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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观念指导下进行的类似与科学“探究式”学校德育,尊重和发挥人的主体性和主动性。在这过程中,个体不是被动接受各种道德灌输,盲目的模仿和崇拜,而是主动的对现有的价值体系、行为规范进行独立思考,并在分析理解的基础上做出选择,把保存和积累着人类道德经验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要求变成自己内在的观念和情感,把社会要求变成自己的需要,是由传统的“授受”走向民主的、尊重主体的、重视自我内化过程和合作分享的过程。“探究式”德育的实质就是“教会学生选择”,是让学生在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中,经过道德冲突的困惑、思索、求助和解决来培养道德判断能力,把自己的道德冲突内化为稳定的道德品质,是个体自我体验、自我选择的过程,也是一种积极主动地吸收、辨别、内化的过程。学生探究的过程就是,就是一个能动的、自我教育、自我建构的、自律的过程。面对实践中道德判断中的困境和冲突,学生在探索和求证中提高适应、鉴别和应变能力,逐步建构自己的道德价值世界。
从心理学上来看,谈到德育,我们就会不可避免地透彻理解品德的心理结构。一般人认为道德品质包括着道德认识(人们对行为规范的理解,对是非好坏、善恶等的认识)、道德情感(人的道德需要是否得到满足而产生的内心体验)和道德行为(是在道德动机的具体表现与外部标志,他也是实现道德动机的手段)方式三种心理基本成分,由于品德的基本成分的复杂性,因而品德形成与一般知识的学习相比有其特殊性。学习的一般规律,既适用于知识学习也使用于品德学习,但是由品德学习所引起的行为变化应该相对于知识学习所引起的行为变化更突出其认识、情感、行为三者的统一。作为道德的几个品质的几个组成部分,三者是缺一不可的,而且,这三者本身又各自有其不同的等级水平,在培养道德中都要兼顾到。对其中任何一项的过分重视和对其他部分的忽略,都不能培养出完善的道德品质,比如传统的“授受式”的德育属唯智论者,其过分强调道德的认识部分,过分突出道德认识,而缺乏对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的培养,将道德学习视为一般的知识的学习,割裂了品德心理结构,是违背心理学规律,是造成学校德育“多耗低效”的根本原因。从认知心理学角度,我们发现传统强迫服从和授受式的德育是道德主体缺失的教育,是完全违背人的认知发展规律的。建构主义的先导皮亚杰确信“学习最基本的原理就是发现”。根据他的观点,他认为知识既非来自主体,也非来自客体,而是在主体和客体间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建构起来的。一方面,新知识要获得意义需要以原来的知识为基础;另一方面,新经验的进入又会使原有的经验发生一定的改变,使他得到丰富、调整或改造,这就是双向建构的过程。所以学习不是知识由教师向学生的传递,而是学生建构自己知识的过程,学习者不是被动的信息吸收者,相反,他要主动建构信息的意义,这种建构不可由其他人代替。受教育者是德育过程的主体,德育过程应该尊重和发挥人的主体作用。
从教育学上来看,传统的德育方式是一种封闭的、保守的教育范式。传统的学校德育,由于自身的依赖性决定了他不可避免的封闭性。市场经济带来了大众传媒的迅速发展,成为超过家庭、学校的“第三学校”,社会形态的转变正面和负面的影响通过家庭和大众传媒,影响到学生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有调查表明:当前学生的赶消费、追求名牌、享乐主义的盛行越来越多的把学习和将来的前途联系在一起,集体注意精神淡漠,以自我为中心,但他们的主体意识增强,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具有经济头脑,法制观念,自我保护意识,对社会腐败现象的批评,以及对平等权利的追求。学生的行为是社会变化的缩影,因此学校德育仅靠学校是不行的,必须借助社会和家庭的力量。但是,传统教育仍然一意孤行,不顾社会开放和价值多元的事实,仍用封闭的教育模式,将学生置于理想环境中,脱离现实世界。