、旅行社3家、旅游购物点6家、旅游娱乐场所6家、旅游餐饮10家、旅游交通企业1家、民居旅馆8家。同时,“创标”办工作人员积极深入到试点企业帮助他们的标准化试点工作排忧解难,指导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分批次帮助他们解读33个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条款内容。
但是,中期创标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旅游餐饮的金盘级餐馆缺乏;试点购物场所的基础设施及软件还欠缺;旅游客车、汽车公司达不到国家标准,具有地方特色的敞开式电瓶车与国家旅游客车使用标准存在矛盾等,在接受中期验收评估中,国家旅游局评估组提出改进意见: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领会推进旅游标准化的重大意义;加大贯彻实施已有旅游标准的力度,同时根据旅游业发展需求制订完善新的标准;按照旅游标准要求继续改善旅游设施完善旅游产品;认真做好提高游客满意度、迎接全国游客满意度测评有关工作。
四、发布标准,试点企业创标总结,全县努力迎接评估验收
通过进一步的工作,阳朔县根据评审检查意见进行了认真努力,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通过评审的有关地方标准正式发布,试点企业开展了创标总结,全县上下积极迎接评估验收。
1、阳朔5个地方标准批准发布
11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阳朔县《阳朔民居旅馆服务质量要求与等级划分》与《阳朔乡村旅游导览员服务规范》、《阳朔徒步、骑行(自行车)旅游服务规范》、《漓江排筏技术条件》、《遇龙河竹筏技术条件》5个地方标准分别于11月1日、11月10日批准发布。
上述5个地方标准是阳朔县相关部门在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编制技术路线正确,内容全面、结构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符合阳朔旅游的实际情况,并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5个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对规范阳朔县乡村徒步、骑行(自行车)旅游的安全和秩序,使徒步、骑行(自行车)旅游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规范和提升阳朔乡村导览员服务质量,规范阳朔民居旅游的服务和管理,确保遇龙河竹筏和漓江排筏质量和游客安全,对促进阳朔乡村旅游经济的发展和旅游业转型升级有重要意义,为阳朔打造休闲旅游提供重要保障。
2、试点企业迎接评审检查,创标工作初显成效
2011年10月,阳朔县创标试点创建标准化工作进入后期阶段,各个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时积极配合阳朔县创标办做好迎接评估检查工作。在试点酒店方面,碧莲江景大酒店、景假日宾馆、唐人街大酒店、桂福大酒店、新世纪酒店、宝峰大酒店等创标试点酒店就提升酒店创标氛围、完善酒店标识与档案材料、加强酒店内部管理和提升旅游服务技能等方面做好创标工作。在旅游景区方面,图腾古道—聚龙潭奇石景区把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作为创标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善和升级硬件和软件服务设施,优化了景区环境,全面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该景区还定期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及时掌握游客的思想动向,并针对调查结果,及时调整景区的各项服务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游客要求。蝴蝶泉景区将景区标准化建设与创4A景区相结合,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提升景区的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水平,并按照相关旅游标准严格执行;大榕树景区严格按照《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施原则与要求》的行业标准,对景区内部不符合标准的导向标识牌进行全面更新,共制作更新了各种中英文导向牌16块。阳朔顺和嘉国际旅行社和桂林阳朔国际旅行社分社也做好了在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中的制度、体系建立,标准宣贯等工作。
企业是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工作的主体,各试点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的实际不断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和台账建设,对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标准化培训工作,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服务水平,为广大中外游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具有重要影响。阳朔试点企业创建标准化是阳朔县标准化工作的内容之一,试点企业创建标准化取得的成效,大大促进阳朔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
3、创标工作培训交流
2011年11月7日至9日,由自治区旅游局组织的旅游标准化省级试点单位培训班学员,在阳朔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初审期间,观摩学习阳朔县创标工作。阳朔县四家班子领导对创标工作的重视与投入,阳朔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的指导思路等创标工作思路和方法,对省级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提供了启示,也为广西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广西另一全国标准化试点单位——桂林乐满地度假世界在桂林兴安县,2011年11月22日至23日,兴安县为开展好旅游标准化省级试点工作,推进兴安县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由兴安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张福垣,副县长徐建强带队,专门组织了30余人的旅游考察团到阳朔县考察了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乘着桂林建设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东风,阳朔县通过实施“旅游立县”战略,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胜地”发展目标,紧密结合品牌培育、城乡风貌改造、乡村旅游、城区旅游功能完善、行业监管等,不断推动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这样的做法值得兴安县借鉴学习。兴安县副县长徐建强表示,今后兴安县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应紧紧抓住兴安深厚的历史文化,围绕湘江源和漓江源及红色之旅作文章,通过学习和汲取阳朔县创建旅游标准化工作经验,结合兴安县实际,以严谨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旅游标准化省级试点工作当中。
阳朔县在创建全国标准化后期工作中,坚持与其他地区进行培训交流,虚心听取领导、专家意见,为阳朔创建全国标准化示范县积累成功经验。
4、迎接评估验收
2011年12月,阳朔县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县进入后期工作。阳朔县自行组织了实行相关标准化建设工作后的游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满意度达95%以上。另外,阳朔县还持续做好相关工作,如:继续抓好企业的创标工作,督促完善企业创标材料;加强宣传,尤其是本县主要媒体到企业进行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细致布置迎捡工作,并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全县各责任部门齐心协力,全力做好创标后期工作,并对当前工作进行细致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整改工作在12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同时,重点抓好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加大对旅游环境秩序、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加强创标工作在报社、电视台、公园长廊、车站大屏幕等载体的宣传力度。各责任单位则按照创标工作的责任分工,对照本职工作,尽快完善,以高质量、高标准的工作要求迎接国家旅游局的评估验收。
五、阳朔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
通过旅游标准化试点建设,阳朔县旅游发展引擎强劲,规模不断壮大,旅游经济效益和社会综合效益不断提高。目前,阳朔拥有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4个;现有宾馆饭店500多家,其中在建的5星级酒店4家,以5星级标准建设投入营业的4家,其中碧莲江景大酒店已通过了国家星评委五星级酒店的终审,4星级3家,3星级2家,现有登记在册的床位14000多张,农家乐及民居旅馆临时床位10000多张;旅行社及服务网点34家;酒吧、咖啡店160多家;拥有大小旅游船126艘;旅游观光车500多辆,出租自行车20000多辆;地方导游600多人,旅游间接和直接从业人员达8万多人。2011年1-10月份,全县接待旅游总人数811万人次,同比增长20%;住宿人数255万人次,同比增长15.5%;实现旅游收入33.5亿元,同比增长23%,入境游客125万人次,同比增长9.1%。
由于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旅游业已成为阳朔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动力产业。2011年“十·一”黄金周的游客满意度调查,到阳朔县的国内外游客满意率达95%。这一年阳朔县还获评“2011广东人最喜爱的旅游目的地(线路)”和“2011中国最具幸福感休闲城市(县级)”。体现了旅游标准化建设促进着游客满意度的大幅度提高。
阳朔县开展旅游标准化建设的经验和成效,充分展示了旅游标准化对旅游服务活动规范和质量提升的促进作用,也展现了标准化工作在旅游产业发展当中的重要意义。从阳朔和其它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的实践当中,其他旅游目的地区域和广大旅游企业应该可以得到有益的启示,以他们为旅游业发展的标杆积极看齐,将有力地促进我国旅游产业的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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