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的意义(外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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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常在各种媒介上看到“旅行的意义”之类的题目,题目很大,每个旅行者都有自己的目的,每次旅行的动机都会有所不同,要想做出几条本质性的概括来,实在很难。
  向往远方也许是人与生俱来的趋向。记得十来岁时,我倚门而望,远处天际线上大别山峰峦叠嶂。大山那边是什么地方呢?我问。大人答,那边是平阳。“平阳”大约是平地的意思,我猜,平阳那边又是什么呢?大人支吾起来。第一次旅行是上初中的时候,用过年参与大人赌博赢来的钱,与小叔一起专程前往离家五十余里的金寨县城——梅山镇,看传说中的梅山水库大坝。也不知道大坝让不让靠近,我俩硬着头皮往库区大门里面走,结果被门卫喝住。然后逛镇子里的新华书店,看见一本叫《红岩》的书,看样子像是自己感兴趣的写打仗的书,于是买下。拿到手后翻阅,发现其中有“中美合作所”字样,感到很陌生,不像是自己的菜,赶紧又退掉了。可以说,这是一次失败的旅行。
  1982年上大学,第一次进入城市。连买饭菜票的钱都成问题,自然没有闲钱出去游山玩水。硕士毕业后工作,工资很少,也无法支持长途的旅行。一直到2000年博士毕业,经济情况才有所好转,旅行的热情开始高涨起来。而且脚步一迈开,便收不住。出国旅行始自2002年,那一年去首尔(当时的中文名字还叫汉城)的一所大学任教。2013年到2015年间,又旅居丹麦。从2002年到2015年的十三年间,去过中国所有的边疆省份,寻访了不少在地图上找不到的地方;遍游韩国,北起三八线,南到济州岛;走过了欧洲近二十个国家,南到西班牙南部的安达卢西亚,东至白俄罗斯,西抵苏格兰的斯凯岛,北及挪威北端、冰岛,还去了北极圈内地属北美洲的格陵兰。
  回顾十几年的旅行经历,翻看积累下来的旅行记,感觉对“旅行”的意义有了一些自己的体会。
  旅行就是走出习惯的空间,到另一个地方去。其中包括办事和游览两类。这里所谈的“旅行”主要指的是游览,办事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对旅行者的人来说,旅行是一种爱好。王国维曾以叔本华的哲学来解释人生和艺术,在《红楼梦评论》中有对叔本华哲学思想的集中表述:生活的本质就是欲望,这是人的生活意志的表现。有欲望则求满足,然而欲壑难填,人得不到最终的慰藉。即使欲望得到了满足,厌倦之情又会乘之而起。所以,人生就像钟摆一样,往复于痛苦与厌倦之间,而厌倦又可视为苦痛的一种。王氏在《人类嗜好之研究·去毒篇》中说,人因为有空虚的苦痛,所以需要慰藉,于是就有了各种嗜好。嗜好有高尚、卑劣之分,这就需要通过教育来培养高尚的嗜好和趣味。人间的爱好五花八门,什么人玩什么鸟,吃喝嫖赌抽都可以是爱好;然而,爱好有有益与有害之别。这里边除了社会上公认的标准外,还有对个人的适宜问题。比如我平时做案头工作,不喜欢在业余时间里再坐下来搓麻将、打扑克或下围棋;喜欢安静,不愿去酒吧、舞厅或其他热闹的地方。旅行作为一种爱好,虽然谈不上什么高尚不高尚,然而健康、有益。
  旅行就像一辆车,上面可以装载很多不同的东西。
  有一句众所周知的古训: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后四个字主要强调的是旅行的认识作用。陆游诗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书本知识不可避免地具有局限性,所以要与实践相结合。旅行作为实践的一种,可以突破书斋的局限,到外面的世界去见识更广泛的自然、社会和人生,深化、扩充或修正自己从书本上得来的知识。
  人在旅途,周围的事物对自己不构成利害关系,旅行者摆脱了生存之欲的束縛,心灵获得自由,于是可以静观万物,感受精神的愉悦。
  中外艺术家早已发现自然可以给人以启示,对心灵具有净化、抚慰、复原的作用,并留下了大量的杰作。就我自己来看,每当驾车离开城市,扑入大自然的怀抱,都感觉世界顿时安静下来,身体好像启动了另外一套程序。行走在山水之中,清风拂面,风景洗目,被城市生活消磨掉了的元气开始恢复。这时候,心灵变得特别柔软、易感,不自觉地就调整到与环境合拍的状态。遇到一片蓬勃的野花,会柔情满怀;面对高山大河,则又是气壮神旺。记得在云南梅里雪山徒步,头上是雪山,身边是深切的世界级的大峡谷,似乎感觉得到血管里血液的奔流,有如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所说:“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一个人与大自然接触多了,潜移默化,会形成一种山林情怀。由于心中有丘壑、烟霞,哪怕生活在人欲横流的闹市中,也能获得内心的清净,不易迷失自我。
