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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起因,是在2001年到2006年间,戴尔电脑(Dell)、AT&T等公司,联合向美国司法部控告,包括台湾奇美在内的多家厂商,垄断市场价格,侵害他们的利益。去年底,奇美才和美国司法部达成协议,赔偿2.2千万美元。4月30日,美国司法部公布判决结果,何昭阳因触犯反托拉斯法,将在美服刑14个月,并缴交5万美元的罚款。与何昭阳同样认罪的业务主管杨柱祥,也将面临9个月刑期及2.5万美元罚款。
过去几年,全球DRAM产业均曾陷入反托拉斯诉讼大战,美光、英飞凌、三星、海力士、尔必达等五家厂商,17位高级主管被起诉,共罚了7亿美元,当时台湾DRAM厂对市场影响还不够大,躲过一劫,这一次,台湾因为面板产业已打入全球前几名,因此被美国司法部盯上。
一夜之间,反托拉斯法成为台湾老总们最关心的话题,因为没有人敢保证,自己不会是下一个美国阶下囚。
时间回到2008年11月,华映首先认罪,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共识,罚款6500万美元,时任华映董事长的林镇弘、董事长特助刘治军与销售业务副总李学龙三人,刑期9个月至3个月,他们三人是第一批入狱服刑的台湾面板企业的高级主管。
在美国,国际企业高级主管一旦判刑确定,如果运气好,有可能分发到低戒护的特殊监狱服刑,如果刚好没有位置,也有可能被分配到龙蛇混处的普通监狱。其中的一位跟朋友谈到他的服刑至今仍心有余悸:
那是位于加州的一座普通监狱,他被关进一间有200人的牢房里,既有终身监禁的重刑犯,也有死囚,一间牢房里,只有两间厕所,每天早上,三个帮派之间光是争夺使用的权利,就是一场无法想像的混乱。
晚上,是最难熬的时间,监狱里床分成三层,每一层之间间隔只有45公分,“胖一点的人,几乎无法翻身。”每天都会有上层的人不小心跌到地上。
在监狱里,吃的是的玉米片、豆子。唯一最快乐的事,就是每星期可以打一次电话。他小心度过每一天,在刑满出狱时,向朋友自我解嘲说:“我的脂肪肝,都好了。”
对于往事,这位华映主管的感觉只有“无助”两个字可以形容。
从以往的案例来看,美国检方会让提早认罪的被告,受刑时间较短,如率先供出其他共犯,还能得到减刑,而律师的忠告则是,不要上诉,每上诉一次,刑期将增加半年!
如果不认罪,会不会有无罪开释的机会?事实上,只要被美国司法部起诉,几乎没有人能跑得掉。就像帮助建立三星电子内存部的前副总金一雄被告时,即便个人据理力争,公司仍选择认罪,因为别无选择。
即使是国际大企业,如三星(Samsung)、夏普(Sharp)等,许许多多有钱、有影响力的国际企业,面对美国司法部,甚至连刑期、罚款的金额,讨论的空间都很有限。花了大笔的费用,律师给出的建议是:唯有“认罪”,因为抗拒越少,刑期越短。
是不是只有全球市场占有率高的公司,才是反托拉斯法的高危群体?这倒不见得。反托拉斯法是看公司间是否有联合操纵价格的行为,“涨一起涨,跌一起跌”就有可能触犯反托拉斯法。
在美国,反托拉斯法不只是赔钱了事的民事罪名,而是无法和解的刑事控告。更麻烦的是,罪名成立后,购买面板的下游厂商,还可以以受害者的姿态,算出每片面板被多赚的差价,打民事赔偿官司,一次全讨回来。
几家远在亚洲的公司讨论价格,为什么美国司法部能掌握证据?事实上,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有人举证,美国司法部就立即展开蒐证、调查相关厂商,在先供出其他人的犯罪事实,就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权衡下,即使只有几个人的密室协商,内容也不见得永远都是秘密。
那么被美国判刑后,如果不去服刑,会有什么结果?很简单,从此之后,你的大名就被列入国际刑警组织的通报名单,经过和美国有引渡条约的国家,就有被捕的可能。曾有一名日本社长,在美国反托拉斯罪名成立,他拒不到美服刑。结果一次在印度转机时,海关从护照发现他是美国的通缉犯,因为印度和美国有引渡条约,他立即被关进监狱。经过三国之间的公文往返,一个月后,他被送往美国服刑。
如果公司被判刑,不付罚金给美国司法部,公司在美国的厂房、土地,甚至应收帐款,所有财产都会被查封,虽然还能在美国做生意,但要做政府的生意,恐怕就不容易了。
华映前董事长林镇弘,已经坐完反托拉斯监牢,何昭阳也认罪,踏上前往美国服刑的路。现在的焦点,转向仍陷在美国司法部调查中的友达和在诉讼中的瀚宇彩晶,因为在华映、奇美相继认罪后,连产业研究机构都不敢在会议中讨论面板价格的未来走势,深怕变成集体哄抬价格的直接证据,而友达还是显示出一副不买账的态度。
只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台湾面板厂商与美国司法部的认罪协商还没结束,欧盟也已经虎视眈眈的关注着,一场漫长的反托拉斯战争正悄然骤起。
公司达到一定程度 如何保护自己则成一大课题。因为过去规模不大时,人家也不会找你,无需考虑反托拉斯法,但是现在在生存压力下,或当其他公司提出要求,或看别人在这么做,总以为不会有事,没有人会知道。然这个现象,现在已经悄然改变。随着你的公司在美国的知名度与日俱增,美国公司对你的公司提起法律诉讼的机会越来越大。
