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生夏长秋收冬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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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在前面:
  和朋友聊天,她说起她曾喜欢的人,那时候对方很优秀,如今却过得很糟糕。不由得唏嘘不已。
  这样的事情太多了。
  与我笔名像姊妹版的作家七微说: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它是好的,它是坏的,只因为它是这样的。
  就像“春生夏长,秋收冬藏”这句话一样。这个世界就这个样儿,时光流逝,谁也说不准以后会如何。这也是我写这篇文的初衷。
  ★每一个有你的好日子★
  乔春生来敲我家门时,我正坐在客厅里用果汁机打好了果汁,听到敲门声后赶忙跳起来去开门。
  陌生的男生站在门口,手上拿着一个包裹:“你好,是鹿昔吗?我是之前的快递员的儿子,我爸他这几天有事儿,让我来帮忙代班。你的包裹。”
  “嗯。”我一边签字一边在脑中回想乔叔叔的样子,两人挺像。我签好字,看看窗外,“你等一下。”转身进屋拿了把伞给他,“马上要下雨了,你拿去吧。下回再给我送信或包裹时给我。你叫什么名字?”
  “谢谢。”他没有拒绝,“我是乔春生,春天的春,生命的生。”
  “哈,好像民谣的名字呢。”我打趣他。他笑,不置可否。
  第二天他就还伞了,我有些惊讶:“特地来的?”“嗯。”他点头。我侧身:“进来坐坐吧。”说着便去给他倒水:“你要茶还是果汁?”他有些拘谨:“不用啦。”
  我笑:“怕我给你投毒?”乔春生便坦然接受:“茶。”
  等我倒好茶出来后,乔春生已经和我家狗狗混熟了,我过去坐下:“你俩倒熟得很快。”他也不在意我的调侃:“它叫什么?”“草绿。”
  他揉着狗狗的毛:“它喜欢草绿色?奇怪又有趣的狗狗。”
  真是聪明的人。
  乔春生在后来的日子里给我送过四次快递,六封信。从他口里我得知他今年高三,在邻校上学,和爸爸在一起生活。喜欢狗,不喜欢仓鼠。
  熟悉了之后,乔春生经常跑来我家,借着看草绿的名义蹭饭。因为我与室友在校外同租了一套房子,室友放假回家了,所以只有我一个人在家,多个人也多一份热闹,看在乔春生的接二连三的“见面礼”上,我也就小市民地不赶他走了。
  乔春生在的日子,一般都是我们俩坐在地板上看电影,或者一人一本书,一下午不说一句话,也能度过。
  偶尔乔春生和我开玩笑说我看上去像怪癖的老人,又不爱出门又奇怪,我也毫不示弱地把抱枕丢向他。
  ★是值得去做的★
  后来开学了,乔春生就不再来我家了。乔叔叔又回来上班,乔春生也不用再来给我送信和快递了。我们在周六或周日出去玩,我觉得自己已经习惯与他在一起了。
  在我和乔春生看来,我们在一起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就像河流流经千山万水,最后流入大海一样自然。在过马路时,他自然而然地拉起我的手,我也很自然地在坐车时靠在他肩膀上打瞌睡。
  室友是个江苏的女生,刚认识她时她的自我介绍很让我喜欢,她拢拢头发对我说:“我叫江芙,‘涉江采芙蓉’的‘江芙’。哈哈。”因为同样喜欢苏打绿,我们不久就成了闺蜜。学校宿舍环境太差,我和江芙便搬了出来。
  这天,我和乔春生刚打完电话,正碰上江芙要出去,江芙看着我,狡黠一笑:“男朋友?”
  “对啊。”我嘿嘿一笑。
  她突地来了兴趣,走过来坐下,挠挠我的手臂:“什么时候的事儿?我都不知道呢,你都不介绍介绍吗?”
  我给她一个白眼:“打死也不说!谁让你也不告诉我你男朋友的事儿。”
  她无奈地摊了摊手:“那算了,一会儿帮我请假,我和他去看展览。”
  “他不用上课吗?”
