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求分格”与“振风考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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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南宋;周必大;人才选用
  摘要:周必大是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历仕高、孝、光、宁四朝。他力图中兴,对人才选用多有思考和奏闻,希望朝廷“博求”文武英才,“布列中外”,然后“区分所能,详议格目”,以便辨识任用;同时,“提振士风”,“考实”政绩,奖优罚劣,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周必大的人才选用思想,是在长期政务实践中形成的,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价值。
  中图分类号: K245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12435(2012)04045505
  南宋(1127-1279)长期面临“外有大敌,内有巨寇”的尴尬局面,金人不时南侵,各地民变、兵变不断爆发,都严重地威胁着统治的稳定。为了“中兴图强”, 南宋士大夫从人才选用方面,积极寻求治国之策,而周必大即是其中杰出代表。周必大(1126-1204),字子充,号省斋,庐陵(今江西吉安县)人,历仕南宋高、孝、光、宁四朝,任翰林学士,参知政事、枢密使、右丞相、左丞相等职。[1]11965他参与了南宋前中期的许多政事,既有政府基层事务,也有朝廷高层机密,在南宋政坛颇有影响力。目前,学界对周必大的政治活动、文学成就及学术行为等有所关注,而对其政治思想尤其人才观少有涉猎。[2]本文不揣浅陋,拟就周必大人才选用思想进行论述,希望有助于推进南宋史研究。不正之处,敬祈方家指正。
  一
  南宋赵昚即位,是为孝宗,改元“隆兴”,意在“务隆中兴之政”。而欲求中兴,人才为急务,所谓“立政图事,人才为急”[3]卷一百三十五。孝宗将“变而通之以尽利,推而行之存乎人”[4]帝系九之三二的执政理念告诉群臣,希望改变高宗的执政方式,重用人才,以期有益于社稷。而储备人才又是用人的基础,“锐意进取”的孝宗对此十分重视,认为:“馆职、学官,祖宗设此储养人材,朕欲待方来之秀,不可定员。”[5]卷二百在人才的储备以及选拔上,主张“博求”文武英才,并用“分格”储备的方式来辨识人才。
  (一)“博求”致英才
  孝宗在“隆兴北伐”失败后,虽仍不忘北伐之事,但“符离邂逅失利,重违高宗之命,不轻出师”[1]692,为此,他将精力转向了内政,确立了“内修外攘,重在内修”的治国策略,以期重振国势。同时,“又值金世宗之立,金国平治,无衅可乘”[1]692。金世宗亦无意于对外作战,“隆兴和议”之后,双方保持较长时间的和平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周必大十分赞同孝宗积极进行内政建设,在助政过程中,献智颇多,在人才的选择上建议“博求”文武英才。
  一方面,要“杂举中外文武之才”。乾道七年(1171),周必大在后殿对札中谈及此主张。他指出,要想实现“中兴之政”,关键在于储备和用好各类文武英才。如何储备各种优异人才并最终为己所用呢?这是历代君主十分关注的问题。在人才选用中,历来存在一个现象: “平居选择则易,缓急求之实难。”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呢?周必大建议以“杂举”、“广储”人才的方式予以解决。也就是说,君主和各级官员在平时执政中要善于广泛搜罗各种人才,并持之以恒。人才储备充足,当朝廷急需用人时便会有合适的人选,不至于出现“任违所长”和“用过其量”的问题。因此,他建议孝宗下诏,要求各级官员“杂举中外文武之才”,以为朝廷所用。[3]卷一百三十五
