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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代表中国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国庆四十周年大会上指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我们要继续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经济成份的方针。”坚持这个方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经济的优越性,促进我国经济的更快发展,绝不是要削弱或取消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更不是要实行经济“私有化”。一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客观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