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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律素养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1999年3月,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将依法治国方略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了下来。1985年11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