同时,他无视多元社会给社会道德体系带来的冲击,回避由此引起的道德困惑,不能很好解决价值观的冲突问题,从而使得学校德育表面化、肤浅化、空泛化。学校只是要求学生应该“做什么”、或者“必须做什么”,而忽视了“为什么这样做”。其结果,必然导致学生出现“迷茫”、“困惑”,对我们的道德教育,对老师、家长的循循善诱产生怀疑。这也将社会的道德教育引向死“胡同”。同时,传统的德育更是一种脱离生活的教育,他缺乏民主性。杜威曾指出“教育即生活”。学校教育是生活的一部分,其本身就是教育,学校教育与生活是融而一体,密不可分的。生活实践是学生道德发展的源泉,他可以提供丰富而生动的道德教育素材。脱离了现实生活,道德教育便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学生无法把空洞的说教和现实生活与现实道德困境联系起来,无法与教师、家长产生共鸣,这种教育当然是徒劳的、低效的。传统的道德教育方式无视现实生活和学生道德认知发展水平,一味地进行原则性的、非功利的理想的、脱离实际的教育,使学生产生许多无法解决的道德困境,很难把“教条式”的道德认识转换为道德实践,最后造成知行脱节,更使学生主体性的失落。
从社会学的视角看,传统的道德教育实践忽视了这两种我国现存的社会形态。即,情感型社会和契约型社会。这也就是我国德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原因。传统的德育是和封闭、落后的自然经济相适宜的,是自然经济的产物,尽管以前在培养传统美德方面起过重大作用,但是,它现在已经不能适应我们商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已经落后于我们时代前进的步伐。对于契约社会是在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产生的,表现为大都市及各种组织,如市场、贸易公司等。在这种形态里,人的主体意识增强,敢于追求自由、平等、公正,尊重能力本位和竞争取向的价值。在这种形态里,人与人之间是各种契约的关系。这往往导致人与人之间关系是陌生的,相互疏远和冷漠,相互信任度较低,人们容易感到空虚与无助。这种形态下的德育就排除灌输,重视学生的德育理性(如价值的判断和选者的能力)的培养。所以,综合我们国家特殊的社会形态,即:我国市场经济带来的社会形态的变迁,即从情感社会向契约社会形态的转变和共存,就要求当前德育一方面以传统情感社会形态的目标、内容为基础,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尤其是要培养学生的民族精神,另一方面将重点放在契约社会精神的培养,同时注重培养学生合作、关心、同情、友善、宽容等人类美德。
从心理学上来看,谈到德育,我们就会不可避免地透彻理解品德的心理结构。一般人认为道德品质包括着道德认识(人们对行为规范的理解,对是非好坏、善恶等的认识)、道德情感(人的道德需要是否得到满足而产生的内心体验)和道德行为(是在道德动机的具体表现与外部标志,他也是实现道德动机的手段)方式三种心理基本成分,由于品德的基本成分的复杂性,因而品德形成与一般知识的学习相比有其特殊性。学习的一般规律,既适用于知识学习也使用于品德学习,但是由品德学习所引起的行为变化应该相对于知识学习所引起的行为变化更突出其认识、情感、行为三者的统一。作为道德的几个品质的几个组成部分,三者是缺一不可的,而且,这三者本身又各自有其不同的等级水平,在培养道德中都要兼顾到。对其中任何一项的过分重视和对其他部分的忽略,都不能培养出完善的道德品质,比如传统的“授受式”的德育属唯智论者,其过分强调道德的认识部分,过分突出道德认识,而缺乏对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的培养,将道德学习视为一般的知识的学习,割裂了品德心理结构,是违背心理学规律,是造成学校德育“多耗低效”的根本原因。从认知心理学角度,我们发现传统强迫服从和授受式的德育是道德主体缺失的教育,是完全违背人的认知发展规律的。建构主义的先导皮亚杰确信“学习最基本的原理就是发现”。根据他的观点,他认为知识既非来自主体,也非来自客体,而是在主体和客体间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建构起来的。一方面,新知识要获得意义需要以原来的知识为基础;另一方面,新经验的进入又会使原有的经验发生一定的改变,使他得到丰富、调整或改造,这就是双向建构的过程。所以学习不是知识由教师向学生的传递,而是学生建构自己知识的过程,学习者不是被动的信息吸收者,相反,他要主动建构信息的意义,这种建构不可由其他人代替。受教育者是德育过程的主体,德育过程应该尊重和发挥人的主体作用。