  其实不仅置身于大自然,就是在异乡的村庄、小镇甚至都市中,旅行者也摆脱了与周围环境的利害关系,换一种眼光看世界。这时候,没有人跟你谈生意经,你会发现周围的人变了,变得更有风致,更可爱;你也变了,变得更通情理,更好奇、爱思考。总之,他乡成为了令人流连的风景。旅途中也难免碰到不愉快的事情,但因为旅行者与环境不具有固定的关系,是一次性的,所以不会带来长期的困扰。
  十几年来,我得以时常从原有的栖身之所走出来,见识了不同地区的人生百态,动摇了从小被灌输的成功观念,发现人生更多的可能性,从而减少了“我执”。我自认为是一个自然景观的爱好者,或者更准确地说,喜爱原始自然风光与特定环境下人文的结合。翻阅过去的旅行记,写都市的少,写乡野的多;即便是写都市的,也侧重于记述都市中闲暇的一面。跑过不少偏远、较少现代文明波及的地方,看到了一些较为极端的环境下的生存。2004年7、8月间,我和妻子新婚旅行,走进过藏北高寒草原上藏民的毡房。里面空空如也,只有简单的生活用具,脏兮兮的铺盖卷,中间的炉子里燃烧着牛粪饼。牧民们不会说汉语,他们用质朴、温暖的笑容欢迎着不速之客。他们都是真正有信仰的人,会在某个时间里胼手胝足地去朝圣。在巴丹吉林沙漠的腹地,沙白色土屋的嘎查(村子)几乎与环境融为了一体,一年四季风沙肆虐,酷热酷冷,人们靠放牧和挖草药顽强地生存。从这些边民身上,我深感生活其实可以很简单,我们所追鹜的很多东西与人生幸福并没有多大关系。有一些旅行者,他们喜欢一个地方,于是停下了云游的脚步,自己开起了客栈。在迪庆的香格里拉,在梅里雪山下的飞来寺,在内蒙东部边陲的阿尔山,我们都遇到过这样的人。另据媒体报道,2006年,在虎跳峡的中虎跳,一个工作于上海的日本女博士爱上了那里的山水和人,嫁给了当地农民,办起了客栈。现在,我又旅居北欧,领略着西方发达国家的众生相。参照千姿百态的生活方式,发觉自己在都市里的那“一亩三分地”真的没那么重要,那么值得炫耀;自我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不必太在意一时的荣辱得失。   在这个视觉文化盛行的时代,人们习惯于不好好说话,喜欢戏剧化的表演,有着太多名利的计较,缺乏土气和真气。我一次次远行,前往那些山高皇帝远的地区,寻找着、领略着、学习着那种简单、质朴、率真的表达方式。我喜欢那些边缘人温暖的笑容,爱听他们亲切的话语,欣赏他们表达自己喜怒哀乐的简单方式。在梅里雪山深处上雨崩村的晚上,我们与几个村民围着屋内的火塘跳弦子舞。在贵州黎平侗寨的风雨楼下,与当地人一样交份子钱,与他们一起享用长桌婚宴,边喝着自家酿造的米酒,边笑谈彼此关心的话题。在雪域高原,有几次偶然的机会,听到藏族女子即兴的演唱,那嘹亮歌声如同蓝天圣湖般的纯净。西双版纳橄榄坝每天都要表演泼水节,看到花蝴蝶般彩装的姑娘们表情木然地跳舞,兴味索然。然而,在黄昏时分,我们来到澜沧江边看落日。夕照中,一个穿着筒裙、身姿婀娜的年轻女子挑着小水桶,从身旁款款走过。附近的一支芦笙吹响,旋律简单而优美,流露出怡然自得,感觉那乐声与土地是那么亲近,如同天籁。这些美好的时刻永远珍藏在了自己的记忆里,成为在都市滚滚红尘中保持内心清静的精神资源。
  谭盾作品《九歌》里的音乐完全是用陶乐器演奏的,他曾自报家门:“这组音乐表达了我决意在非常嘈杂的社会中,寻找一片安详宁靜的故乡;在嘈杂、现代、奢侈和尘世中间,寻找一种朴实、粗犷、人类本能的、爱的表达方式。”这话深得我心,自己在旅行中所要寻找的不正是这些吗?谭盾的追求在音乐中得到象征性的实现,我虽然步入了真实的山水,然而很难说不是一种象征性的满足。到达旅行目的地后,看什么与不看什么,强调什么与忽视什么,是有选择性的。好多被津津乐道的东西其实只是游客的想象。然而,这也是有积极意义的,可以让游客与观看对象之间保持适当的审美距离。好多时候,真实的存在是不美的。
  《从消逝的村庄走来》小引
  1990年代中期的一个正月初五,我在老家过完春节返回居住的城市,乘坐从皖西叶集镇到合肥的长途客车。车里几乎全是操着乡音的进城务工人员,携带各种大包和小包。我邻座是个十八九岁的小伙子,他望了一眼窗外的大片油菜地,对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姑娘说:“油菜都变绿了。等冬天俺们回来,该下雪了。”我很感动,一下子想到《诗经》里句子:“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我想,如果不是考上大学,自己该早已是他们行列中的一员了。我离开家乡的时候,正值男孩子这个年龄。与他不同,我走的是一条农家子弟通过考试求学而改变命运的古老道路。
