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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吉林省卫生厅从2006年初开始,经过多次考察,反复调研和论证,到北京市、上海市、广西等省市自治区学习,在借鉴了兄弟省市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于同年9月,正式成立了吉林省医疗纠纷协调处理中心。该中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两家各按65%,35%的份额实行共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