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建立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矫正制度的必要性

来源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ymphamo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家庭、学校、社会或其他专门机构对他们的关爱和保护功能不到位,国际法规范的要求及非刑罚化矫正本身所具有的现实功能,共同构成了对犯罪未成年人实施非刑罚化矫正的原因。但是,目前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实施非刑罚性矫正的法律规定只有刑法第17条第4款和第37条,该两条规定存在六个方面的缺陷,太过简单,造成实践中形同虚设。因此,全面建立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矫正制度实属必要。
其他文献
人对自然的权利与义务思想随着20世纪环保运动的发展应运而生,它具有丰富的伦理学内涵。人对自然的权利与义务产生于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是人获得正当利益的资格,它的伦理价值
陪审制的核心价值是诉讼民主,可以说陪审制是诉讼民主的体现。陪审制中诉讼民主价值具体体现为:有利于法治社会的构建;有利于避免法官专断;有利于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有利于公
上海合作组织有美好的合作愿景,这是由中俄两国共同推动组织发展的统一意志、中亚国家的合作态度、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国的积极支持等因素决定的。共同的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
美国成年监护替代方式中的身体照顾制度程序简单、省时且成本较低,与尊重自我决定权、最小限制等先进理念相一致,符合国际人权保障标准,延迟或者阻止了成年监护的设立,引起了国内
1.一线运转工人岗位全额计件工资制。 (1)基本做法: 结合贯彻部颁《劳动规范》,按照各工种的技术复杂程度、劳动条件、劳动强度和责任大小等四个方面的因素,将运转一线88个工
受案范围在行政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行政诉讼法在受案范围的规定方面存在立法模式混乱、可诉行政行为范围过窄、保护的合法权利有限等问题,应当完善立法模式、扩大可诉行
1988年,企业体制改革仍然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将向纵深发展。为此,必须解决一系列理论认识和实践问题。其中比较突出、意义十分重大的,是
康德的目的论思想是一种先验的目的论思想。他通过批判反思性判断力,考察自然的客观合目的性,论证创造自身的终极目的,使西方传统的目的论思想开始围绕着人的先验的合目的性活动
从目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基于绩效预算的管理思想,将科研成果视为一种产品,从“购买”角度试构建一种新的科研经费管理方法,重点强调对科研经费的立项控制和结
摘要:在各种辅助办公软件广泛应用的时代背景下,公文案牍以及财经数据的处理已变得非常简便而高效,财经类职业的劳动内容也更多从填报和整理数据等简单重复性劳动向观察、分析研究经济形势变化和综合决策的创新性智能劳动转变,对财经类职业人最重要的素质要求则是独立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财经类高校作为财经人才培养的基地,必须要重视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性思维能力,不仅要重视对学生的理论传授,更要着重培养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