  “逃课呀。”
  “哦。”我埋下头继续收拾书。眼角瞥见桌子上的铁盒,我把它拿过来,把里面的钱倒出来数。
  七百。还差一百。
  在秀水街的店里,我一眼看中了一把吉他,一直想拥有一把吉他的我为了把它买下来而攒钱,已经三个月没上淘宝了,每天拼命做兼职。
  我闭上眼睛,在脑海里勾勒它的样子,伸出手,仿佛在触摸它。
  当你为了自己热爱的事情而努力时,你的心里会是无比满足的。为了得到它,可以将满腔热血悉数交出交,是值得去做的。
  ★只要你要 只要我有★
  我后来还是没能买成吉他,因为乔春生过生日,我把铁盒里的钱拿出来为他买了台宝丽来。
  付款时我顿在那里,看看手上的宝丽来相机,把它与脑海中的吉他换了个位置,安慰自己,宝丽来比吉他重要,咬咬牙付了款。
  我和乔春生约好在秀水街见面,今天刚好是秀水街的庙会,我提着袋子在人群中,满足地看颤巍巍的老奶奶扶着老爷爷走过来,额头上用妈妈的口红点了个红点的可爱小孩扎着漂亮的辫子走过去。
  “昔昔!”乔春生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对他这么早过来有些惊讶,把礼物递给他:“喏。”
  他接过,看见里面的东西后,高兴得笑眯眯,“谢谢。”
  我们一前一后地走着,我看着他衣服后面的格子出神,有些好奇地开口:“诶,乔春生,你今儿来得挺早的,人这么多,你认了多久?”
  乔春生摇摇头:“不用认啊,你在人群里,我一眼就能认出你来,这是我的特异功能。”
  我承认我被感动了。
  乔春生猛地刹住脚步,狐疑地看着我:“你……该不会是把买吉他的钱给我买礼物了吧?”
  我点点头。
  他张张嘴,又转过头去,叹了口气:“傻子。”
  我手上有道疤,是七岁时留下的。那时候家里养了只小猫,刚买来时用笼子装着,妈妈告诉我是因为怕它逃跑、乱咬东西而设的。我每天都给它喂鱼干,放学后陪它玩,哪儿也不去。
  后来小猫变成了大猫,做了妈妈。我欣喜地伸手想抱小猫来玩,却被大猫咬了一口,好了以后,我每天仍给它喂食,陪它玩。   我愿意一直付出,对于我爱的,能得到一点回报,就够了。
  ★化骨绵掌★
  江芙今天特别勤快,一大早就起了床,隔着一个走廊就听见她在客厅里收拾东西,我翻了个身继续睡。等到我起来的时候,望着客厅和房间不禁目瞪口呆:“你……什么情况?”
  江芙穿得一身明亮,看上去像杂志上的淑女,但她迅速回头奸笑的样子出卖了她:“今儿我男朋友要来这儿吃饭,你收拾漂亮点,别穿着睡衣披散个头发。”
  我“嘁”了一声,不情愿地找衣服,天知道我多久没买新衣服了,为了买吉他省吃俭用,却给乔春生买了宝丽来,结果没有一件衣服可以在他的镜头下穿。
  江芙接了他的朋友来,过来敲我的门,我打开门,愣住了。
  江芙笑盈盈地介绍:“我男朋友,乔春生。春生,这是……”
  “我是鹿昔。”我接过话头,“我记得他嘛,放假的时候他来找过你,结果却碰到了我,他还骗我说他是送快递给我的,其实是送给你的。”
  “哈,真的?”江芙回头看乔春生。
  “对呀,嗯,我和鹿昔见过。”乔春生笑得很淡然。
  江芙点点头:“那好,我还担心你们合不来呢。我去准备今儿的午饭。”
  我看着江芙走进厨房,盯着她的背影发愣。脑中把事情梳理了一遍,开口问乔春生:“我刚刚猜得对吗?”
  “对不起,我只是因为好奇。”乔春生的理由挺冠冕堂皇。
  我终于明白了庙会那日他的叹息,不是因为被我感动,而是于心不忍。我是他口中的傻子,为了满足他的好奇心不遗余力地做着我认为很值得去做的事。
  但可悲的是他仍以平和的态度与我道歉,而不是直接在我心上捅一刀,他的化骨绵掌让我对他恨不起来。我的付出是我一厢情愿,也是我心甘情愿。我的甘心是我的茧。
  “你还好吧?”乔春生关怀地问。
  “我不好。”我抑制不住地浑身颤抖。
  “鹿昔……”
  “我们就这样吧。”
  ★这次,他没有认出我来★
  我已经很多年不见江芙和乔春生。原来你想要避开一个人,是真的能做到的。毕业后我去了另一座城市,到今天为止有两年没有回秀水街看看了。
  正是夏天热燥燥的时候,我跑去水果摊买了一个西瓜。
  我看着满头大汗的老板,他的T恤已经泛黄,我转过头看秤:“老板,你的秤准吗?”
  “准。放心好了。”他对我一笑。
  “天这么热你还要出来摆摊啊?”我有些惊讶。
  他只是一笑,带着卑微与疲惫。
  这次,他没有认出我来。
  编辑/苗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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