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0年 11月 3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庄严宣判: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欧阳松 (正厅级 )犯受贿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 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 4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7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4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 2年执行,并处没收财产 40万元。其妻白建怡犯受贿罪、窝藏转移赃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 5年,并处罚金 5万元。追缴二人受贿赃款 104.8万元、非法所得 82.17万元和财产差额部分 147.55万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