  另一方面,效法前朝君主“博求文武之英”的成功措施。淳熙二年(1175),周必大在选德殿对札中以“富人之造居室,率种木于数十年之初,故未尝有求而无之之患”作喻,说明要“兴事造业”,就必须“储材于闲暇”。他指出,前朝“太祖、太宗搜揽豪杰,恢张四维,凡作成之方,无所不用其至”,所以到真宗、仁宗时,“名卿才大夫,磊落相望",这正是太祖、太宗的人才储备为其后君主打下的良好基础。仁宗在人才储备方面也十分突出,“增光前烈,尤以涵养士类为急”,达到了“治平至元祐,悉获其用”的良好效果。可是到徽宗时,“章惇、蔡京相继秉政,专为身谋,靡思国计,方且沮士气以坏风俗”,导致出现“人才顿衰”局面。高宗时“秦桧以患失之心,济忌嫉之性,同己者用,异己者逐,人才衰落,贻患至今”,以至孝宗“欲复古则将相未能仰副隆旨,欲养民则守令未能布宣宽诏”。为此,他建议孝宗效法太祖、太宗“搜揽豪杰”以及仁宗“以涵养士类为急”的先例,“博求文武之英,布列中外”。这是“可使收功于当世,又将为利于无穷”[3]卷一百三十八的举措。
  (二)“分格”以辩才
  “博求”文武英才,是人才储备的第一步,既有利于朝廷了解人才整体状况,又有利于激发优异人才不断涌现,君主下诏“博求”人才,说明朝廷重视人才,人才无疑会受到莫大鼓舞,愿意贡献自己的才智。那么,将各类人才“博求”到朝廷之后,是否就能发挥他们的作用呢?周必大认为,“博求”之后,还要做好人才的分类,他称之为“分格”。“分格”就是对人才“区分所能,详议格目”。也就是说,“博求”人才后,朝廷要“不限员数,不拘资序,区分所能,总为一籍”[3]卷一百三十五,按人才“所能”分类,将有相同才能的人才归为一格。比如善于驾驭将帅的归为一格,善于治边的归为一格,善于理财的归为一格。在大格下面,还要细分小格,比如在善于驾驭将帅的一格人才中,又将有智谋的归为一小格,有勇略的归为一小格,善当统帅的归为小一格等,“推类以往,详议格目”。尽可能将不同才能、品性的人才以详细的分类将其区分开来。这样,每大格下面有许多小格,小格下面又有不同的小格。
  “分格”有利于“辨识人才”。周必大认为,人才“分格”之后,由各级官员一起上报给君主,作为了解人才的资料,当需要用人时,从中选用合适的人才。此外,君主还将人才的详细格目放到“二府”,一方面,便于宰执在平时了解和审核人才,另一方面,当朝廷急需用人时,宰执按照格目所列,及时选择所需人才。这无疑大大提高了选用人才的效率。为此,周必大以人寒冷再去找衣服,渴了再去挖井作喻[3]卷一百三十五,说明朝廷在用人之前做好人才“分格”储备是一项十分必要且意义重大的工作。人才储备是用人之前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在人才选用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周必大所提出的“博求分格”的储才观,和当时的人才选用形势极为契合。“不限员数,不拘资序”的“博求”方能利于君主和各级官员广泛搜罗各种优秀人才。他强调的“博求”是一个长远的目标,要有“储材于闲暇”的战略眼光,如此才不至于出现“临事仓卒乃求”的现象。[3]卷一百三十八同时,“分格”是人才储备中的重要创举,对人才进行“分格”储备既有利于君主了解和熟悉人才,又能使各级官员在急需用人之时能“按图索骥”。   二
  绍兴三十二年(1162),宋金关系再度紧张,高宗准备退位。而殿中侍御史张震仍寄希望于高宗改弦更张,以求富民强国,上奏道:“今东傅海,西抵秦,北拒淮,南极闽、广,携荆襄,跨江汉,而负全蜀,不可谓弱,特在乎所以用之者何如耳?愿陛下体乾之健,自强不息,讲内治之策,急内修之政,振威权,整法度,拔英俊,奖忠直,退奸佞,择将帅,核军实,充国计,谨名器,信号令,治战守,日夜摩厉以充其志,持之以决而后举天下,惟所欲为无不可者。”[5]卷一百九十九可是,高宗未予理睬,很快便降诏禅位。孝宗继位之后,想做一个比肩汉武唐宗的君主。从当时形势看,其最大的挑战在于如何改变高宗朝以来的众多积弊,诸如“振威权,整法度,拔英俊,奖忠直,退奸佞,择将帅,核军实,充国计,谨名器,信号令,治战守”等,这些急需推行都与人才的任用息息相关。作为孝宗的得力助手,周必大紧密结合当时国势,对人才任用问题思考更为深入。比如,他向孝宗提出了以“振风”目的来促使人才“各尽所能”,用“考实”方式来获得“治效”的建议。
