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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分割造成流域生态环境问题久久无法根治,合作治理模式为现代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一种思路。在实践中,流域生态环境合作治理面临着制度缺位、职能不明、机制补偿、配套措施不全等现实挑战。为回应这些问题,负责长江、太湖和闽江等重点流域部门已着手开展流域合作治理试点实践。基于合作治理理论框架和流域合作治理实践经验,提出通过健全流域生态环境合作治理制度体系、推进一体化流域合作治理体制建设、建立保障府际利益平衡的合作机制、形成完备的流域合作共治配套措施等方式提升流域合作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