从教育学上来看,传统的德育方式是一种封闭的、保守的教育范式。传统的学校德育,由于自身的依赖性决定了他不可避免的封闭性。市场经济带来了大众传媒的迅速发展,成为超过家庭、学校的“第三学校”,社会形态的转变正面和负面的影响通过家庭和大众传媒,影响到学生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有调查表明:当前学生的赶消费、追求名牌、享乐主义的盛行越来越多的把学习和将来的前途联系在一起,集体注意精神淡漠,以自我为中心,但他们的主体意识增强,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具有经济头脑,法制观念,自我保护意识,对社会腐败现象的批评,以及对平等权利的追求。学生的行为是社会变化的缩影,因此学校德育仅靠学校是不行的,必须借助社会和家庭的力量。但是,传统教育仍然一意孤行,不顾社会开放和价值多元的事实,仍用封闭的教育模式,将学生置于理想环境中,脱离现实世界。同时,他无视多元社会给社会道德体系带来的冲击,回避由此引起的道德困惑,不能很好解决价值观的冲突问题,从而使得学校德育表面化、肤浅化、空泛化。学校只是要求学生应该“做什么”、或者“必须做什么”,而忽视了“为什么这样做”。其结果,必然导致学生出现“迷茫”、“困惑”,对我们的道德教育,对老师、家长的循循善诱产生怀疑。这也将社会的道德教育引向死“胡同”。同时,传统的德育更是一种脱离生活的教育,他缺乏民主性。杜威曾指出“教育即生活”。学校教育是生活的一部分,其本身就是教育,学校教育与生活是融而一体,密不可分的。生活实践是学生道德发展的源泉,他可以提供丰富而生动的道德教育素材。脱离了现实生活,道德教育便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学生无法把空洞的说教和现实生活与现实道德困境联系起来,无法与教师、家长产生共鸣,这种教育当然是徒劳的、低效的。传统的道德教育方式无视现实生活和学生道德认知发展水平,一味地进行原则性的、非功利的理想的、脱离实际的教育,使学生产生许多无法解决的道德困境,很难把“教条式”的道德认识转换为道德实践,最后造成知行脱节,更使学生主体性的失落。
从社会学的视角看,传统的道德教育实践忽视了这两种我国现存的社会形态。即,情感型社会和契约型社会。这也就是我国德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原因。传统的德育是和封闭、落后的自然经济相适宜的,是自然经济的产物,尽管以前在培养传统美德方面起过重大作用,但是,它现在已经不能适应我们商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已经落后于我们时代前进的步伐。对于契约社会是在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产生的,表现为大都市及各种组织,如市场、贸易公司等。在这种形态里,人的主体意识增强,敢于追求自由、平等、公正,尊重能力本位和竞争取向的价值。在这种形态里,人与人之间是各种契约的关系。这往往导致人与人之间关系是陌生的,相互疏远和冷漠,相互信任度较低,人们容易感到空虚与无助。这种形态下的德育就排除灌输,重视学生的德育理性(如价值的判断和选者的能力)的培养。所以,综合我们国家特殊的社会形态,即:我国市场经济带来的社会形态的变迁,即从情感社会向契约社会形态的转变和共存,就要求当前德育一方面以传统情感社会形态的目标、内容为基础,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尤其是要培养学生的民族精神,另一方面将重点放在契约社会精神的培养,同时注重培养学生合作、关心、同情、友善、宽容等人类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