  (一)“振风”尽所能
  孝宗即位后,便向臣僚咨询“为治之要”,诏曰:“朕钦承圣训,嗣守丕基……凡可以佐吾元元,辅朕不逮者,皆朕所乐闻。朕方虚怀延纳,容受直辞,言而可行赏,将汝劝弗协于理,罪不汝加,悉意陈之,以启告朕,毋隐毋讳,毋惮后害。自今时政阙失,并许中外士庶直言极谏,诣登闻检鼓院投进,在外于所在州军实封,附递以闻。”[5]卷二百群臣于是纷纷应诏上奏,知枢密院事张焘上疏称:“太上皇帝绍兴初尝举行祖宗故事,诏百官赴都堂,令条具当今弊政与夫捄之之宜,乞检举行之。”孝宗听取张焘等人建议后很快又下诏:“朕览张焘所奏,犁然有契于衷已,令侍从台谏集于都堂,今赐卿等笔札,宜取当今弊事,悉意以闻,退各于听治之所,尽率其属,谕以朕旨,使极言之,毋得隐讳,朕将有考焉。”[5]卷二百
  在诏令下达三天后,周必大也上疏孝宗,列举了当时较为突出的弊事十条,其中七条都与人才相关,分别是:第一,官员“名器轻假,无甚于此时”。第二,“内外官司安于苟且,视诏令为具文”。第三,诸路总管钤辖将副都监等差遣官的任命,“比来乃不问能否,不顾资格。有武功大夫为一路总管者,有小使臣为一路将副者。权要之人利其俸厚,百万干求,败坏成法。台谏给舍,既不见得前后条令合与不合,除授往往置而不问”。第四,“文武臣堂除差遣,本以选用贤能。近岁吏职承信郎敢承例干乞,下至副尉为号簿官者,亦系堂差。于是不问髙卑,皆怀侥觊,一人得之,十人攀援,十人得之,百人攀援,欲望士风安恬,不亦难乎?”第五,“比来入流太泛,入仕甚难,受命者至有十余年不成一任,贤愚并滞,殊无甄别”。第六,“贵游近习,固有廉于进取,不以私心挠公道者。但以积习既久,递相祖述,……虽欲自已,为众所迫,于是躁妄之徒,豪富之家,得以投其隙,售其诈矣。此风不革,何以为治”。第七,对于守臣有因言章以赃败者,而“本路监司未尝按发,朝廷未尝行罚,监司亦更不待罪。”[3]卷一百三十五可见,孝宗当时面临的政治难题还是用人问题,都是与用人的目的和取向有关。
  面对当时“名器轻假”,“安于苟且”,“败坏成法”,“士风不安恬”,“入流太泛,入仕甚难”,“投隙售诈”已达“无甚于此时”的现状,周必大发出了“此风不革,何以为治”的感叹。为此,他提出“用人须先提振士风”的政治主张。他说:“自三代两汉以迄于唐,用得其人罔不兴,用匪其人罔不乱,布在方策昭然可考”,孝宗“深烛此理”,所以“求人惟恐不及,用才惟恐不尽,下至专一善、名一艺者,咸表而出之”[3]卷一百三十九,但收效并不明显,原因何在呢?朝廷在用人上存在两大弊端:
  一是“上下之份未严”。按理说,君主要选择贤才为其所用,官员则要帮助君主选进贤能,除退不肖。但当时情况并非如此,“一官或阙,自衒者纷至,始则不度能否,悉力以求之,求而不得则设计以取之,示之好恶而莫肯退。听限之资格而取必不已,未闻朝廷有所惩戒也”,君主虽竭尽全力选用人才,但官员在用人时,不考察其是否贤能,而是根据自己的好恶,如此选拔出来的人才就不是贤能之才了。为此,周必大告诫孝宗:“如此而望其宿道向方,胡可得哉?”[3]卷一百三十九
  二是“义利之说未明”。本来“居是官思是职者,义也;背公而营私者,利也”。可是,“中外求官者不知其几人”,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士人在未得到官职前,整天考虑哪个职位轻松又俸厚,获得官职后又一心想着早日获得升迁,“所谓公家之事姑应簿书期会而已,初未尝为旬岁计也”[3]卷一百三十九,对本职工作只是随便应付了事。他们求取官职之目的不是为国为民,而是为一己之私。这样的官员很难指望“趋事赴功”,为朝廷效力。因此在这种大氛围下,优秀人才难以获得发展。
