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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权法院在2008年就Salduz案作出了具有标尺性的裁决,确立了一些重要的原则,赋予被追诉人接受初次讯问前的会见律师权及讯问时律师在场权等。上述裁决促使欧盟制定通过系列相关指令以细化权利并增强其刚性,各成员国也纷纷以此为标准调试本国相关法律。Salduz案确立的原则有助于保障被追诉人的基本权利,提升其防御能力,实现平等武装。我国2012年刑诉修法提升了律师在侦讯阶段的参与能力,但与之相比仍略显不足,有必要省思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