  和以前以后的农村子弟相比,我觉得自己是十分幸运的。以前上不了大学,尽管大学招收过工农兵学员,但那机会是落不到普通平民百姓头上的。1970年代末改革开放,有了通过平等的考试而改变命运的机会。高考在二元对立的城乡之间,构建了一条通道。高考前耽误了十年,后来我用两三年的时间补上了。我赶上了一次历史性的机遇。那时候,城市的教育同样受到了“文革”的摧残,城里学生也没有打好学习基础,与乡下学生的差距还不算很大,所以还有可能被追上。如果换作现在,这种情况是不大可能出现的。
  如今,城里孩子从幼儿园开始,就享受优质教育,甚至在子宫里就受到胎教。而乡下的父母在城里打工,有的把孩子带在身边,却进入不了正规学校;有的留在家乡由老人照看,可是对孩子的学习和成长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管。这些农家子女稍大,又会重走父母的道路,加入打工大军。他们成了城乡二元结构中被忽视的一代。能够坚持到高考的学生也不容易考上好的大学和专业。在当下的名牌大学里,来自农村的大学生比例与高考恢复之初相比大幅度减少。我是1982年考上大学的。那时候,只要考上大学,就成为让人羡慕的“国家干部”了。毕业分配虽然还残留着指令性计划,但自主选择的大门已渐渐开启。极左路线造成了精英人才的断层,所以容易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几十年来,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里,新老权贵们相互攀援,结成了巨大的关系网。如果没有社会关系,即便有像样的文凭和才华,也难以找到像样的工作,来自农村的大学毕业生成为新的弱势群体。农民是注重实际的,看到从乡村出去的大学生找不到好的出路,收入甚至比不上农民工,就宁愿让子女早早地弃学,另谋生计。
  从农村出身的大学生自身来看,不论是我们这一代,还是后来者,进入城市后,大都背负着家庭出身带来的沉重的物质和精神重负,长时间游走于都市和乡村之间的边缘地带。在大学里,他们身上带着“土气”,见识没有城里学生那么宽广,还有些狭隘;他们普遍贫穷,不能像城里同学那样过着时尚光鲜的生活;不像城里同学有那么多的个人才艺表现自己,时间长了,容易变得压抑、自卑。大学毕业后,在城市里生活,除了像别人一样承担着房价、结婚生子的压力外,还要回报乡下老家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农村家庭供养一人上大学,通常是要举全家之力的,回报是其义不容辞的道义上的责任。大学毕业,正值婚配年龄,而农村大学毕业生有着明显的劣势。他们不能像城市青年那样得到父母的大力支持,反而要“反哺”父母。不管你承认与否,婚姻本质上是一种交换。在选择配偶时,他们往往处于不利的位置。受电视剧的影响,出身贫寒的农村大学毕业生还被贴上了“凤凰男”等标签。此外,从农村到城市,他们过去习得的知识和习惯在现代都市里缺乏有效性,身上也会残留着陋习,于是一切得从头开始,学习新的知识和游戏规则。农村人特有的朴实、真诚、执著往往显得不合时宜,笨头笨脑,以致失去一些自我发展的机会。农村生活给他们人生的方方面面都烙下了深刻印记。
  自然,出身农村的大学毕业生有着自己的优点。他们真诚朴实,认真负责,执著坚韧,吃苦耐劳。这些优点在经过岁月的淬炼之后而显得更加突出,表现出某种后劲。大多数人随着对城市生活的适应,逐步克服自身的自卑、狭隘等缺点,通过不断的打拼赢得了自己的地位,证明自己无论个人品质还是工作能力并不比别人差,从而获得自信,摆脱了家庭出身带来的负面影响,坦然地面对自我,面对城市和乡村。
  我本人也大致走过了上述精神历程,乡下人的优缺点在自己身上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上大学后,怕别人瞧不起,很长时间里有意无意地回避自己“乡下人”的身份。可随着阅历的增加,发现这是无法回避的。正像我在几篇文章里都提到的,自己的根是扎在皖西乡村那片黑土地里的,自己主要的优缺点大致可以从这个联系上寻求解释。忽视这一点不仅意味着忘本,而且无法真正认识自我,自我也就失去统一性。觉悟至此,我不断在精神上还乡,回溯自我、家族和乡土,并选择那些最难忘、最感动自己的人和事,写下了这本小集子里的回忆散文。在一个长时段里,从乡村和城市两方面,呈现一个出身农村的知识分子的人生道路。我成长、生活于近代以来空前的和平时期,表面上没有什么动荡起伏,然而却经历了深刻的社会变革。从延续着古老农业文明生活方式的乡村,走进现代化的红尘滚滚的大都市,这其中包涵了密集的社会信息。我只是这个大时代里的小人物,深知自己的平庸,然而平庸的普通人或许更能见出这个时代的一般。
  我希望,本书不仅为自己,同时也能为与我同样从乡村走进城市的千千万万大学毕业生,为这个大转型的时代,留下一个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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