  面对这种情况,周必大疾呼“若二弊不去,则风俗日坏,国家何赖焉?”力劝孝宗曰:“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况以天下之大岂谓无人臣”[3]卷一百三十九,应考虑如何整顿和提振士风,只有士风转好,官员越来越勤廉,愿意尽心于本职工作,才能真正达到君主用人之目的。
  (二)“考实”期治效
  整顿和提振士风,能给人才任用提供一个良好氛围。在用人过程中,又该如何做到才尽其用呢?周必大认为,朝廷还应注重“考其实”。所谓“考其实”即指君主和各级官员对人才不仅要听其言,还要观其行,要做多方面的实际考察。
  “考实”以防“不次而任”。周必大认为,帝王用人之道有两种方式,“不次而任者大才也,循次而升者常才也”。比如像“鹰扬如太公,先觉如伊尹”,“一旦拔于耕钓之间,置诸辅佐之列”,没人会质疑他们的能力。但对于众多一般性人才,还要“循次而升”。不然,有些人本性奸佞却假装忠诚,品性虚伪却假装诚实,品德自私却假装公廉,对于这些为谋私利而善于伪装的人如不按常规细加审察,就会造成严重后果。周必大称赞孝宗在发现人才方面“哲如帝尧”,在立贤方面“如成汤”,虽然孝宗在人才储备方面做得较好,但用人效果却难以显现。比如孝宗曾任用专人理财,刚任命时承诺得很好,而一旦考察其理财绩效时却不尽如人意。周必大认为孝宗在用人方面存在的不足是未能“考其实”,“用之过其量,赏之不待功”,造成“彼既冒受宠荣,则惧诞谩获罪,于是多方以掩其过,妄作以盖厥愆”的后果,以致“兵民已被其侵扰,财用已为其蠹耗,噬脐之悔可胜计乎?”[3]卷一百三十六君主至此处罚他们,也无济于事了。所以,他建议孝宗在用人之前一定要先考察,然后试用,切忌“不次而任”。   “考实”以利“奖优罚劣”。“考实”不仅体现在用人之前,还体现在任用之后,以此作为奖惩依据。淳熙六年(1179),他以郡守的考核为例向孝宗阐述了这个主张:“凡除守臣必延见访问,间有疲癃、疾病、鄙拙、庸谬者,往往改授他官,不可不谓注意矣。”但现实情况是,地方官员中“以簿书期会为能者多,知有教化者少,便文自营欺谩为课者多,实惠及民者少”,因此“圣心焦劳于上,而黎庶未康于下”,这说明孝宗用人效果并不好。他建议孝宗要善于“考其实”,可以“法虞舜,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之遗意,询事考言。取郡守治效著闻者,峻擢三二人,以风晓四方。又取治状不进者,黜谴三二人,以策励其余。”这样可获得“自然岂弟之咏可继于成周,循良之盛不减于西汉”的效果。[3]卷一百四十二
  周必大所主张“振风考实”的用人法,是基于孝宗即位后的朝政情况提出来的。在外虞稍息的情况下,孝宗要想成就“中兴”之政,注意力当在内政建设,而对积弊已久的人才选用现实,进行有效整顿是当时极为迫切的要务。只有士风渐好,官员勤廉,君主才能真正让这些优秀人才发挥所长,才尽其用。“提振士风”之后,若能对人才实际情况细加考察,做到“因言以考实,试可而后迁”,有才之士便可展现真才实能,为君主趋事赴功,而那些“以佞托忠,以伪托诚,以私托公”之人则没有可乘之机。
  三
  众所周知,南宋前期面临着严重的“外患内忧”,对外而言,与金人的交涉始终是困扰高宗一朝的问题,内政方面,则是积弊重重。尤其在人才选用方面,高宗时期阿谀奉承之臣充斥朝廷。秦桧执政后,用人之风更恶于前,所谓“秦桧以患失之心,济忌嫉之性,同己者用,异己者逐,人才衰落,贻患至今”,[3]卷一百三十八从而导致“人才顿衰”,“士风苟且”等现象。这种现象的蔓延极不利于提振国势,更遑论“中兴”之治。高宗晚年,周必大开始进入仕途,面对如此国势,他积极上疏,希望重视人才选用,可是高宗未予理睬。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周必大当时甫入仕途,尚属人微言轻之列;另一方面则是高宗对所谓“中兴”并无欲求。因为在高宗看来,天下万事以维持对金和议为至重。[6]321孝宗即位后“锐意进取”,尤其经过短暂的“隆兴北伐”失利后,他将精力转移到“内修”,并着手对内政进行改革,比如他建立和完善的救荒制度,革除某些害民颇深的弊政;通过解决官僚冗滥充斥,务虚成风等问题,来提振士风,澄清吏治;通过增发纸币,出卖官田等措施,来扭转宋廷长期以来入不敷出,收支失衡的困难局面。