古人云:防患于未然,许多老道的公司,早在事前就先评估可能的反托拉斯风险并予以规避,让对手找不到把柄,无法成案,才不会羊肉没吃到,却沾上一身羊骚味。
如何保护自己,将是老总们,现在或未来必修的一门课。■
过去几年,全球DRAM产业均曾陷入反托拉斯诉讼大战,美光、英飞凌、三星、海力士、尔必达等五家厂商,17位高级主管被起诉,共罚了7亿美元,当时台湾DRAM厂对市场影响还不够大,躲过一劫,这一次,台湾因为面板产业已打入全球前几名,因此被美国司法部盯上。
一夜之间,反托拉斯法成为台湾老总们最关心的话题,因为没有人敢保证,自己不会是下一个美国阶下囚。
时间回到2008年11月,华映首先认罪,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共识,罚款6500万美元,时任华映董事长的林镇弘、董事长特助刘治军与销售业务副总李学龙三人,刑期9个月至3个月,他们三人是第一批入狱服刑的台湾面板企业的高级主管。
在美国,国际企业高级主管一旦判刑确定,如果运气好,有可能分发到低戒护的特殊监狱服刑,如果刚好没有位置,也有可能被分配到龙蛇混处的普通监狱。其中的一位跟朋友谈到他的服刑至今仍心有余悸:
那是位于加州的一座普通监狱,他被关进一间有200人的牢房里,既有终身监禁的重刑犯,也有死囚,一间牢房里,只有两间厕所,每天早上,三个帮派之间光是争夺使用的权利,就是一场无法想像的混乱。
晚上,是最难熬的时间,监狱里床分成三层,每一层之间间隔只有45公分,“胖一点的人,几乎无法翻身。”每天都会有上层的人不小心跌到地上。
在监狱里,吃的是的玉米片、豆子。唯一最快乐的事,就是每星期可以打一次电话。他小心度过每一天,在刑满出狱时,向朋友自我解嘲说:“我的脂肪肝,都好了。”
对于往事,这位华映主管的感觉只有“无助”两个字可以形容。
从以往的案例来看,美国检方会让提早认罪的被告,受刑时间较短,如率先供出其他共犯,还能得到减刑,而律师的忠告则是,不要上诉,每上诉一次,刑期将增加半年!
如果不认罪,会不会有无罪开释的机会?事实上,只要被美国司法部起诉,几乎没有人能跑得掉。就像帮助建立三星电子内存部的前副总金一雄被告时,即便个人据理力争,公司仍选择认罪,因为别无选择。
即使是国际大企业,如三星(Samsung)、夏普(Sharp)等,许许多多有钱、有影响力的国际企业,面对美国司法部,甚至连刑期、罚款的金额,讨论的空间都很有限。花了大笔的费用,律师给出的建议是:唯有“认罪”,因为抗拒越少,刑期越短。
是不是只有全球市场占有率高的公司,才是反托拉斯法的高危群体?这倒不见得。反托拉斯法是看公司间是否有联合操纵价格的行为,“涨一起涨,跌一起跌”就有可能触犯反托拉斯法。
在美国,反托拉斯法不只是赔钱了事的民事罪名,而是无法和解的刑事控告。更麻烦的是,罪名成立后,购买面板的下游厂商,还可以以受害者的姿态,算出每片面板被多赚的差价,打民事赔偿官司,一次全讨回来。
几家远在亚洲的公司讨论价格,为什么美国司法部能掌握证据?事实上,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有人举证,美国司法部就立即展开蒐证、调查相关厂商,在先供出其他人的犯罪事实,就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权衡下,即使只有几个人的密室协商,内容也不见得永远都是秘密。
那么被美国判刑后,如果不去服刑,会有什么结果?很简单,从此之后,你的大名就被列入国际刑警组织的通报名单,经过和美国有引渡条约的国家,就有被捕的可能。曾有一名日本社长,在美国反托拉斯罪名成立,他拒不到美服刑。结果一次在印度转机时,海关从护照发现他是美国的通缉犯,因为印度和美国有引渡条约,他立即被关进监狱。经过三国之间的公文往返,一个月后,他被送往美国服刑。
如果公司被判刑,不付罚金给美国司法部,公司在美国的厂房、土地,甚至应收帐款,所有财产都会被查封,虽然还能在美国做生意,但要做政府的生意,恐怕就不容易了。
华映前董事长林镇弘,已经坐完反托拉斯监牢,何昭阳也认罪,踏上前往美国服刑的路。现在的焦点,转向仍陷在美国司法部调查中的友达和在诉讼中的瀚宇彩晶,因为在华映、奇美相继认罪后,连产业研究机构都不敢在会议中讨论面板价格的未来走势,深怕变成集体哄抬价格的直接证据,而友达还是显示出一副不买账的态度。
只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台湾面板厂商与美国司法部的认罪协商还没结束,欧盟也已经虎视眈眈的关注着,一场漫长的反托拉斯战争正悄然骤起。
公司达到一定程度 如何保护自己则成一大课题。因为过去规模不大时,人家也不会找你,无需考虑反托拉斯法,但是现在在生存压力下,或当其他公司提出要求,或看别人在这么做,总以为不会有事,没有人会知道。然这个现象,现在已经悄然改变。随着你的公司在美国的知名度与日俱增,美国公司对你的公司提起法律诉讼的机会越来越大。
古人云:防患于未然,许多老道的公司,早在事前就先评估可能的反托拉斯风险并予以规避,让对手找不到把柄,无法成案,才不会羊肉没吃到,却沾上一身羊骚味。
如何保护自己,将是老总们,现在或未来必修的一门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