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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是一名销售员,我们公司的劳动报酬由工资和提成两部分组成。公司有个规定:提成金额到当月底发放,销售员在劳动合同期内以任何理由离职,剩余部分提成将不再发放。目前,我还有2万元的提成工资没有拿到。现在我想辞职,但手里也没有2万元提成款尚未发的书面证据。请问,公司的这种规定是属于强制条款吗?如果我提出辞职,能拿回属于我的2万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