[7]188203可以说,孝宗所为,正是朝着“中兴”的努力。当然提振国势,实现“中兴”,人才选用是关键。一方面是所有的政策都必须通过人,尤其是贤能之才,来帮助君主实施;另一方面,高宗统治时的人才选用弊端“遗患至今”,消除人才选用的积弊,选好用好人才,确是孝宗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周必大为朝廷的人才选用屡进良策。他尤为关注人才储备与士风转变问题就显示出其上疏的务实性,这两个问题正是孝宗朝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他主张通过“杂举”、“博求”的方式来广泛搜罗文武英才,这样在急用人才之时方能找到合适人选,不至于出现的“任违所长”和“用过其量”现象。同时,他认为人才储备应注意“分格”,将人才细分格目储备,既有利于统治者辨别人才,又有利于各级官员按目用才,从而提升了用人效率。在人才任用方面,他主张先“提振士风”,以革除官场中的“名器轻假”,“安于苟且”,“败坏成法”,“士风不安恬”,“入流太泛,入仕甚难”,“投隙售诈”等弊端,为人才使用提供一个良好氛围,从而使各类人才能尽职尽守。在此基础上,用人还需注重“考其实”,即在用人之前多加考察,以防出现“用之过其量,赏之不待功”的弊端;人才任用后,亦应对其做常态性的考核,其中优异者加以表扬,“以风晓四方”,对那些不思进取者,“黜谴三二人,以策励其余”。[3]卷一百四十二
  由上可知,周必大的人才主张是在充分汲取历史经验并积极关照社会现实的基础上提出的,如果君主能采纳并实施,一定程度上是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国势的提振。可喜的是,“锐意进取”的孝宗对周必大所提出来的这些人才选用主张不仅赞誉有加,而且积极予以实施。尤其对“博求分格”的储才观极为重视,并努力运用到执政实践中,从孝宗常下诏以“待方来之秀”之举可见一斑。所以,周必大“博求分格”的储才观为当时的人才选用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促进了南宋孝宗朝的“中兴”之政。鉴古知今,周必大“博求分格”的储才观对我们今天的人才选用仍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毋庸置疑,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以及国力的提升都急需大批优秀人才。因而在今天的人才选用实践中,政府也应广泛“博求”各行各业的人才,同时充分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并积极鼓励他们参与到国家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这也将获得“收功于当世,为利于无穷”的效果。
  不过,必须指出的是,对于“提振士风”主张,孝宗虽极力推行,但由于弊积习久,难以在短期内彻底改变。尤值注意的是,淳熙以后由于孝宗最为倚重的老臣虞允文去世,面对“当时谋臣猛将凋丧略尽,财屈兵弱未可展布”[8]302的局面,孝宗亦逐渐丧失了往日锐志而热衷于“球马之细娱”[9]卷八十八,官场积弊有不断恶化之势。但从根本来看,这种现象并非孝宗一己之误,而是由传统社会性质所造成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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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肖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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